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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經濟部經貿人員培訓所組織規程 第6條 …程施行前,原經濟部專業人員研究中心現職人員,於本規程施行之日轉任本所,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以下簡稱現職人員),依銓敘部審定之官職等、俸級所支給之俸給,如低於本規程施行前之薪給者,准依其意願補足差額,其差額併同待遇調整…
  2. 行政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 第7條 …一百十三年六月十八日前,得準用交通事業人員與交通行政人員相互轉任資格及年資提敘辦法(以下簡稱二類人員轉任辦法)辦理轉任或繼續適用原法令規定。自期限屆滿翌日起,繼續適用原法令者得調任本局及所屬機關(構)其他職務。二、以交通…
  3. 行政交通部航港局組織法 第6條 …一百十八年九月十四日前,得準用交通事業人員與交通行政人員相互轉任資格及年資提敘辦法(以下簡稱二類人員轉任辦法)辦理轉任或繼續適用原法令規定。自期限屆滿翌日起,繼續適用原法令規定者得調任本局其他職務。二、以交通事業人員任用…
  4. 行政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第14條 …所屬機關、學校有關職務為限。第一項人員屬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轉任且尚於限制轉調期間內者,得不受該條例有關轉調機關規定之限制。但須於原轉任機關、原經協助安置轉調機關及所屬機關合計任職滿三年後,始得調任其他機…
  5. 考試考試院及所屬各機關(構)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第5條 …立學校教育人員及志願役軍職人員,受撤職、免職或其他相當處分後轉任聘僱人員者,不適用前項規定。
  6. 考試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現職人員轉任經濟部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 第2條 …以下簡稱原國營會)現職人員,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轉任經濟部,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以下簡稱現職人員),依本辦法辦理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現職人員具有行政、教育、公營事業人員相互轉任採計年資提敘官職等級…
  7. 考試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現職人員轉任經濟部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 第3條 …其經原國營會核定職等薪級,依所附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現職人員轉任經濟部比照改任官等職等對照表對照公務人員官等職等,並依派任職務按下列規定比照改任官等職等:一、對照之官等職等資格,在所派任職務列等範圍內,以該職等改任,並予…
  8. 考試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現職人員轉任經濟部比照改任官職等級及退撫事項辦法 第4條 現職人員於轉任時,其於轉任前之任職年資,得比照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規定,先行辦理年資結算給與;其所需經費,依該辦法相關規定支給。未依前項規定辦理年資結算給與者,其轉任前年資應領之退休金,得選擇依下列各款規…
  9. 考試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14條 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以後初任公立學校教育人員,其後轉任公務人員者,其任職於公立學校教育人員期間已設立之個人專戶,於轉任公務人員後,得繼續累積退撫儲金。公務人員所具下列未曾領取退撫給與之任職年資,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得…
  10. 考試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62條 …年資滿五年,未依法辦理退休或資遣而離職且未支領退撫給與者,於轉任其他職域工作後辦理退休(職)時,得併計原公務人員年資成就請領月退休金條件,並於年滿六十五歲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檢同相關證明文件,送原服務機關函轉審定機關審…
  11. 考試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學校教育人員,任職於公立學校教育人員期間已設立個人專戶者,於轉任公務人員時,由轉任之服務機關報繳其公務人員退撫儲金費用,並繼續累積退撫儲金。前項所稱公立學校教育人員,指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所稱公立學校…
  12. 總統總統府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第5條 …立學校教育人員及志願役軍職人員,受撤職、免職或其他相當處分後轉任聘僱人員者,不適用前項規定。
  13.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改制行政法人隨同移轉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4條 繼續任用人員之陞遷或轉任,依下列方式辦理:一、本院應就繼續任用人員改制前原適用之組織法規,依職務高低、性質及業務需要,訂定陞遷序列表。二、原機關組織法規所定職務出缺時,應依前款所定陞遷序列表,由具任用資格之繼續任用人員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