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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 200 頁-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61條 大管徑之導(送)水管,應在必要地點設置檢查及修理人孔。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66條 淨水場應設置適當之量水設備。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73條 …沉澱。二、快濾池以重力式為準。三、池數應為二池以上,並視需要設置備用池。四、反沖洗速度應依所使用濾料之粗細、比重及溫度而定,或依實驗求得。五、表面沖洗,可使用轉動式或固定式。六、反沖洗及表面沖洗,可使用清水或混合空氣使用…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75條 …小與進出水管相同。十一、進水管、出水管、繞流管及其他水管均需設置制水閥或制水閘門,制水閥以設在池外為準。十二、裝設在池牆上之管件不得漏水,池牆外側並應裝設可撓性接頭。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80條 …定如下:一、場內主要設備間,應採取最短之連接管渠,必要時並應設置繞流管,以防部分設備停用時影響全場之操作。二、未完成處理之水,不得與清水相連接。三、濾水與清水之繞流管應儘量設置排水管。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81條 處理場內應設置有效之排水系統,以排除雨水、污水與各設備之廢水。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90條 配水管線之制水閥設置規定如下:一、應考慮日後配水管之修復、裝接用戶進水管、維護操作等時之方便,以操作少數之制水閥,能使停水區域局限於最小範圍。二、分歧管應裝設制水閥,分歧點下游之幹線以裝有制水閥為原則。三、應裝設在水管過…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91條 減壓閥及安全閥設置之規定如下:一、減壓閥應設在水壓互異供水分區間之聯絡管線,水壓過高時應裝設在其上游之配水管線,使最大水壓不超過所用管種規格容許之最大靜水壓。二、安全閥應裝設在配水抽水機及加壓抽水機之出口處,及其他容易發…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92條 流量計及水壓計設置之規定如下:一、配水幹管之起點及其他必要處所,應裝設流量計。二、流量計應採用具有流量指示、紀錄及累積量表示等各項設備。三、應在供水區域內必要處所,裝設具有自動紀錄設備之水壓計。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96條 抽水機應有備用設置,其出水管線應有防止或減輕水錘發生之裝置。
- 行政建築物設置透水保水或滯洪設施適用範圍及容量標準 第2條 …水及貯留滲透雨水功能之設計或設施。三、滯洪設施:指建築基地內設置之水池或儲水槽,以管線或溝渠收集貯留屋頂、外牆面或法定空地之雨水,並連接至建築基地外雨水下水道系統之設施,且得依下列原則辦理:(一)以重力排放方式優先,無法…
- 行政建築物設置透水保水或滯洪設施適用範圍及容量標準 第4條 都市計畫地區建築物新建、改建基地面積超過三百平方公尺,應設置透水、保水或滯洪設施。前項基地面積計算基準如下:一、新建造之建築物或將原建築物全部拆除而重行建築之新建建築物,其基地面積依申請基地面積計算。二、於原建築物增加面…
- 行政建築物設置透水保水或滯洪設施適用範圍及容量標準 第5條 …,免依本標準規定辦理:一、山坡地建築已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規劃設置滯洪設施。二、依農業發展條例個別興建之農舍。三、依水利法第八十三條之七規定,建築基地面積達一定規模以上,並已依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提…
- 行政建築物設置透水保水或滯洪設施適用範圍及容量標準 第6條 建築物設置透水、保水或滯洪設施之容量標準,應符合之最小滯洪量標準為建築基地面積乘以零點零四五(立方公尺/平方公尺)。
- 行政淡水河洪水平原管制辦法(新880630訂定) 第4條 …區內應嚴格限制建築,除不得建造永久性建造物或種植多年生植物或設置足以妨礙水流之建造物外,並禁止變更地形。
- 行政淡水河洪水平原管制辦法(新880630訂定) 第7條 一級管制區內私自設置之臨時建築物或有礙洪流之植物,當地直轄市政府應限期令其自行拆除或剷除,業主不得要求任何補償。逾期不為拆剷者,由當地直轄市政府強制其履行義務。
- 行政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 第6條 …格、應試科目、成績計算及錄取標準等事項,由本部另定之。各機構設置獎學金之進用人數、金額及甄選方式,應報本部核定後實施;並課予最低服務年限之義務及約定違反義務之賠償方式。
- 行政一定規模以上電業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4條 …事、監察人。但如為電業或其母公司、子公司依我國法或當地國法令設置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三、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該電業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四、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
- 行政一定規模以上電業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6條 …獨立董事相同並應一併進行選舉,分別計算當選名額。電業如為依法設置審計委員會之公開發行公司,其獨立董事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
- 行政一定規模以上電業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9條 依本辦法及其他法令應設置獨立董事之電業,董事會設有常務董事者,常務董事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一人,且不得少於常務董事席次五分之一。
- 行政一定規模以上電業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12條 電業依本辦法設置獨立董事者,得自現任董事任期屆滿時,始適用之。
- 行政小型風力機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 第3條 …之風力發電系統。二、示範計畫:指由申請人提出於風況良好土地上設置小型風力機發電系統,用以展示國內優良產品及風力發電應用之計畫。三、示範機組:指示範計畫內獨立型、併網型之小型風力發電機組且屬定置型者。四、示範系統:指依本辦…
- 行政小型風力機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 第6條 …之執行期程及預定宣導方法。(二)計畫內容:1.工作項目。2.設置地點:地理位置、風能資源及地區簡述。3.示範計畫整體內容:示範機組配置與環境景觀說明、設置容量配置說明及運轉維護規劃。4.計畫執行及管理方法:工程與設置程序…
- 行政小型風力機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 第7條 …請計畫書送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計畫執行期間,如須修改內容或展延設置時程者,須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後始得變更之。
- 行政小型風力機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 第8條 …金額以核發同意備案之年度,本部訂定躉購費率計算參數採用之期初設置成本之百分之四十為上限。三、宣導活動補助:每案之補助金額以新臺幣三十萬元為上限。四、示範計畫作業補助:每案之補助金額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上限。前項第二款至第四…
- 行政用戶配電場所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2條 …所稱用戶配電場所,指基於用電需要,由用戶於建築基地或建築物內設置適當之空間,供作輸配電業裝設相關供電設備之場所。
- 行政用戶配電場所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3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用戶應於建築基地或建築物內設置適當之配電場所及通道,無償提供輸配電業作為裝設供電設備之用;未設置者,輸配電業得拒絕供電:一、新設高壓用戶。二、輸配電業公告實施地下配電地區新設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在二千平方…
- 行政用戶配電場所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4條 依法應設置用戶配電場所者,其設置面積應依下列規定計算辦理:一、低壓新設:依「低壓新設用戶配電場所面積表」辦理。二、低壓新設部分屬五樓以下一棟一戶連棟建築物,且採單相三線式一百一十/二百二十伏特供電者,如用戶配電場所設置於…
- 行政用戶配電場所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5條 用戶配電場所之設置面積達四十平方公尺以上者,得依實際需求採取集中或分散方式設置;其採分散設置者,各配電場所之面積不得小於十二平方公尺。
- 行政用戶配電場所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6條 用戶配電場所設置地點應符合下列要件:一、以設置於面臨道路之地面一樓或空地為原則,惟受設置面積或施設技術之限制者,得設於其他樓層;設置於地面空地時,應以該建築物建造執照範圍之法定空地內為原則。二、設置於地面二樓以上時,應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