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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管理辦法 第13條 …須電臺執照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遺失或失竊時,應即檢具相關證照及警察機關出具之證明文件或由器材所有人自行具結向主管機關辦理異動或註銷事宜。
  2. 行政民用航空器及公務航空器重大飛航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 第11條 …器殘骸暫存所需場地、通信及辦公設備。運安會得協請地方政府及各警察機關對事故地區執行必要之安全維護及戒護措施,避免事故航空器之殘骸或所裝載之危險物品危及民眾安全,並防止現場遭人為破壞。
  3. 行政運輸事故調查法 第9條 …後,運具所有人、使用人、超輕型載具活動團體及運輸管制、消防或警察機關均應於得知消息後二小時內通報運安會。疑似第六條第一項之運輸事故發生後,運具所有人、使用人、超輕型載具活動團體及運輸管制、消防或警察機關應於得知消息後二十…
  4. 行政放射性廢棄物運作許可辦法 第6條 …處理裝備及運送計畫。二、持有人或運送人視需要得協調當地及沿途警察機關實施交通管制及排除道路障礙或安全戒護。
  5. 行政放射性廢棄物運作許可辦法 第7條 …人應將運送有關資料先行通知運送人,並視需要協調各預定停靠站之警察機關,協助戒護。四、列車抵達目的站時,應在輻射防護人員監視下提貨,除遇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逕行進庫貯存。
  6. 行政放射性廢棄物運作許可辦法 第8條 …應將運送有關資料先行通知運送人,並視需要協調各預定停靠港埠之警察機關,協助戒護。四、船舶抵達目的港埠時,應在輻射防護人員監視下提貨,除遇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逕行進庫貯存。五、國內運送前,將運送期間之氣象預報資料送交主管機…
  7. 行政核子燃料運作安全管理規則 第6條 …有前導車及護送車押運,每一運送車輛均應由攜帶槍械及通訊設備之警察護送。三、預先協調當地及沿途警察機關,實施交通管制及排除道路障礙。
  8. 行政核子燃料運作安全管理規則 第7條 …火車或附掛於貨物列車之專車運送。二、指派攜帶槍械及通訊設備之警察護送,並於停靠站時下車監視。三、預先協調各預定停靠站警察機關派員戒護。四、列車抵達目的車站時,提貨前應由攜帶槍械之警察戒護。
  9. 行政核子燃料運作安全管理規則 第8條 …派攜帶通訊設備之人員護送。三、預先通知啟卸港之港務局,並協調警察機關派員戒護。四、船舶抵達目的港埠時,提貨前應由攜帶槍械之警察戒護。
  10. 行政核子燃料運作安全管理規則 第9條 …置於加封條上鎖之包封容器內。三、預先通知起降地航空站,並協調警察機關派員戒護。四、貨機抵達目的航空站時,提貨前應由攜帶槍械之警察戒護。
  11. 行政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 第11條 …得拒絕之。為執行本條之調查,本會於必要時,得請各級政府機關或警察機關協助並得委託會計師及其他專業人士協助調查、鑑價及查核相關資料。
  12. 司法非訟事件法 第69條 民法債編施行法第二十八條所定之證明,由應變賣地公證人、警察機關、商業團體或自治機關為之。
  13. 司法商業事件審理法 第60條 …施時,法院得以強制力排除之,但不得逾必要之程度。必要時並得請警察機關協助。法院於證據保全有妨害相對人或第三人之營業秘密之虞時,得依聲請人、相對人或第三人之請求,限制或禁止實施保全時在場之人,並就保全所得之證據資料命另為保…
  14.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3-1條 …程度。實施強制執行時,為防止抗拒或遇有其他必要之情形者,得請警察或有關機關協助。前項情形,警察或有關機關有協助之義務。
  15.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48條 …在場,應命其家屬或鄰右之有辨別事理能力者到場,於必要時,得請警察到場。
  16.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77-1條 …動產或訊問債務人或占有之第三人,並得命其提出有關文書。二、向警察及其他有關機關、團體調查,受調查者不得拒絕。前項情形,債務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陳述或提出文書,或為虛偽陳述或提出虛偽之文書者,執行法院得依債權人聲請或依職權管收…
  17.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99條 …其占有,點交於買受人或承受人;如有拒絕交出或其他情事時,得請警察協助。第三人對其在查封前無權占有不爭執或其占有為前條第二項但書之情形者,前項規定亦適用之。依前二項規定點交後,原占有人復即占有該不動產者,執行法院得依聲請再…
  18. 司法強制執行法 第109條 …制管理及收益,得占有不動產,遇有抗拒,得請執行法院核辦,或請警察協助。
  19. 司法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 第5條 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前項所稱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及…
  20. 司法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 第6條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得告知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關於偵查不公開之規定,並得曉示如公開或揭露偵查中所知悉程序或內容對案件之可能影響。
  21. 司法國民法官法 第14條 …長、政務人員及民意代表。三、政黨黨務工作人員。四、現役軍人、警察。五、法官或曾任法官。六、檢察官或曾任檢察官。七、律師、公設辯護人或曾任律師、公設辯護人。八、現任或曾任教育部審定合格之大學或獨立學院專任教授、副教授或助理…
  22. 司法郵務機構送達刑事傳票實施辦法 第16條 寄存於自治機關或警察機關之傳票,經寄存期間屆滿,應受送達人未前往領取者,由寄存機關逕行處理。但傳票封套加註退回原寄法院或檢察署者,應予退回,並由原寄法院或檢察署負擔所需資費。前項自治機關,係指鄉(鎮、市、區)公所及村(里…
  23. 司法郵務機構送達行政訴訟文書實施辦法 第13條 …依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及第四項規定,寄存於自治機關、警察機關或郵務機構之行政訴訟文書,經保存期間屆滿,應受送達人未前往領取者,由寄存機關或機構逕行處理。但行政訴訟文書封套加註其內為證物,而應受送達人未實際領取者,…
  24.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2條 …簡稱相關機關)之聯繫,適用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司法警察機關準用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執行職務聯繫辦法之規定;其餘事項視其性質,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25.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10條 …關授權之查詢系統為之。前項聯繫事宜得視需要指派專人辦理。司法警察機關於處理少年事件,發生法律上疑義時,得以第一項所示方式,請求承辦該案或有管轄權之少年法院解答或指示;其他機關亦同。
  26.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12條 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調查時,應注意少年之身心狀況,並維護少年之安全、隱私、名譽及尊嚴。
  27.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13條 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詢問、護送少年或使其等候時,應注意使少年與一般刑事案件之嫌疑人或被告隔離;少年經協尋或同行到案時,亦同。
  28.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14條 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為調查本法第三條第一項各款之事由,得通知少年、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到場。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有委請通譯、兒童及少年心理衛生或其他專業人士協助,或依本法第三條之四第二項但書於夜間進行詢問者…
  29.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15條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逮捕、逕行拘提觸犯刑罰法律之少年,應自逮捕、逕行拘提時起二十四小時內,指派妥適人員,將少年連同卷證,護送該管少年法院處理。但法官命其即時護送者,應即護送。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發現逮捕、逕行拘提之人為十…
  30. 司法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 第16條 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逮捕或接受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二項但書所定之少年現行犯、準現行犯,得填載不護送報告書,以傳真或其他適當方式,報請該管少年法院法官許可後,不予護送,逕行釋放。但法官未許可者,應即護送。司法警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