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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3 / 200 頁-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6-1條 …之自來水水利工程。三、每日處理水量一萬立方公尺以上之淨水處理設備相關工程。四、容量在二千立方公尺以上之高架水塔、蓄水池、配水池、清水池、平壓設施及其他自來水專用構造物。五、每日處理廢水量五百立方公尺以上之相關廢水處理工程…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水期間。三、供水條件。四、用戶用水類別及其定義。五、用戶用水設備之裝設及維護。六、用戶用水事項之申請程序。七、水費與其他費用之計算方法及收費方式。八、竊水與違章用水之檢查及處理。九、其他有關事項。前項營業章程經主管機關核…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一項所定自用自來水設備工程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設置目的。二、水權取得。三、供水範圍。四、工程內容。五、設計圖。六、主要器材規格。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一項所定自用自來水設備工程計畫經核准登記後,申請設置自用自來水設備者開工時,應通知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派員勘查。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申請設置自用自來水設備者依本法第七十四條規定於工程完成後,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竣工報告及竣工圖,報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查驗;經查驗不合格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通知其限期改正。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依本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經查驗合格之自用自來水設備,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於查驗合格後十日內,發給自用自來水設備登記證。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地點。三、供水範圍。四、出水量及水質。五、水權取得。六、必要設備。七、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 行政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 第3條 …,指低壓(六百伏特以下)受電且契約容量達五十瓩以上,裝有電力設備之工廠、礦場或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及高壓(超過六百伏特至二萬二千八百伏特)與特高壓(超過二萬二千八百伏特)受電,裝有電力設備之場所。本規則所稱供公眾使用之建…
- 行政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 第4條 前條所稱電力設備,包含開關、電線、電纜、斷路器、變比器、電容器、電抗器、避雷器、斷路器保護控制電驛、配電盤、分電盤、接地電阻及相關之安全、控制、計量、指示等附屬裝置。
- 行政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 第5條 …人之分界點,不在此限。第一項所置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得委託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以下簡稱檢驗維護業)擔任。
- 行政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 第6條 …有電機技師資格。(二)室內配線、工業配線、配電線路裝修、用電設備檢驗、變壓器裝修、太陽光電設置、配電電纜裝修、輸電地下電纜裝修、輸電架空線路裝修、機電整合或電力電子職類甲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二、中級電氣技術人員:(一)…
- 行政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 第7條 …如委託檢驗維護業者,應檢附檢驗維護業登記執照影本及當年度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影本。五、用電場所符合第三條受電電壓及範圍規定之證明文件。前項第三款之用電場所負責人,應以實際管理用電場所之人為負責人。第一…
- 行政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 第10條 用電場所負責人應督同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對所經管之電力設備,每六個月至少檢驗一次,每年應至少停電檢驗一次,且不得干預檢驗結果。前項檢驗結果,應由用電場所僱用之專任電氣技術人員或委託之檢驗維護業,依高低壓電力設備定期檢測紀錄總…
- 行政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 第10-1條 用電場所裝有電動運輸工具充、換電設備者,應以書面或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及輸配電業營業處所提報自主維護管理計畫。低壓(六百伏特以下)受電且契約容量未達五十瓩之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其裝有…
- 行政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 第13條 …受僱於用電場所之專任電氣技術人員,不得同時擔任電業、自用發電設備、電器承裝業、檢驗維護業及其他用電場所依法登記之職務。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為查核前項人員是否同時擔任其他行業之職務,得向有關機關、團體或個人請求提供有關…
- 行政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 第18條 …用電場所專任電氣技術人員之各類登記執照、申請書表、高低壓電力設備定期檢測紀錄總表、電氣事故報告表及自主維護管理計畫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 行政自來水管承裝技工考驗辦法 第2條 …水管承裝商僱用裝修自來水導水、送水、配水管線及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之技術工人。
- 行政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 第2條 …裝商),指承攬裝修自來水導水、送水、配水管線及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工程業務之公司或商號。
- 行政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 第4條 …專任技工二人以上者,得承辦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之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工程。三、丙等:資本額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聘僱有專任技工一人以上者,得承辦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之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工程。前項承裝商代表人或負責人,具有技術員或…
- 行政基隆河洪氾區土地使用管制辦法 第9條 …同一戶使用者外,僅得作共用部分使用。第一項管制區內工廠之機器設備不易搬遷者或必要之維生設施,應設在可能淹水深度以上之樓層。第一項所稱房屋,指房屋稅條例第二條第一款所稱之固定於土地上之建築物,供營業、工作或住宅用者;所稱建…
- 行政重要物資及固定設施調查實施辦法 第2條 …(一)學校:包括各級學校場地、相關固定建築物之數量、面積及其設備。(二)公共場所:包括宗教場所、活動中心(含文化中心及民眾、社區活動中心)與其他公共場所之數量、面積及其設備。(三)醫療設施:包括公、私立醫院之病房與病床數…
- 行政省水標章管理辦法 第3條 法人、團體、個人生產或銷售用水設備、衛生設備或其他設備之產品,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發省水標章使用許可。前項所定用水設備、衛生設備或其他設備之產品項目及規格標準如附件。申請人為產品銷售代理者,應檢具產品生產者授權申請省水…
- 行政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 第2條 …統為限。前項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包含下列各款:一、太陽光電發電設備:除應有利用太陽電池轉換太陽光能為電能之發電設備外,並得包含支撐架、新設頂蓋及運轉維護孔道或通道之設施。二、輸變電相關設施:作傳輸電能使用之屋外式變流器、變…
- 行政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 第3條 …三、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其自治條例所許可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建築構造物。四、依廢止前臺灣省違章建築拆除認定基準第二點第十款規定,取得專供畜禽生產證明文件,或取得專供農業生產之寮舍接水、接電證明書且專供畜禽生產之寮舍…
- 行政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 第5條 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免依建築法規定申請雜項執照:一、設置於建築物屋頂或露臺,包含支撐架並得結合新設頂蓋,其高度自屋頂面或露臺面起算四點五公尺以下。二、設置於屋頂突出物,包含支撐架並得結合新設頂蓋,…
- 行政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 第7條 設置前二條設備或設施者,應於設置前,檢附下列證明文件送所在地主管建築機關備查:一、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文件影本。二、依法登記開業或執業之建築師、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出具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免請領雜項執照簽證表(附件二)及剖…
- 行政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 第8條 第五條及第六條設備或設施應於竣工後,檢附依法登記開業或執業之建築師、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出具之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結構安全證明書(附件三)、工程完竣證明書(附件四)及剖面示意圖、平面配置圖、立面圖,報請所在地主管建築機關備查。
- 行政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第11-1條 …、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及幼兒園之建築物。(二)具有十個以上病床設備之診所、醫院。(三)可容納三百人以上之公共場所,如戲院、電影院、歌廳、舞廳、圖書館、體育館、寺廟。(四)可容納二十人以上之兒童、老人福利或身障機構。(五)重…
- 行政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第16條 經核准籌建加氣站者,應於核准次日起三年內完成各項營運設備,並檢具下列文件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一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二加氣站及其儲氣槽經勞動檢查機構檢查合格之證明文件。三消防安全設備經當地消防主管機關檢查合格之…
- 行政加氣站設置管理規則(91.01.16訂定) 第21條 …九、廣告服務。十、提供場所供設置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外自動化服務設備。十一、接受他人委託代收物品服務。十二、從事僅供收受洗滌物場所之洗衣業務。十三、汽車改裝液化石油氣系統業務。十四、提供營業站屋屋頂供設置行動電話基地台。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