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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17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對求職人應先提供就業諮詢,再依就業諮詢結果或職業輔導評量,推介就業、職業訓練、技能檢定、創業輔導、進行轉介或失業認定及轉請核發失業給付。前項服務項目及內容,應作成紀錄。第一項就業諮詢、職業輔導及其他相關事…
  2.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18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與其業務區域內之學校應密切聯繫,協助學校辦理學生職業輔導工作,並協同推介畢業學生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及就業後輔導工作。
  3.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19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為輔導缺乏工作知能之求職人就業,得推介其參加職業訓練;對職業訓練結訓者,應協助推介其就業。
  4.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20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對申請就業保險失業給付者,應推介其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
  5.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25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主動爭取適合身心障礙者及中高齡者之就業機會,並定期公告。
  6.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28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就業後,應辦理追蹤訪問,協助其工作適應。
  7.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29條 …轄區內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列冊送當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之求職人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家庭暴力被害人中有工作能力者,其應徵工作所需旅費,得酌予補助。
  8.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30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與當地役政機關密切聯繫,協助推介退伍者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
  9.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31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與更生保護會密切聯繫,協助推介受保護人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
  10.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33條 …資遣事由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項,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但其資遣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所致者,應自被資遣員工離職之日起三日內為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接獲前項通報資料後,應依被資遣人員之志願、工作能…
  11.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33-1條 …關得將其於本法所定之就業服務及促進就業掌理事項,委任所屬就業服務機構或職業訓練機構、委辦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委託相關機關(構)、團體辦理之。
  12.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34條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經發給許可證後,始得從事就業服務業務;其許可證並應定期更新之。未經許可,不得從事就業服務業務。但依法設立之學校、職業訓練機構或接受政府機關委託辦理訓練、就業服務之機…
  13.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35條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得經營下列就業服務業務:一、職業介紹或人力仲介業務。二、接受委任招募員工。三、協助國民釐定生涯發展計畫之就業諮詢或職業心理測驗。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就業服務事項。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經營前項就業服務業…
  14.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36條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應置符合規定資格及數額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前項就業服務專業人員之資格及數額,於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中規定之。
  15.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38條 辦理下列仲介業務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應以公司型態組織之。但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立,或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設立、指定或委任之非營利性機構或團體,不在此限:一、仲介外國人至中華民國境內工作。二、仲介香港或澳門居民、大陸地區人民至臺…
  16.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39條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應依規定備置及保存各項文件資料,於主管機關檢查時,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17.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40條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就業服務業務,不得有下列情事:一、辦理仲介業務,未依規定與雇主或求職人簽訂書面契約。二、為不實或違反第五條第一項規定之廣告或揭示。三、違反求職人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
  18.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47條 …作之場所公告之。雇主依前項規定在國內辦理招募時,對於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推介之求職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19.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54條 …或勞資爭議情事。二、於國內招募時,無正當理由拒絕聘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所推介之人員或自行前往求職者。三、聘僱之外國人行蹤不明或藏匿外國人達一定人數或比率。四、曾非法僱用外國人工作。五、曾非法解僱本國勞工。六、因聘僱外國人而…
  20.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69條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主管機關處一年以下停業處分:一、違反第四十條第一項第四款至第六款、第八款或第四十五條規定。二、同一事由,受罰鍰處分三次,仍未改善。三、一年內受罰鍰處分四次以上。
  21.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70條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設立許可:一、違反第三十八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七款、第九款、第十四款、第十八款規定。二、一年內受停業處分二次以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經廢止設立許可者,其負責人或代表…
  22. 行政就業服務法申請案件審查費及證照費收費標準 第3條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就業服務專業人員申請許可或核發證照,應依下列標準繳納審查費或證照費:一、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其分支機構申請設立許可,每件新臺幣五百元。二、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其分支機構申請變更登記許可,每件新臺幣二百五十元…
  23. 行政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 第5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對於雇主或求職人依本法第十四條規定提出之求才或求職申請表件,經發現有記載不實、記載不全或違反法令時,應通知其補正。申請人不為前項之補正者,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得拒絕受理其申請。
  24. 行政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 第7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定期蒐集其業務區域內之薪資變動、人力供需之狀況及分析未來展望等資料,並每三個月陳報其所屬之中央、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彙整前項資料,陳報中央主管機關,作為訂定人力供需調節措…
  25. 行政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 第8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依本法第十七條規定提供就業諮詢時,應視接受諮詢者之生理、心理狀況及學歷、經歷等條件,提供就業建議;對於身心障礙者,並應協助其參加職業重建,或就其職業能力及意願,給予適當之就業建議與協助。
  26. 行政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本法第六十九條第二款所稱同一事由,指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違反本法同一條項款所規定之行為。
  27. 行政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7條 …請聘僱第二類外國人應以合理勞動條件向工作場所所在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後次日起,在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二條所建立全國性之就業資訊網登載求才廣告,並自登載之次日起至少七日辦理招募本國勞工。但同時於中央主管機關…
  28. 行政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8-1條 …廣告,並自登載之次日起至少七日辦理招募本國勞工,於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確認無法滿足其需要時,雇主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聘僱外國籍家庭看護工。前項求才廣告內容,應包括求才工作類別、人數、專長或資格、雇主名稱、工資、工時、工作地…
  29. 行政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9條 …辦理求才登記時,將甄試項目及錄用條件送受理求才登記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備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對該專長測驗,得指定日期辦理測驗,並得邀請具該專長之專業人士到場見證。前項甄試項目及錄用條件,得由中央主管機關依工作類別公告之。
  30. 行政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0條 …勞工名冊及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向原受理求才登記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求才證明書。原受理求才登記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經審核雇主已依第十七條及第十九條規定辦理者,就招募本國勞工不足額之情形,應開具求才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