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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30條 …,核發休閒農場許可登記證:一、核發許可登記證申請書影本。二、土地基本資料:(一)土地使用清冊。(二)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得以電腦完成查詢者,免附。(三)土地使用同意文件。但土地為申請人單獨所有者…
  2.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32條 …商業登記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所得稅法、房屋稅條例、土地稅法、發展觀光條例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相關法令,辦理登記、營業及納稅。休閒農場應就其場域範圍,依其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規定,辦理投保公共意外責…
  3.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34條 …。三、場址。四、經營項目。五、全場總面積、場域範圍地段地號或土地資料。六、設施項目及面積。休閒農場辦理前項變更,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初審,併審查意見轉送中央主管機關,由中央主管機關審查符合規定後核准之。涉及休閒農業…
  4.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35條 …辦法相關規定。四、有涉及違反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或其他有關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五、經其他有關機關、單位審查不符相關法令規定。
  5.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37條 …未改正。二、休閒農場經營範圍與經營計畫書不符。三、未持續取得土地或設施合法使用權。四、其他不符本辦法所定休閒農場申請設置要件。第一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農業用地,有涉及違反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者,應併依…
  6.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39-1條 …機關核發籌設同意文件或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範圍內國有非公用土地採委託經營方式辦理者,權利金之計收方式如下:一、屬第二十五條第一項,需擬具興辦事業計畫,辦理變更使用或核准使用之用地,依國有財產法所定計收基準計收。二、應依…
  7.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2條 …護區內,遇有國家重大建設,在不影響野生動物生存原則下,其區內土地使用、收益方法之認可事項。四、其他有關陸域野生動物保育之諮詢事項。
  8. 行政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 第4條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合計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個人所有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前項第二款土地之價值,以公告土地現值計算;房屋之價值,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扣除之:一、農業用地。二…
  9.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7條 …作。四、加保之自有農地被徵收或徵收前已與需地機關協議價購,致土地面積不符合加保規定,得續保一定期間。但加保之自有農地被徵收或協議價購時,被保險人年滿六十五歲且加保年資累計達十五年者,不受續保一定期間之限制。依前項第三款規…
  10. 行政農會理監事候選人實際從事農業資格認定及審查辦法 第2條 …自有農業用地達六個月以上,其六個月計算之起迄點,以每筆農地之土地登記簿謄本所載登記日至農會理事、監事候選人登記截止之日止。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承租三七五減租耕地以外之農業用地,應訂有租賃契約,並經地方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
  11. 行政農會理監事候選人實際從事農業資格認定及審查辦法 第2-1條 …符合得為從來使用之規定,惟尚未取得相關證明文件。二、於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公告前已存在之墳墓,具證明文件。三、土地公廟、有應公廟等,其面積在十平方公尺以下。四、私人無償提供政府施設供公眾使用之道路或屬依法應徵收而未徵收性質…
  12. 行政農會理監事候選人實際從事農業資格認定及審查辦法 第4條 …:一、現住人口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二、登記日前十日內請領之土地登記簿謄本。屬都市土地者,應另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文件。三、固定基礎農業設施之合法文件。四、依第二條第五項辦理之農業用地租賃契約書。五、雇農僱用證明…
  13. 行政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2條 各級政府為執行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需要,借用公有非公用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者,得經管理機關同意後先行使用,再行辦理借用手續,不受國有財產法第四十條及地方政府公有財產管理法令之限制。
  14. 行政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3條 …執行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興建臨時通路或設施時,不受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六條之限制,並應函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將臨時使用用途及期限等資料,依相關規定程序登錄於土地參考資訊檔;各級政府應依限拆除恢復原狀。興建前項臨…
  15.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3條 …,就合於左列情形之一者劃定範圍,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之公、私有土地:一、標高在一百公尺以上者。二、標高未滿一百公尺,而其平均坡度在百分之五以上者。
  16.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6條 山坡地應按土地自然形勢、地質條件、植生狀況、生態及資源保育、可利用限度及其他有關因素,依照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有關規定,分別劃定各種使用區或編定各種使用地。前項各種使用區或使用地,其水土保持計畫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
  17.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8條 公有山坡地未經實施地籍測量或土地總登記者,應定期實施測量,並辦理總登記。
  18.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9條 在山坡地為下列經營或使用,其土地之經營人、使用人或所有人,於其經營或使用範圍內,應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一、宜農、牧地之經營或使用。二、宜林地之經營、使用或採伐。三、水庫或道路之修建或養護。四、探礦、採礦、採取土石、…
  19.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13條 …政府為增進山坡地之利用或擴大經營規模之需要,得劃定地區,辦理土地重劃、局部交換或協助農民購地,並輔導農民合作經營、共同經營或委託經營。
  20.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14條 …為實施山坡地保育、利用,興建公共設施之需要,得徵收或收回左列土地:一、私有地。二、未繳清地價之放領地。三、放租地。前項土地有特別改良或地上物者,由政府予以補償其為放領地者,並發還已交繳之地價。
  21.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16條 山坡地供農業使用者,應實施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並由中央或直轄市主管機關完成宜農、牧地、宜林地、加強保育地查定。土地經營人或使用人,不得超限利用。前項查定結果,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公告之…
  22.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17條 …地面積在五十公頃以上,具有農業發展潛力者,主管機關得優先協助土地經營人、使用人或所有人實施水土保持,改善農業經營條件;其所需費用,得予協助辦理貸款或補助。山坡地位於國家公園、風景特定區、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者,主管機關辦理…
  23.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25條 山坡地超限利用者,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通知土地經營人、使用人或所有人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依第三十五條之規定處罰,並得依下列規定處理︰一、放租、放領或登記耕作權之山坡地屬於公有者,終止或撤銷其承租、承領或耕作權,…
  24.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26條 …;承租人轉租者,其轉租行為無效,由主管機關撤銷其承租權,收回土地,另行處理;土地之特別改良及地上物均不予補償。承租人死亡無人繼承,或無力自任耕作,或因遷徙、轉業,不能繼續承租者,由主管機關終止租約,收回土地,另行處理。地…
  25.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27條 依本條例承領之公有山坡地,承領人在繳清地價取得土地所有權前,不得轉讓或出租;承領人轉讓或出租者,其轉讓或出租行為無效,由主管機關撤銷其承領權,收回土地另行處理;所繳地價不予發還,土地之特別改良或地上物均不予補償。承領人在…
  26.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第37條 …限。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政府承受私有原住民保留地:一、興辦土地徵收條例第三條、第四條第一項規定之各款事業及所有權人依該條例第八條規定申請一併徵收。二、經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審認符合災害之預防、災害發生時之應變及災後之復…
  27. 行政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農、林、漁、牧業依有關法令應辦理登記或核准而未辦理。二、使用土地、水源及設施,不符有關法令規定。但取得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證者,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以後發生之天然災害,不受水源有關法令規定之限制。三、當季養殖水產…
  28. 行政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3條 …物品項及救助額度計算方式如附表四:一、同一救助對象之同一申請土地,所種植之同一作物品項,於前一年度或當年度同產季核予救助有案。二、該作物品項於當年度防汛期間,因颱風或豪雨致嚴重受損,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前項額外現金救助,…
  29.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8條 在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經營各種建設或土地利用,應擇其影響野生動物棲息最少之方式及地域為之,不得破壞其原有生態功能。必要時,主管機關應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占有人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在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實施農、林、漁、牧之開…
  30.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11條 經劃定為野生動物保護區之土地,必要時,得依法徵收或撥用,交由主管機關管理。未經徵收或撥用之野生動物保護區土地,其所有人、使用人或占有人,應以主管機關公告之方法提供野生動物棲息環境;在公告之前,其使用、收益方法有害野生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