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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無形資產評價人員及機構登錄管理辦法 第12條 …九條規定者。三、經審議會認定違反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公開之評價準則公報及其解釋與評價實務指引等基準,情節重大者。四、其他經審議會認定違反法令,情節重大者。停權期間,評價人員或機構不得執行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二項…
  2. 行政無形資產評價基準暨評價資料庫之建置與管理辦法 第2條 …價相關作業,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公開之評價準則公報及其解釋與評價實務指引等基準辦理。
  3. 行政鄉村型或在地型小型園區協助輔導及補助辦法 第11條 …營運管理費為限;補助所需經費,得由中央主管機關之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支應。
  4.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投資產業辦法 第10條 …第一項規定從事投資者,其資金自投入國內創業投資事業或私募股權基金之日(以下簡稱投資基準日)起算應達四年,其持有該創業投資事業或私募股權基金之所有股份或出資額,不得作為質借或擔保之標的;該創業投資事業或私募股權基金之投資除…
  5.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投資產業辦法 第11條 …准:一、投資申請書,應載明預計投資國內創業投資事業或私募股權基金之公司或有限合夥名稱及基本資料、該事業或基金預計投資國內重要政策領域產業之產業別及比率、預計自外匯存款專戶提領投資之金額。二、國內創業投資事業或私募股權基金…
  6.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投資產業辦法 第12條 …應於每年一月底前,將上一年度投資情形及創業投資事業或私募股權基金依同條第一項各款規定辦理情形,依規定格式報本部備查。未依前項規定辦理備查者,本部應函知其於文到十五日內補報。本部為調查第一項備查案件之投資案辦理進度、投資資…
  7.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投資產業辦法 第13條 …但書情形,並向本部申請核准變更投資其他創業投資事業或私募股權基金者,應檢附下列文件,其變更次數以一次為限:一、原投資國內創業投資事業或私募股權基金未能於投資期間投資國內重要政策領域產業達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比率之理由。…
  8.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投資產業辦法 第14條 …發完成證明:一、足資證明資金已投入國內創業投資事業或私募股權基金達四年之會計師查核簽證或其他證明文件。二、國內創業投資事業或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國內重要政策領域產業之未上市、未上櫃事業基本資料及依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投資之…
  9.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投資產業辦法 第16條 …金額之審認。二、投資計畫辦理進度及國內創業投資事業或私募股權基金投資情形之確認。三、投資計畫期程展延理由之審認。四、完成證明項目之審認。五、行政救濟程序之辦理。六、其他涉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事項。
  10. 行政國外投資或技術合作協助及輔導辦法(990903訂定) 第13條 主管機關得協調相關機關或機構設立合資基金,協助業者進行國外投資。
  11. 行政公司名稱及業務預查審核準則 第9條 …社、聯誼會、互助會、服務站、大學、學院、文物館、社區、寺廟、基金會、協會、慈善、志工、義工、社團、財團法人或其他易於使人誤認為與政府機關及其職權範圍、公益團體有關之名稱。二、有限合夥或其他類似有限合夥組織之文字。三、關係…
  12. 行政有限合夥名稱及業務預查審核準則 第9條 …社、聯誼會、互助會、服務站、大學、學院、文物館、社區、寺廟、基金會、協會、社團、財團法人或其他易於使人誤認為與政府機關或公益團體有關之名稱。二、公司、商社、會社或其他類似公司組織之文字。三、關係企業、企業關係、關係、集團…
  13. 行政商業名稱及所營業務預查審核準則 第10條 …社、聯誼會、互助會、服務站、大學、學院、文物館、社區、寺廟、基金會、協會、慈善、志工、義工、社團、財團法人或其他易於使人誤認為與政府機關及其職權範圍、公益團體有關之名稱。二、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文字。三、公司、商社、…
  14. 行政經濟部主管財團法人管理監督作業辦法 第3-1條 …列淨值之百分之二十為限。三、國內發行之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股票ETF),且投資時該基金前三年配息,換算平均每年殖利率達百分之二以上者;其投資總額以財團法人最近一期財務報表所列淨值之百分之五為限。但財團法人如有特殊…
  15. 行政因應貿易自由化受損企業認定及補助辦法 第7條 …額,並得向本條例第十四條行政院所設置之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基金申請經費,辦理受損企業補助。前項改善調整計畫之執行期間以二年為限,必要時得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延長一次,並以二年為限;其最高補助金額每案不得超過新臺幣…
  16. 行政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 第14條 …算辦理相關調整支援措施,並由行政院設置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基金。前項基金之來源如下:一、中央政府逐年編列預算撥充。二、其他專案基金撥充。三、公民營企業團體或個人之捐贈。四、基金之孳息。五、其他有關收入。第一項基金之用途…
  17. 行政貿易法 第21條 …拓展貿易,因應貿易情勢,支援貿易活動,主管機關得設立推廣貿易基金,就出進口人輸出入之貨品,由海關統一收取最高不超過輸出入貨品價格萬分之四‧二五之推廣貿易服務費。但因國際條約、協定、慣例或其他特定原因者,得予免收。推廣貿易…
  18. 行政貿易法 第35條 同業公會或法人之年度經費,由推廣貿易基金補助半數以上者,其人事及經費,應受經濟部之輔導監督,並於必要時,赴立法院備詢之。
  19. 行政商品檢驗業務委託辦法 第5條 …已建立符合國際標準所規範之產品驗證制度並取得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以下簡稱認證基金會)相關領域之認證。三、已取得標準檢驗局相關產品檢測領域指定試驗室之認可,或取得標準檢驗局公告指定之技術機構資格,但申請之產品領域具有執…
  20. 行政商品檢驗業務委託辦法 第15條 …,應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向標準檢驗局申請變更。驗證機構經認證基金會減列認證範圍時,應即停止辦理受影響驗證範圍之商品驗證業務,並於三個月內檢具申請書向標準檢驗局申請變更。前二項之變更,標準檢驗局應進行實地查核。但視情況得改…
  21. 行政商品檢驗業務委託辦法 第19條 經認證基金會證明已持續符合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並給予認證之驗證機構,標準檢驗局得免依前條規定進行定期查核。
  22. 行政商品檢驗業務委託辦法 第22條 …驗證人員出缺未補實,致不符合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二、認證基金會之認證,經暫時終止。三、驗證機構之試驗室或工廠檢查機構經標準檢驗局暫停認可,或喪失標準檢驗局依據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指定之技術機構資格。四、違反第十一條…
  23. 行政商品檢驗業務委託辦法 第23條 …業務委託契約:一、主動申請終止商品驗證業務委託契約。二、認證基金會之認證經終止或撤銷,或標準檢驗局指定試驗室或工廠檢查機構之資格,經撤銷或廢止,或喪失標準檢驗局依據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指定之技術機構資格。三、驗證機構喪…
  24. 行政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再生水開發案建設費用補助辦法 第5條 …助所需經費,由中央主管機關或中央下水道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或相關基金支應之。
  25. 行政水源保育與回饋費補助辦法 第4條 …列預算補助之。前項補助經費應撥入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水資源相關基金。
  26. 行政水資源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管理及永續利用,特依水利法第八十九條之一規定,設置水資源作業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27. 行政水資源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2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以本部為主管機關,下設溫泉事業發展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
  28. 行政水資源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二、本部興辦水利事業、水庫蓄水範圍、海堤區域、河川區域或排水設施範圍之使用費收入。三、本部辦理水庫、河川或排水設施之清淤疏濬,所得砂石之出售收入。四、自來水法第十二條之二規定…
  29. 行政水資源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辦理水庫、海堤、河川或排水設施管理及清淤疏濬之支出。二、辦理水庫、海堤、河川或排水設施之災害搶修搶險之支出。三、辦理水庫更新改善之支出。四、相關人才培訓之支出。五、辦理回饋措施之支出。六、水資源調配…
  30. 行政水資源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應設水資源作業基金管理會(以下簡稱本會),置委員十三人至十五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部部長或派員兼任;一人為副召集人,由本部派員兼任;其餘委員,由本部就有關機關(構)代表或學者、專家聘兼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