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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1 / 200 頁- 行政航空站地勤業管理規則 第2條 …畫、未來三年營運收支預估、人力規劃、主要裝備型式及數量、場地設施使用需求與資金籌募計畫。三、民用航空運輸業或普通航空業委託辦理地勤業務意願書或航空站空橋委由辦理空橋操作證明文件。四、申請人視其性質,另檢附下列文件:(一)…
- 行政航空站地勤業管理規則 第4條 …察人及經理人簡歷冊。四、投保責任保險證明。五、主要裝備及場地設施清單。申請自辦航空站地勤業者,應在核定籌設期限內,檢附前項第一款至第五款文件一式二份,申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核准,由民航局核發自辦地勤業務許可證(如附件三)後…
- 行政航空站地勤業管理規則 第6條 …、主要裝備及數量與人力規劃應符合業務需求。三、應能配合航空站設施。四、不得影響航空站之安全及營運秩序。航空站地勤業申請籌設、新增地勤業務項目或營業地點不符前項規定時,民航局得報請交通部部分許可其地勤業務項目、營業地點或不…
- 行政航空站地勤業管理規則 第14條 航空站地勤業使用航空站之場地設施,應向航空站申請同意,各項裝備並依規定停放於指定之區域內。
- 行政航空站飛行場及助航設備四周禁止或限制燈光照射角度管理辦法 第4條 為作為地標、橋樑、建築物、景觀、舞臺佈景、廣告看板等設施而使用聚光型投射燈光、雷射光束者,不得以該設施主體以外標的為投射範圍。非供緊急目的使用之聚光型投射燈光、雷射光束,不得照射於第二條所劃定一定範圍內之空域。
- 行政航空站飛行場及助航設備四周禁止或限制燈光照射角度管理辦法 第6條 …)政府(村、里、鄰長)派員逕赴現場通知物主立即關閉照明之燈光設施,如該燈光設施能改善者,民航局應通知物主限期改善;不能改善者,民航局應通知物主限期拆遷。民航局經依前項規定通知物主限期改善或拆遷,屆期物主仍未完成者,依本法…
- 行政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4條 …關事項。三、設置地點及該地交通狀況。四、配合營運能量所需有關設施、停車場配置圖。五、申請人視情形應檢附下列文件:(一)籌設中之公司:應檢附全體股東或發起人名冊及戶籍證明、公司章程草案。(二)已設立之公司:應檢附公司章程修…
- 行政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7條 …業者,應於四年內依法向有關機關辦妥登記,備妥有關場地、設備、設施,並應向海關辦理登記,取得證明文件後,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二份提出申請,經民航局、航空站經營人及相關機關會勘同意並核轉交通部核准,由民航局核發集散站經營業許可證…
- 行政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8條 …件一式二份申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許可籌設:一、申請書。二、相關設施設計圖。三、相關位置圖或配置圖。四、設施設置前後之營運狀況差異分析,包括:作業面積(含倉儲設施、停車場)、資本運用、營運能量、貨量預估、營運收支預估、停車需…
- 行政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9條 …,經民航局、航空站經營人及相關機關會勘同意後始得啟用。機場因設施條件限制而無航空貨物集散站於機場內營業者,機場外集散站經營業為配合動植物檢疫作業程序申請於機場內設置相關暫存設施時,應經航空站經營人同意後,檢附第八條第一項…
- 行政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管理規則 第9-4條 …。三、面積變更前後之營運狀況差異分析,包括:作業面積(含倉儲設施、停車場)、營運能量及其他變更事項。四、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利證明文件。五、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謄本。前項申請致營業地點變更者,於民航局核轉交通部同意後,集…
- 行政航空障礙物標誌與障礙燈設置標準 第2條 建築物或其他設施(以下簡稱物體)含附屬物在內之整體高度為所在地表或水面六十公尺以上者,應設置航空障礙物標誌及障礙燈。物體高度未達所在地表或水面六十公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應設置航空障礙物標誌及障礙燈:一、除航空器外,經…
- 行政航空障礙物標誌與障礙燈設置標準 第7條 …高度為所在地表或水面六十公尺以上之屬雜項工作物之建築物或其他設施;或設置於高度為所在地表或水面一百八十公尺以上之非屬雜項工作物之建築物。二、B型或C型中亮度障礙燈,設置於高度為所在地表或水面六十公尺以上,未達一百八十公尺…
- 行政航空障礙物標誌與障礙燈設置標準 第13條 廣播或通訊塔、骨架式高架遊樂設施及架空纜線之支撐塔架等骨架結構物,其所有桁架表面,應依附件一規定予以標示。非屬塔狀或柱狀之高架遊樂設施,應以鮮明顏色標示,不限制其圖案型式。
- 行政航空障礙物標誌與障礙燈設置標準 第18條 …止使用時,應將設有障礙燈之部分旋轉至頂端。其他類型之高架遊樂設施,應依整體結構物最高點突出所在地表或水面之高度設置頂裝燈、中間層燈。
- 行政氣象法 第2條 …。六、觀測:指對氣象、地震或海象等現象之觀察及測定。七、氣象設施或設備:指用以從事或執行氣象業務所需之設施或設備。八、觀測站:指從事氣象、地震或海象等現象之觀測,於適當處所設置之觀測設施。九、觀測坪:指設置地面氣象觀測儀…
- 行政氣象法 第13條 …空儀追蹤器、氣象雷達天線或繞極軌道氣象衛星追蹤天線等氣象觀測設施或觀測坪周圍之土地,於必要限度內,得劃定禁止或限制建築之一定範圍,報請交通部會商內政部及有關機關後核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依前項規定公告禁止或限…
- 行政氣象法 第21-1條 以竊取、毀壞或其他非法方法危害氣象設施或設備之功能正常運作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 行政氣象法 第21-2條 氣象設施或設備之核心資通系統,以下列方法之一,危害其功能正常運作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輸入其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其核心資通系統之電腦…
- 行政氣象法 第21-3條 故意移動氣象設施或設備,或以他法妨害其效用者,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 行政氣象法 第27條 擅自占用、損壞或移動氣象觀測用地或設施或有妨害其效用之行為者,除涉及刑責應依法移送偵辦外,並應通知行為人或其雇用人負責回復原狀,或償還修復費用,或依法賠償。
- 行政從事氣象海象預報業務許可辦法 第8條 …央氣象局檢查:一、許可之業務計畫辦理狀況資料。二、組織運作、設施及作業場所狀況資料。團體應於其預報業務作業場所備置章程影本及歷次董事會或理監事會議紀錄,隨時供中央氣象局檢查。
- 行政溫泉區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管理辦法 第5條 溫泉區內溫泉設施規劃設置原則如下:一、溫泉儲存塔、溫泉取供設備及溫泉使用廢水處理等設施應在不妨礙溫泉產業發展,並兼顧地區景觀之原則下,於適當地點設置之。二、溫泉管線之設置,應就溫泉使用人口、土地利用、交通、景觀等現狀及未…
- 行政溫泉區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管理辦法 第6條 溫泉區建築物及相關設施之建築基地,受山坡地坡度陡峭不得開發建築之限制者,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考量溫泉區發展特性,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三項但書規定,另定規定審查。溫泉區建築物及相關設施之建築基地,…
- 行政溫泉區土地及建築物使用管理辦法 第7條 …安全,就其建築物至擋土牆坡腳間之退縮距離、建築物外牆與擋土牆設施間之距離及建築物座落河岸之退縮距離,於輔導方案中訂定適用規定,併案報請行政院核定。
- 行政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 第31條 …。一、活動計畫書:應包括場地名稱、設立地點、設立目的、用途、設施配置圖、活動場地安全維護計畫、活動空域及擬使用超輕型載具之類別。二、土地租用或同意使用之證明文件。但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免附。三、自向民航局申請日前三個月…
- 行政導遊人員管理規則 第42條 …、執行導遊業務時,發現所接待或引導之旅客有損壞自然資源或觀光設施行為之虞,而未予勸止。
- 行政民宿管理辦法 第5條 民宿建築物設施,應符合地方主管機關基於地區及建築物特性,會商當地建築主管機關,依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制定之自治法規。地方主管機關未制定前項規定所稱自治法規,且客房數八間以下者,民宿建築物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內部牆面及天…
- 行政民宿管理辦法 第11條 …任保險契約影本。七、民宿外觀、內部、客房、浴室及其他相關經營設施照片。八、其他經地方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申請人如非土地唯一所有權人,前項第三款土地同意使用證明文件之取得,應依民法第八百二十條第一項共有物管理之規定辦理。但…
- 行政民宿管理辦法 第12條 …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範圍內建造物或設施,經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六條或第六十四條及其授權之法規命令規定辦理完竣後,供作民宿使用者,其建築物設施及消防安全設備,不受第五條及第六條規定之限制。符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