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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 20 頁- 考試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46條 復審人在第三十條第一項所定期間向原處分機關或保訓會為不服原行政處分之表示者,視為已在法定期間內提起復審。但應於三十日內補送復審書。
- 考試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48條 …,復審人死亡或喪失復審能力者,得由其繼承人或其他依法得繼受原行政處分所涉權利或利益之人承受復審程序。但已無取得復審決定之法律上利益或依其性質不得承受者,不在此限。依前項規定承受復審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保訓會…
- 考試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61條 …為復審行為,經通知補正逾期不補正者。四、復審人不適格者。五、行政處分已不存在者。六、對已決定或已撤回之復審事件重行提起復審者。七、對不屬復審救濟範圍內之事項,提起復審者。前項第五款情形,如復審人因該處分之撤銷而有可回復之…
- 考試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63條 復審無理由者,保訓會應以決定駁回之。原行政處分所憑之理由雖屬不當,但依其他理由認為正當者,應以復審為無理由。復審事件涉及地方自治團體之地方自治事務者,保訓會僅就原行政處分之合法性進行審查決定。
- 考試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64條 提起復審因逾法定期間而為不受理決定時,原行政處分顯屬違法或顯然不當者,保訓會應於決定理由中指明。
- 考試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65條 …復審有理由者,保訓會應於復審人表示不服之範圍內,以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之全部或一部,並得視事件之情節,發回原處分機關另為處分。但原處分機關於復審人表示不服之範圍內,不得為更不利益之處分。前項發回原處分機關另為處分,原處分機…
- 考試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66條 …之機關速為一定之處分。保訓會未為前項決定前,應作為之機關已為行政處分者,保訓會應認為復審無理由,以決定駁回之。
- 考試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67條 保訓會發現原行政處分雖屬違法或顯然不當,但其撤銷或變更於公益有重大損害,經斟酌復審人所受損害、賠償程度、防止方法及其他一切情事,認原行政處分之撤銷或變更顯與公益相違背時,得駁回其復審。前項情形,應於決定主文中載明原行政處…
- 考試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68條 保訓會為前條決定時,得斟酌復審人因違法或顯然不當行政處分所受損害,於決定理由中載明由原處分機關與復審人進行賠償協議。前項協議,與國家賠償法之協議有同一之效力。
- 考試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89條 原行政處分、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不因依本法所進行之各項程序而停止執行。原行政處分、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合法性顯有疑義者,或其執行將發生難以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並非為維護重大公共利益所必要者,保訓會…
- 考試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94條 …,係偽造或變造者。九、為決定基礎之民事、刑事或行政訴訟判決或行政處分,依其後之確定裁判或行政處分已變更者。十、發現未經斟酌之證物或得使用該證物者。但以如經斟酌可受較有利益之決定者為限。十一、原決定就足以影響於決定之重要證…
- 考試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102條 …第五款應各種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參加訓練之人員,不服保訓會所為之行政處分者,有關其權益之救濟,依訴願法之規定行之。法定機關(構)非屬第三條及第一項所定人員,而有依法令從事於公務者,其提起職場霸凌之申訴,準用第十九條至第十九條…
- 監察監察院暨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12條 …於另案已交付鑑定,訴願人或參加未提出新事實或新理由者。三、原行政處分機關已交付鑑定,訴願人或參加未提出新事實或新理由者。四、申請鑑定事項與訴願標的無關者。五、有其他正當理由者。
- 監察監察院暨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21條 …願機關得依職權調查事實逕為決定,或認訴願為有理由而逕行撤銷原行政處分,責令另為行政處分。
- 考試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員,由權責機關長官為之。先行停職人員,經依法提起救濟而撤銷原行政處分並准予復職者,其停職期間併計為任職年資;依其他法律停職人員,亦同。依法停職人員應俟停職原因消滅後,始得依規定補辦停職當年度之考績。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65條 …員或其遺族依本法申請退撫給與之案件,應由審(核)定機關以書面行政處分為之。本法公布施行前退休生效者之每月退休所得,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九條規定重新計算時,應由審(核)定機關以書面行政處分為之。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70條 公務人員或其遺族因法定事由發生,或行政處分經撤銷或廢止而應暫停、停止、喪失請領權利,或有機關(構)誤發情事,而溢領或誤領相關退撫給與者,由支給或發放機關以書面行政處分,命當事人於一定期限內繳還自應暫停、喪失、停止請領權利…
- 考試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 第21條 …得,依前二條及前三項規定重新計算時,應由審(核)定機關以書面行政處分為之。
- 考試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 第37條 政務人員或其遺族因法定事由發生,或行政處分經撤銷或廢止而應暫停、停止、喪失請領權利、或有機關(構)誤發情形,而溢領或誤領退職酬勞金、公提儲金本息、遺屬年金或遺屬一次金者,由支給或發放機關以書面行政處分,命當事人於一定期限…
- 總統國家安全局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2條 國家安全局(以下簡稱本局)現役軍人對於本局所為下列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向本局政風處(以下簡稱政風處)提起申訴:一、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或第二項復審事件以外之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二、檢束、禁…
- 總統國家安全局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4條 申訴,應自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言詞、書面或其他適當方法向政風處提起。但檢束、禁足、罰勤或罰站處分,經權責長官以言詞下達後即時執行者,得自處分下達之時起提起申訴。申訴提起之日,以政風處收受申訴書或申訴…
- 總統國家安全局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7條 …訴期間,或告知錯誤未通知更正,致受處分或措施之人遲誤者,得於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送達之次日起一年內提起申訴。
- 總統國家安全局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8條 …絡電話。三、請求事項。四、申訴之事實及理由。五、證據。六、原行政處分或原管理措施送達之年、月、日。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所定事項,於第四條第一項但書之申訴事件,得僅敘明姓名、請求事項與申訴之事實及理由。第一項第五款所定證據,…
- 總統國家安全局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13條 原行政處分或原管理措施之執行,不因依本辦法提起申訴而停止。但申訴人於檢束、禁足、罰勤、罰站處分執行前或執行中提起申訴者,原處分單位得依職權或依申請,命停止執行。前項停止執行之原因消滅,或有其他情事變更之情形,原處分單位得…
- 總統國家安全會議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2條 …安全會議(以下簡稱本會議)現役軍官或士官,對於本會議所為下列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向本會議秘書處人事室(以下簡稱人事室)提起申訴:一、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或第二項復審事件以外之行政處分或管理…
- 總統國家安全會議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4條 申訴事件,應自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言詞、書面或其他適當方法提出。但檢束或罰勤處分,經權責長官以言詞下達後即時執行者,得自處分下達之時起提出申訴。前項申訴以書面為之者,申訴提出之日,以人事室收受申訴書…
- 總統國家安全會議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6條 …訴期間,或告知錯誤未通知更正,致受處分或措施之人遲誤者,如於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送達之次日起一年內提起申訴者,視為申訴期間內所為。
- 總統國家安全會議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7條 …絡電話。三、請求事項。四、申訴之事實及理由。五、證據。六、原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送達之年、月、日。七、有無其他已提起或進行中之申訴、復審或救濟事件。前項第五款所定證據,人事室得限定申訴人於一定期間內以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等…
- 總統國家安全會議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10條 申訴提起後,申訴人死亡者,由其繼承人或其他依法得繼受原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之人承受申訴程序。但已無取得申訴處理之法律上利益或依其性質不得承受者,不在此限。依前項規定承受申訴者,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事室檢送繼受權…
- 總統國家安全會議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14條 原行政處分或管理措施之執行,不因依本辦法規定提起申訴而停止。但申訴人於檢束、罰勤處分執行前或執行中提起申訴者,原處分單位或人事室得依職權或依申請,命停止執行。前項停止執行之原因消滅,或有其他情事變更之情形,原處分單位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