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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 17 頁-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第2條 …團合格資本淨額:指金融控股公司之合格資本與依其持股比率計算各子公司之合格資本之合計數額(集團合格資本總額)減除第四條所規定之扣除金額。三、金融控股公司之合格資本:指金融控股公司普通股、特別股、次順位債券、預收資本、公積、…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第3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合格資本,依下列業別及方式分別計算之:一、銀行業、票券金融公司、證券商及保險公司:依各業別資本適足之相關規定計算之合格自有資本淨額、自有資本或約當數額。二、信託業、期貨業、創業投資事業及融資租賃業:以…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第4條 …為集團合格資本總額扣除下列數額後之餘額:一、金融控股公司對於子公司之股權及其他合格資本之投資帳列金額減除已遞減之金額後,得計入資本之餘額。二、子公司之合格資本及法定資本需求,依信託業、期貨業、創業投資事業及融資租賃業之方…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第5條 …司對其具有重大影響力者,持有該等資本工具。二、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持有該等資本工具。金融控股公司所發行之普通股、特別股及次順位債券,除前項規定外,其他有減損金融控股公司以其作為合格資本之實質效益者,於計算金融控股公司之…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第7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應符合各業別資本適足性之相關規範。金融控股公司依本辦法計算及填報之集團資本適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一百。金融控股公司之集團資本適足率未達前項之標準者,除依本法第六十條規定處罰外,盈餘不得以現金或其他財產…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第8條 金融控股公司保險子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適用保險業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選擇性過渡措施應注意事項(以下簡稱選擇性過渡措施)者,於適用期間內,金融控股公司計算集團資本適足率得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依保險子公司適用選擇性過渡措施調整後…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4條 …營及經紀業務之證券商,與經營證券金融業務之證券金融公司。四、子公司:指下列公司:(一)銀行子公司:指金融控股公司有控制性持股之銀行。(二)保險子公司:指金融控股公司有控制性持股之保險公司。(三)證券子公司:指金融控股公司…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8條 …許可:一、公司名稱。二、公司章程。三、資本總額。四、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在地。五、子公司事業類別、名稱及持股比例。六、營業、財務及投資計畫。七、預定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協理之資格證明文件。八、辦理營業讓與或股份轉換應具備之書件…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15條 金融控股公司得持有子公司已發行全部股份或資本總額,不受公司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項有關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與發起人人數之限制。該子公司之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不適用公司法有關股東會之規定。前項子公司之董事…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16條 …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十者,不得將其股票設定質權予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但於金融機構轉換為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前,所取得該金融控股公司股票之質權,在原質權存續期限內,不在此限。第一項所定之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與第五項辦法所定…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17條 …負責人;已充任者,當然解任。金融控股公司負責人因投資關係兼任子公司職務,或各子公司間負責人之兼任符合主管機關所定之資格條件者,不受票券金融管理法第十一條第三項前段規定之限制。金融控股公司負責人及職員不得以任何名義,向該公…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19條 金融控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且金融控股公司或其銀行子公司、保險子公司或證券子公司發生財務或業務狀況顯著惡化,不能支付其債務或調整後淨值為負數,經主管機關認為有緊急處理之必要,對金融市場公平競爭無重大不利影響者,免依公平交…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20條 …會決議解散者,應申敘理由,附具股東會會議紀錄、清償債務計畫、子公司或投資事業之處分期限及處理計畫,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依公司法進行清算。金融控股公司進行特別清算時,法院為監督該公司之特別清算,應徵詢主管機關之意見;必要時…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21條 金融控股公司設立後,對其銀行子公司、保險子公司或證券子公司喪失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之控制性持股者,主管機關應限期命其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廢止其許可。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23條 …、其母國金融主管機關同意該外國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國境內投資持有子公司,並與我國合作分擔金融合併監督管理義務。四、其母國金融主管機關及該外國金融控股公司之總機構,對我國境內子公司具有合併監督管理能力。五、該外國金融控股公司之…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24條 …款,並於取得發行新股時轉換為金融控股公司,同時他公司轉換為其子公司之行為;其辦理依下列各款之規定:一、金融機構股東會決議方法、少數股東收買股份請求權、收買股份之價格及股份收買請求權之失效,準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至第一百…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26條 …機構經主管機關許可者,得依股份轉換之方式轉換為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前項所稱股份轉換,指金融機構經其股東會決議,讓與全部已發行股份予預定之金融控股公司作為對價,以繳足原金融機構股東承購金融控股公司所發行之新股或發起設立所…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28條 金融機構經主管機關許可轉換為金融控股公司或其子公司者,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辦理所有不動產、應登記之動產、各項擔保物權及智慧財產權之變更登記時,得憑主管機關證明逕行辦理,免繳納登記規費;辦理公司登記時,其公司設立登記費,以…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29條 …法及公司法有關規定。依本法規定轉換完成後,金融控股公司之銀行子公司、保險子公司及證券子公司原為公開發行公司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仍應準用證券交易法有關公開發行之規定。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30條 金融控股公司為子公司業務而發行新股,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員工得承購金融控股公司之股份,並準用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至第六項規定。金融控股公司持有子公司已發行全部股份或資本總額者,該子公司發行新股時,得…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31條 …控股公司之股份者,得於三年內轉讓所持有股份予金融控股公司或其子公司之員工,或準用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二款作為股權轉換之用,或於證券集中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賣出,不受第三十八條規定之限制。屆期未轉讓或未賣出者,…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32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吸收合併其持有百分之九十以上已發行股份之他公司,得作成合併契約,經各公司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行之,不適用公司法第三百十六條股東會決議之規定。董事會為前項決議後,應於十日內…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33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經股東會決議讓與其部分之營業或財產予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以繳足該子公司(以下稱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承購既存公司發行新股或新設公司發行股份所需股款進行公司分割者,應依下列各款規定辦理:一、被分割公司以分…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34條 被分割公司與他子公司依前條規定辦理公司分割時,他子公司為既存公司者,被分割公司與他子公司之董事會應作成分割契約;他子公司為新設公司者,被分割公司董事會應作成分割決議;並均應提出於股東會。前項分割契約或分割決議應記載下列事…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36條 金融控股公司應確保其子公司業務之健全經營,其業務以投資及對被投資事業之管理為限。金融控股公司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投資之事業如下:一、金融控股公司。二、銀行業。三、票券金融業。四、信用卡業。五、信託業。六、保險業。七、證券…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37條 …該被投資事業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五。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對第一項其他事業之持股比率,合計不得超過該被投資事業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五,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一、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依其業別所適用之法令訂…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38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或子公司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或控制性持股之投資事業,不得持有金融控股公司之股份。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42條 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對於客戶個人資料、往來交易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除其他法律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應保守秘密。主管機關得令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就前項應保守秘密之資料訂定相關之書面保密措施,並以公告、網際網路或主管機…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43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間進行共同行銷,應由金融控股公司事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且不得有損害其客戶權益之行為。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間進行共同行銷,其營業、業務人員及服務項目應使客戶易於識別。除姓名及地址外,共同蒐集、處理及利…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44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銀行子公司及保險子公司對下列之人辦理授信時,不得為無擔保授信;為擔保授信時,準用銀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一、該金融控股公司之負責人及大股東。二、該金融控股公司之負責人及大股東為獨資、合夥經營之事業,或擔任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