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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9 / 188 頁-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第3條 …實質交易款項:指接受付款方基於實質交易所移轉之款項,並經一定條件成就、一定期間屆至或付款方指示後,將該實質交易之款項移轉予收款方之業務。七、收受儲值款項:指接受付款方預先存放款項,並利用電子支付帳戶或儲值卡進行多用途支付…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第4條 …定工作之外國人國外小額匯兌及有關之買賣外幣業務;其申請許可之條件與程序、廢止許可事由、負責人資格條件、匯兌限額、業務管理、業務檢查與費用負擔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銀行及勞動部定之。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第15條 …個營業日內報主管機關及中央銀行備查。前項主管機關核准之對象、條件、申請或報請備查應檢具書件、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其於我國境內從事第四條第一項業務相關行為之範圍與方式、作業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銀行…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第33條 …制度;其目的、原則、政策、作業程序、內部稽核人員應具備之資格條件、委託會計師辦理內部控制查核之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第36條 …處理程序、境外分支機構之申請許可與管理、股票應辦理公開發行之條件、營業據點、作業委外、投資限制、重大財務業務與營運事項之核准、申報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銀行定之。專營電子支付機構負責人之資格條件、兼職…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第51條 …帳戶或儲值卡處理程序、境外分支機構管理、股票應辦理公開發行之條件、營業據點、作業委外、投資限制、重大財務業務與營運事項之核准或申報之規定。十八、專營電子支付機構負責人違反第三十六條第二項所定準則中有關負責人資格條件、兼職…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 第53條 …關許可經營第四條第四項業務者違反該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負責人資格條件、匯兌限額、業務管理、業務檢查之規定。二、違反第五條第四項規定,拒絕提供資料或經通知未至主管機關辦公處所備詢。三、違反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四、違反第十三條第…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6條 …。信託業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投資於有價證券為目的,並符合一定條件者,應依本法規定申請兼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前項一定條件,由主管機關會商信託業法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10條 …其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應檢附之書件、審核程序、核准或申報生效之條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主管機關定之。基金之募集、發行、銷售及其申購或買回之作業程序,由同業公會擬訂,報經主管機關核定。前二項基金,如為國外募集基金投資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11條 …證券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法人或機構。二、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前項第二款之應募人總數,不得超過九十九人。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第一項第二款對象之合理請求,於私募完成前負有提供與本次證券投資信託受益憑證…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16條 …管機關指定之機構,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從事第一項所定業務;其資格條件、申請或申報程序、從事業務之項目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在中華民國境內得從事或代理募集、銷售、投資顧問境外基金之種類、投資或交易範圍與其限制…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46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得為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合併;其合併之條件、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50條 …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應符合主管機關所定之條件,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始得為之。前項條件、資格、申請程序、人員管理、契約簽訂、帳務處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52條 …業保證金。營業保證金之提存方式、金額及得為提存金融機構之資格條件,由主管機關定之。因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所生債務之委任人、委託人或受益人,對於第一項營業保證金及第二項賠償準備金,有優先受清償之權。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62條 …比率,由主管機關定之。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客戶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者,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得與該客戶自行約定委託投資資產之保管、契約簽訂前應辦理事項及帳務處理等事項,不適用前四項與第五十三條第一項、第六十條及…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64條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得以信託方式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其符合一定條件者,應依信託業法申請兼營信託業務。前項一定條件,由信託業法主管機關會商主管機關定之。以信託方式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者,以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或…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65條 …且將信託財產運用於證券交易法第六條規定之有價證券,並符合一定條件者,應向主管機關申請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前項一定條件,由主管機關會商信託業法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66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符合主管機關所定之條件並取得許可者,得互相兼營。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兼營其他事業。證券商、期貨信託事業、期貨顧問事業、期貨經理事業或其他相關事業取得主管…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69條 …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其應備置人員、負責人與業務人員之資格條件、行為規範、訓練、登記期限、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72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其公司及分支機構之設立條件、應設置部門、申請程序、應檢附書件之設置標準及其財務、業務、遷移、裁撤與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其他事業兼營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74條 經營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發起人應具備一定資格條件;發起人中應有基金管理機構、銀行、保險公司、金融控股公司、證券商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且其所認股份,合計不得少於第一次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二十;其轉讓持股時,證券投資信託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75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股東,除符合前條資格條件者外,每一股東與其關係人及股東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合計,不得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二十五。前項關係人之範圍,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80條 …評等。主管機關基於保護公益或受益人權益之必要,得命令符合一定條件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提存營業保證金;其一定條件、營業保證金之提存方法、提存比率、停止提存之條件及其保管、運用之方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84條 …;同業公會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其加入,或就其加入附加不當之條件。前項同業公會之設立、組織及監督,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適用商業團體法之規定。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86條 …事項、同業公會章程應記載事項、同業公會負責人與業務人員之資格條件、財務、業務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第95條 …併,除金融機構合併法、企業併購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其資格條件、合併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5條 期貨信託基金除依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對符合一定資格條件之人募集期貨信託基金(以下簡稱對符合一定資格條件之人募集期貨信託基金)者外,應於成立後每季終了一個月內更新公開說明書。但期貨信託基金依期貨信託契約規定刊印之年…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6條 …說明書相關資料之網址。(七)信託業兼營期貨信託事業對符合一定條件之人募集者,應標明自行保管之字句;信託業兼營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且經主管機關核准得自行保管期貨信託基金資產者,應標明自行保管及設有信託監察人之字句。十…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7條 …說明書之方法。八、期貨信託契約查閱及洽購處所。對符合一定資格條件之人募集期貨信託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封裏免記載前項第七款規定事項。
-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2條 …權單位總數。三、每受益權單位面額。四、得否追加發行。五、成立條件(有成立日期者,應一併列明)。六、預定發行日期。七、存續期間。八、投資地區及標的。保本型期貨信託基金應再列示投資固定收益商品及從事期貨交易之預估比率、所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