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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第19條 專科以上學校,得依實際需要,設置與各該學校程度相當之進修科目,選取合格學生,修業完畢,成績及格者,由學校給予各該科目之學分證明書。經入學同級學校者,如所修之學分與所習系、科之學科名稱、學分數目均相同時,應酌予採認。
  2. 行政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 第4條 …校園整體安全。二、記錄校園內曾經發生校園性別事件之空間,並依實際需要繪製校園安全地圖。前項第一款檢討校園空間與設施之規劃,應考量學生之身心功能或語言文化差異之特殊性,提供符合其需要之安全規劃及說明方式;其範圍,應包括校園…
  3. 行政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 第36條 …樣態、行為人姓名、職稱或學籍資料。前項事件管轄學校或機關應視實際需要,將輔導、防治教育或相關處置措施及其他必要之資訊,提供予次一就讀或服務之學校。事件管轄學校或機關就行為人追蹤輔導後,評估無再犯情事者,得於第一項通報內容…
  4. 行政圖書館法 第4條 政府機關(構)、學校應視實際需要普設圖書館,或鼓勵個人、法人、團體設立之。圖書館依其設立機關(構)、服務對象及設立宗旨,分類如下:一、國家圖書館:指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立,以政府機關(構)、法人、團體及研究人士為主要服務對象…
  5.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17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為辦理特殊教育,應設專責單位,依實際需要遴聘及進用特殊教育教師、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幼兒園設有特殊教育班班級數三班以上者,亦同。前項專責單位之設置與人員之遴聘、進用及其他相…
  6.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25條 …試務單位應提供考試適當服務及無障礙措施,且應考量身心障礙學生實際需要,提供合理調整,並由各級學校及試務單位公告之;其對象、資格、申請程序、考試服務內容、調整方式、無障礙措施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7. 行政特殊教育法 第35條 …及實施特殊教育方案,並應設置專責單位、資源教室及專責人員,依實際需要遴聘及進用相關專責人員;其專責單位、資源教室之職責、設置與人員編制、進用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為促進高等教育階段學校整合校內外資源及…
  8. 行政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 第9條 …發就讀音樂、美術、體育或其他藝能性質之所、系、科者,各校得視實際需要加考術科;其術科成績未達標準者,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海外聯招會另行分發至其他所、系、科或學校就學。
  9.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 第21條 …校就讀,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補助其交通費;轉入學校應視實際需要對學生進行生活及學習輔導,並應考量其特殊性,就原於實驗教育修習之學分,依相關規定從寬予以採認抵免。
  10.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 第10條 辦理教師資格考試時,得視身心障礙及特殊需求報考人實際需要,在考試公平原則下,提供考場設施、考卷呈現、作答時間、作答方式等合理調整之適當服務措施。
  11. 行政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 第26條 …單位得協調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協助辦理;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辦理之。考評小組委員之任期,至該次考評任務完成為止。考評小組委員考評時,準用第六條規定。
  12. 行政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校長暨教師資格標準 第2條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後,列表層轉教育部核定或核備。並得視實際需要予以調整。
  13.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評鑑辦法 第4條 …培訓及研習,始得參與評鑑工作。第一項各款評鑑項目,本部得配合實際需要調整並公告之。第二項評鑑之辦理時程、申請文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另定於評鑑實施計畫並公告之。
  14. 行政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第5條 除依前二條之升學方式外,該管主管機關得依身心障礙學生實際需要,自行訂定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之規定。
  15. 行政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 第9條 為鼓勵身心障礙之優秀大專校院畢業生赴國外進修,本部得視實際需要,訂定名額辦理公費留學考試。
  16.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 第25條 …法規規定,並依各教育階段課程設計、學生及幼兒障礙類別與程度之實際需要,以通用設計原則,優先設生活、學習及支援服務所需之專用教室、視聽設備、無障礙設施、教材教具或其他相關軟體及硬體設施設備。
  17.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 第26條 …,並依各教育階段課程設計、學生學習、潛能及優勢能力發展需求之實際需要,設置專用教室、視聽設備、無障礙設施、教材教具或其他相關軟體及硬體設施設備。
  18. 行政中途學校員額編制準則 第2條 …:設輔導、特教等組。前項處(室)或組之設置,得由各中途學校視實際需要,整合其功能並調整其名稱;其最高設置基準如下:一、五班以下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安置人數(以下簡稱核定安置人數)未達五十人:設三處(室)及七組…
  19. 行政中途學校員額編制準則 第3條 …學校部者,置技士、技佐一人至二人。十四、工友、技工、駕駛:視實際需要配置。前項第二款各組組長,其專、兼任之規定如下:一、總務處之組長:由職員專任。二、負責生活輔導業務之組長:由具輔導知能之專任教師或人員兼任。三、負責安置…
  20. 行政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請假辦法 第5條 …務人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給予公假;其期間由幼兒園或學校視實際需要定之:一、奉派參加政府召集之集會。二、奉派考察或參加國際會議。三、依法受各種兵役召集。四、參加政府依法主辦之各項投票之事務工作。五、經幼兒園、學校或主管…
  21. 行政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變更或停辦準則 第3條 …分校、分班、學部停止教學活動者,亦同。六、分校:指學校因教學實際需要,在同一學區內之其他地點,設置隸屬於本校,由若干班級所組成,得置主任一人,並得設行政分支單位之教學單位。七、分班:指學校因教學實際需要,在同一學區內之其…
  22.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實驗教育辦法 第8條 …學生總數,中央主管機關得限制之;未達上限時,中央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就科學班之開放申請、期限、班級數、每班學生數及其他相關事項公告之。學校辦理科學班者,應符合下列條件:一、最近一次學校評鑑獲優等(或一等)。二、首次辦理…
  23.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7條 …自治法規,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政府對接受教保服務之幼兒,得視實際需要補助其費用;其補助對象、補助條件、補助額度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依前項規定請領補助之權利,不得扣押、讓與或供擔保。招收幼兒之教保服務…
  24. 行政學生輔導法 第11條 …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應依下列規定,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並得視實際需要置兼任專業輔導人員若干人:一、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所主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總數,合計二十校以下者,置一人,二十一校至四十校者,置二人,四十一校以上者…
  25. 行政科學園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雙語部或雙語學校學生入學辦法 第3條 …校雙語部或雙語學校申請就讀。符合第一項之資格者,園區學校得視實際需要舉辦語文測驗,經測驗及格者始得錄取。
  26. 行政科學園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雙語部或雙語學校學生入學辦法 第5條 …工,應符合第三條第二項規定。符合第一項之資格者,園區學校得視實際需要舉辦語文測驗,經測驗及格者始得錄取。第一項第一款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時,依前條第二項規定次序優先錄取;其各次序或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之同一次序人數超出錄取名…
  27. 行政國民教育法 第8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國民教育經費之實際需要補助之。
  28. 行政國民教育法 第42條 …設備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亦得視實際需要,另定適用於該地方之基準,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29. 行政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 第2條 …整之教學單位及行政單位之學校。六、分部:指特殊教育學校因教學實際需要,設立隸屬於本校之教學單位;必要時,並得設行政分支單位。
  30. 行政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 第9條 …、輔導室:設輔導、復健等組。前項處、室或組之設置,得由各校視實際需要,整合其功能並調整其名稱;其最高設置基準如下:一、六班以下:設二處及二組。二、七班至十二班:設三處(室)及九組。三、十三班至二十四班:設四處(室)及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