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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辦事細則 第4條 …一類及第二類財產之產權取得、登記、使用管理及租賃。(二)航空公司營運業務協調管理。(三)空廚業管理。(四)航空站地勤業管理。(五)存棧業務之協辦。(六)輿情評論之建議、分析、研究、改善及查詢事件之處理。(七)空運便利之協…
  2. 行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辦事細則 第5條 …管理及督導。(十八)自動販賣機管理及督導。(十九)銀行、保險公司、郵局及電信等服務業之管理及督導。(二十)旅客服務及接待參觀。(二十一)旅客滯留航空器之糾紛協調處理及各種災情調查。(二十二)機場保安業務之協調、聯繫及綜合…
  3. 行政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9條 …一且情節重大者,應即報請主管機關採取適當措施:一、違反法令或公司章程之情事。二、違反投資契約或其他相關合約。三、對接管人或主管機關所提之意見或所為之處置未配合辦理。四、其他有損公共利益之行為。
  4. 行政國營鐵路機構辦理附屬事業規則 第3條 …畫。三、資金總額及款項來源。四、損益估計表。五、章程:其以子公司經營者,除子公司章程外,並應包括母公司修改章程。前項第一款之經營事業,依法令須經其他有關機關核准者,應於取得交通部及其他有關機關核准後,始得經營。
  5. 行政郵政儲金投資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管理辦法 第4條 …如下:一、股票投資總額不得超過郵政儲金百分之十。二、每一發行公司之股票投資總額不得超過郵政儲金百分之一及該發行股票之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6. 行政郵政儲金投資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管理辦法 第5條 郵政儲金不得投資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郵政公司)負責人擔任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公司所發行之股票、新股權利證書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但報經交通部洽商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派任其負責人擔任董事、監…
  7. 行政郵政儲金投資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管理辦法 第6條 中華郵政公司應訂定投資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相關內部作業要點,其規定內容包括交易控管程序及原則、授權額度、停損點、執行風險單位及控管風險單位、評價方式、投資分析報告、交易紀錄文件作成及保管年限等,報經董事會核准後施行。…
  8. 行政郵政儲金投資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管理辦法 第7條 中華郵政公司投資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應委託國內外證券經紀商、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資產管理機構或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辦理之金融機構或證券機構進行交易。
  9. 行政郵政儲金投資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管理辦法 第8條 中華郵政公司得委託或信託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辦理之金融機構或證券機構或委託國外資產管理機構投資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前項委託或信託之金融機構、證券機構或國外資產管理機構遴選標準及投資運用作業規定,由中華郵政…
  10. 行政郵政儲金投資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管理辦法 第9條 中華郵政公司購買國內封閉型基金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應在台灣證券集中保管公司開戶保管。中華郵政公司購買國內開放型基金受益憑證,應設置專責單位保管之。中華郵政公司購買國外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應由專責單位或委託保管…
  11. 行政郵政儲金投資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管理辦法 第10條 中華郵政公司持有之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於年度終了決算時,應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辦理評價。
  12. 行政郵政儲金投資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管理辦法 第11條 中華郵政公司出借依第二條規定投資之國內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時,其出借之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及上市(櫃)股票之帳列成本金額仍應分別計入第三條及第四條規定之投資限額,並準用行政院金…
  13. 行政郵政儲金投資債券票券管理辦法 第2條 …金得投資之國內外債券如下:一、公債。二、公營事業、上市(櫃)公司及國內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限保險子公司及證券子公司)發行之公司債。三、金融債券。投資前項第二款公司債應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或核准經營信用評等事業之機構…
  14. 行政郵政儲金投資債券票券管理辦法 第3條 …:一、國庫券及中央銀行定期存單。二、銀行可轉讓定期存單。三、公司及公營事業機構發行之本票或匯票。四、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核定為短期票券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前項第三款本票或匯票應經金融機構保證、承兌,或經金融監督管理…
  15. 行政郵政儲金投資債券票券管理辦法 第4條 …券、票券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該金融機構淨值百分之三十。三、對每一公司發行之債券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該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但對每一公營事業機構發行之債券投資總額為不得超過該公營事業機構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三十。
  16. 行政郵政儲金投資債券票券管理辦法 第5條 郵政儲金不得投資於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郵政公司)負責人擔任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公司所發行之公司債或票券。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一、經銀行保證之公司債。二、經銀行保證或承兌之票券。三、銀行發行之可轉讓定期存單…
  17. 行政郵政儲金投資債券票券管理辦法 第6條 中華郵政公司買賣各類債券及票券,應就交易控管程序及原則、授權額度、執行風險單位及控管風險單位訂定相關內部作業程序,報經董事會核准後施行。前項執行風險單位及控管風險單位應分別獨立設置。
  18. 行政郵政儲金投資債券票券管理辦法 第7條 中華郵政公司以附條件交易債券及票券時,應於買賣成交單或交易憑證上約定債券或票券名稱、利率、買回或賣回日期及價格,並經雙方確認。前項標的屬債券者,應先簽訂債券附條件買賣總契約。中華郵政公司參與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時,應依中…
  19. 行政郵政儲金投資債券票券管理辦法 第8條 中華郵政公司得委託或信託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辦理之金融機構或證券機構或委託國外資產管理機構投資債券及票券。前項委託或信託之金融機構、證券機構或國外資產管理機構遴選標準及投資運用作業規定,由中華郵政公司另定之。
  20. 行政郵政儲金投資債券票券管理辦法 第9條 中華郵政公司買賣債券及票券時,應繕製成交單或交易憑證及傳票。前項買賣之國內債券及票券除由中央銀行或債券及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集中結算交割者外,買進之債券及票券應於交割當日送交專責單位保管;賣出之債券及票券應於交割當日由保…
  21. 行政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2條 郵政儲金匯兌事務,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郵政公司)辦理,屬交通部主管,業務並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其涉及外匯業務經營者,應經中央銀行許可。
  22. 行政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4條 …政匯兌之種類如下:一、國內匯兌:指公眾以一定金額委託中華郵政公司支付與國內受款人之業務。二、國際匯兌:指公眾以一定金額委託中華郵政公司轉付與國外受款人,及接受通匯國匯入轉付與國內受款人之業務。三、郵政禮券:指中華郵政公司…
  23. 行政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5條 …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關於郵政儲金及匯兌事務,對中華郵政公司所為之行為,視為有行為能力人之行為。
  24. 行政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6條 中華郵政公司為確認取款人之真偽,得請其出示必要之證明。
  25. 行政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7條 中華郵政公司經營之郵政儲金匯兌業務,其會計帳務應獨立處理之。
  26. 行政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8條 中華郵政公司經營之郵政儲金匯兌業務及該業務使用之郵政公用物、業務單據,於中華郵政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內,免納一切稅捐。
  27. 行政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9條 中華郵政公司辦理郵政儲金之利率,應以年率為準,並於營業場所揭示。
  28. 行政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10條 中華郵政公司辦理郵政儲金匯兌業務,應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其辦法,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
  29. 行政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11條 中華郵政公司非依法院之裁判或檢察機關之書面通知或其他法律之規定,不得接受第三人有關停止帳戶交易活動或給付匯款之請求。中華郵政公司及其服務人員對於顧客之郵政儲金或匯款等有關資料,除其他法律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另有規定外,應…
  30. 行政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12條 中華郵政公司辦理郵政儲金匯兌業務違反法令、章程或有礙健全經營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除得予以糾正、命其限期改善外,得視情節之輕重,為下列處分,並通知交通部:一、撤銷法定會議之決議。二、停止部分郵政儲金匯兌業務。三、命令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