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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9條 非屬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公告之事業,對於事業廢棄物送往再利用機構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及再利用機構名稱,應作成紀錄。再利用機構對於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剩餘廢棄物之…
  2.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0條 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對於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情形,應依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相關規定辦理申報。再利用機構對於前條第四項之紀錄,應依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申報;對於前條第七項依許可文件內容進行相關檢測之紀錄,應依第二十二條規定辦…
  3.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1條 …機構應於每月十日前,依下列規定主動連線至本法中央主管機關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其前月再利用產品之營運紀錄:一、再利用機構所收受之事業廢棄物,經再利用後製成產品,應逐項申報其再利用產品名稱。二、各項再利用產品之…
  4.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2條 …利用許可之再利用機構應於每月十日前,依下列規定主動連線至工業廢棄物清理與資源化資訊網內之再利用機構運作申報區,申報其前月依許可文件內容進行再利用運作相關檢測之紀錄:一、再利用事業廢棄物允收標準之相關檢測項目、方法、頻率與…
  5.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3條 本部得派員或委託相關機構進行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追蹤查核,或要求提供再利用運作有關資料及說明,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及說明,且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前項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追蹤查核結果,本部得公示於工業廢棄物清理…
  6.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4條 取得再利用許可之再利用機構終止廢棄物再利用業務者,應向本部申請廢止再利用許可;其暫停營業在一個月以上者,應於滿一個月後十五日內,檢具相關資料送本部備查。取得再利用許可之再利用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部得廢止其許可:一、…
  7.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5條 再利用機構收受事業廢棄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部或本法執行機關得令其停止收受廢棄物進廠:一、不符合再利用機構應具備之資格。二、收受事業廢棄物來源、再利用用途或再利用產品項目未符合附表管理方式或許可文件內容規定。三、廠內無…
  8.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6條 …利用機構經本部廢止許可者,自廢止處分書送達之日起,不得再從事廢棄物再利用業務。但已收受之未再利用及再利用後之廢棄物,應依本法之相關規定清除處理。
  9.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7條 本部得委託相關機構輔導事業及再利用機構辦理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技術提升、技術轉移及其他相關事項,並協助再利用機構建立產品品質及技術規範。
  10.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8條 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涉及輸入輸出者,不適用本辦法,應依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辦理。
  11. 行政經濟部資源再生綠色產品審查認定辦法 第2條 …減少社會成本,並依本辦法審查通過之產品。前項所稱回收料包括依廢棄物清理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相關規定為可再利用之物質,及其經加工製造之回收料。但國外產生之回收料不適用。第一項所稱省能資源、少污染,指節能、省資源及污染防治技…
  12.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園管局或分局得接受在區內營業之事業委託,將其廢品下腳或廢棄物依環境保護、海關及園區有關法令規定清除出區,並得收取必要之費用。
  13.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管理費規費及服務費收費標準 第13條 …、營業或聯絡處所登記費:每件新臺幣二百元。八、新設或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費: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費收費標準收取審查費。九、申請核發、換發或補發固定污染源設置、變更或操作許可證之審查費或證書費:依固定污染源空…
  14.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 第15條 開發投資興建人對承租土地範圍內地上改良物及廢棄物應自行拆除及清理,園管局或分局不負擔任何費用。
  15. 行政在科技產業園區內設有營業或聯絡處所之事業核准登記管理辦法 第3條 …分局核准後,始可辦理登記。但經營汽車貨運業、報關業、保險業、廢棄物清除及資源回收服務業、法律及會計服務業、郵政儲金匯兌業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得同時申請核准及登記。前項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得經園管局或分局核准,免在…
  16. 行政商業團體分業標準   …棄資源(廢機動車輛除外)之回││││收及相關買賣之業務│││廢棄物清除處理商業│經營經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廢機動車輛除外)│││建設機械商業│經營起重機械等各種建設機械之買賣、││││租賃、…
  17. 行政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 第8條 …、建造單位、方法及期程,並標示施工運輸路線。八、污水、廢土或廢棄物處理計畫。九、其他有關事項。
  18. 行政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 第2條 …源:指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所稱再生能源。但不包括直接燃燒國內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所產生之能源。二、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以下簡稱發電設備):指利用前款再生能源發電之發電設備。三、再生能源憑證(以下簡稱憑證):指經濟部標準檢…
  19. 行政水利法 第54-1條 …設備。二、啟閉、移動或毀壞水閘門或其附屬設施。三、棄置廢土或廢棄物。四、採取土石。但主管機關辦理之濬渫,不在此限。五、飼養牲畜、養殖水產物或種植植物。六、排放不符水污染防制主管機關放流水標準之污水。七、違反水庫主管或管理…
  20. 行政水利法 第63-5條 …海堤。二、啟閉、移動或毀壞水閘門或其附屬設施。三、棄置廢土或廢棄物。四、採取或堆置土石。五、飼養牲畜或採伐植物。六、其他妨礙堤防排水或安全之行為。海堤區域內養殖、種植植物或設置改建、修復或拆除建造物或其他設施,非經許可不…
  21. 行政水利法 第78-3條 …設施。三、啟閉、移動或毀壞水閘門或其附屬設施。四、棄置廢土或廢棄物。五、飼養牲畜或其他養殖行為。六、其他妨礙排水之行為。排水設施範圍內之下列行為,非經許可不得為之:一、施設、改建、修復或拆除建造物。二、排注廢污水。三、採…
  22. 行政水利法 第92-2條 …第七十八條第五款、第七十八條之三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棄置廢土、廢棄物或其他足以妨礙水流之物。六、違反第六十三條之五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採取或堆置土石。七、違反第七十八條之一第三款、第七十八條之三第二項第三款規定,未經許可採取…
  23. 行政水利法 第95-2條 …堤區域、河川區域或排水設施範圍內棄置一定數量以下之一般廢土或廢棄物。但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或處理業務,不適用之。二、違反第五十四條之一第一項第四款、第六十三條之五第一項第四款、第七十八條之一第三款、第七十八條之三第二項第…
  24. 行政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 第2條 …石油氣分裝場、天然氣貯存槽等設施之開發。九、掩埋場、焚化廠、廢棄物清除處理廠、廢(污)水處理廠之開發。十、農、林、漁、牧產品集貨場、運銷場所、休閒農場、加工場(含飼料製造)、冷凍(藏)庫及辦公廳舍等相關設施之開發。十一、…
  25. 行政自來水法 第11條 …九、高爾夫球場之興建或擴建。十、核能或其他能源之開發、放射性廢棄物儲存或處理場所之興建。十一、其他足以貽害水質、水量,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之行為。前項各款之行為,為居民生活或地方公共建設所必要,且經主管…
  26. 行政基隆河洪氾區土地使用管制辦法 第7條 洪氾區一級管制區內禁止施設房屋、傾倒廢棄物或廢土、擅採砂石、圍築魚塭、插或吊蚵或其他養殖行為。除前項規定之禁止事項外,於一級管制區內施設、改建、修復、拆除建造物、種植植物或其他變更原有地形之行為,應依水利法第七十八條之一…
  27. 行政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為支應放射性廢棄物處理、運送、貯存、最終處置、除役及必要之回饋措施等所需後端處理與處置費經費,確保核能後端營運工作執行,特設置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28. 行政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之用途如下:一、核能發電有關之核子設施運轉維護所產生低放射性廢棄物之獨立減容、處理、包裝、運輸、中期貯存及最終處置。二、用過核子燃料再處理。三、用過核子燃料或其再處理所產生放射性廢棄物之包裝、運輸、中期貯存及最終處置。四…
  29. 行政備用供電容量管理辦法 第5條 …。三、離岸風力為百分之十。四、小水力為百分之十。五、國內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等直接利用或經處理所產生之能源為百分之十五。六、生質能為百分之十五。七、地熱能為百分之十五。利用前項第六款及第七款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其於中…
  30.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免徵及分期繳納進口關稅品項及證明文件申請辦法 第3條 …地熱能發電設備。六、海洋能發電設備。七、生質能發電設備。八、廢棄物發電設備。九、燃料電池發電設備。十、其他發電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