「身心障礙」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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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身心障礙者鑑定與需求評估作業併同辦理實施辦法 第2條 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應至少指定並公告一家併同辦理身心障礙者鑑定及需求評估之鑑定機構(以下簡稱鑑定機構),提供適當之場地及服務窗口,併同辦理身心障礙者鑑定及需求評估。
  2. 行政身心障礙者鑑定與需求評估作業併同辦理實施辦法 第4條 身心障礙者得申請鑑定與需求評估作業併同辦理,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其作業方式及流程如下:一、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二、鄉(鎮、市、區)公所受理申請後,應發給身心障礙者鑑定表。三、申請人應持身心障礙…
  3. 行政身心障礙者鑑定與需求評估作業併同辦理實施辦法 第5條 申請人申請於非戶籍所在地之鑑定機構併同辦理身心障礙者鑑定與需求評估者,應於鑑定七日前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受理前項申請後,應即通知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直轄…
  4. 行政身心障礙者鑑定與需求評估作業併同辦理實施辦法 第6條 申請人依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第十條規定,向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至其居住地辦理鑑定者,不受前條申請時間限制;其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衛生主管機關通知之鑑定時間及地點,指派需求評估人員辦理需求評…
  5. 行政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評鑑及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四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6. 行政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評鑑及獎勵辦法 第2條 本辦法之適用對象為公私立及公設民營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7. 行政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評鑑及獎勵辦法 第3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定期輔導其主管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每年至少辦理二次不預先通知查核,並得結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聯合稽查。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輔導、查核項目包含組織管理、建築物及設施設備、專業服務、權益保…
  8. 行政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評鑑及獎勵辦法 第4條 各級主管機關對主管或所屬之公私立及公設民營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之評鑑,每四年應舉辦一次。中央主管機關對全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之評鑑,每八年應舉辦一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從其規定:一、新設立:自營運之日起滿一年後之一年內,得接…
  9. 行政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評鑑及獎勵辦法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應設評鑑諮詢小組,其任務如下:一、規劃、研究、諮詢及協調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之評鑑。二、其他有關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事宜。
  10. 行政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評鑑及獎勵辦法 第6條 …員聘(兼)任組成之:一、各級主管機關及其他相關機關代表。二、身心障礙福利相關領域學者或專家。三、身心障礙者團體及家屬團體代表。四、績優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代表。前項各款委員總額,不得逾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一,第三款、第四款代表之…
  11. 行政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評鑑及獎勵辦法 第10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經評鑑為優等或甲等者,由主辦評鑑機關公開表揚、發給獎牌,並得發給獎勵金。公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經評鑑為優等者,各級主管機關應對其首長及相關人員予以行政獎勵。前項獎勵金,應專作辦理身心障礙福利業務、充實設施設…
  12. 行政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評鑑及獎勵辦法 第10-1條 接受評鑑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評鑑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其評鑑結果,並令其重新接受評鑑:一、以詐欺、脅迫、行賄、隱瞞、提供不實資料或其他不法方式影響評鑑結果。二、當次評鑑結果公告至下一次評鑑結果公告止,經主管…
  13. 行政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評鑑及獎勵辦法 第11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經評鑑為丙等或丁等者,主管機關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令其不得新收身心障礙者。二、令其提出改善計畫書限期改善,改善期間不得超過六個月。前項機構改善期限屆至後,由主辦評鑑機關實施複評。複評仍列丙等以下,或因可…
  14. 行政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評鑑及獎勵辦法 第12條 評鑑成績為丙等或丁等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主管機關應於該機構限期改善完成前加強輔導、查核,每月應至少辦理一次,必要時得委由相關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輔導事宜。依本法第九十二條第三項停辦之機構,於申請復業並經主管機關審核…
  15.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8條 …介、安置與其他服務及照顧。經早期療育後仍不能改善者,輔導其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申請身心障礙鑑定。
  16.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五十一條所稱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指罹患疾病、身體受傷或身心障礙不能自理生活者。
  17. 行政社會福利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3條 …所稱公益信託,係指以從事兒童及少年福利、婦女福利、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家庭支持、社會救助、社會工作、志願服務、家庭暴力防治、性侵害防治、性騷擾防治業務或其他有關社會福利業務為目的,其設立及受託人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益信…
  18. 行政社會福利機構及法人執行身心障礙者監護或輔助職務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19. 行政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事項運作及權益受損協調處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20. 行政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事項運作及權益受損協調處理辦法 第2條 …之運作,由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本部)依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組成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辦理之。
  21. 行政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事項運作及權益受損協調處理辦法 第3條 身心障礙者對於權益受損事項,經向爭議事件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權益受損協調(以下簡稱協調案件)後,不服其協調結果者,得於接獲協調結果之翌日起三十日內填具協調申請書,並檢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協調相關文件…
  22. 行政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事項運作及權益受損協調處理辦法 第4條 依前條規定申請協調之身心障礙者(以下簡稱申請人),其協調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並由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簽名蓋章:一、申請人姓名、住居所、電話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二、有代理人者,其姓名、住居所、電話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三、…
  23. 行政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用途如下:一、社會救助事項支出。二、兒童、少年、婦女、老人、身心障礙者福利及家庭支持事項支出。三、管理及總務支出。四、其他有關支出。第一項第十款所定長照服務發展基金之用途如下:一、推動長照政策相關事項之支出。二、長照發展…
  24. 行政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補充訓練辦法 第3條 …法人、團體或學校(以下簡稱訓練機構)辦理:一、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醫療機構或護理機構。二、依法立案或登記之公益慈善、醫療、護理或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團體。三、設有醫學、護理…
  25.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財團法人公益監察人派免辦法 第2條 …機構之業務負責人職務五年以上。二、曾任財團法人老人福利機構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附設老人福利機構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之財團法人、財團法人護理機構之董事或監察人之職務五年以上。三、曾任政府機關或機構擔任長期照顧、社會福利、醫事…
  26.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評鑑辦法 第13條 …施行前,已依原護理機構評鑑辦法、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輔導查核評鑑及獎勵辦法規定接受主管機關評鑑,且於合格效期內者,應於合格效期已屆最後一年接受評鑑。
  27. 行政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 第10條 …受破產宣告尚未復權。四、褫奪公權尚未復權。五、經公立醫院證明身心障礙致不能執行職務。董事、監事有前項情形之一或無故連續不出席董事會議、監事會議達三次者,應予解聘。董事、監事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予解聘:一、行為不檢或品…
  28. 行政學生觀賞藝文展演補助及藝文體驗券發放辦法 第7條 …關得配合國家政策、財政狀況等因素,優先就低收入戶、偏遠地區、身心障礙學生發放之。
  29. 行政營利事業捐贈文化創意相關支出認列費用或損失實施辦法 第2條 …立或登記之非營利組織。五、弱勢團體:指依法設立或登記專門協助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及其他弱勢族群之團體。六、偏遠地區:指人口密度低於全國平均人口密度五分之一之鄉(鎮、市、區)、距離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在地七點五公里以上之離…
  30. 行政文化部輔導及獎勵主管事業機構成立關係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三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