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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1 / 200 頁- 行政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0條 本準則所稱母公司、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應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第十一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規定認定之。本準則所稱控制、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應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第十一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八號規定認…
- 行政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1條 …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定期存款或投資。(二)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應揭露現金及約當現金之組成部分,及其用以決定該組成項目之政策。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一)指非屬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
- 行政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2條 …日後至通過財務報告前已完成長期性之再融資或重新安排付款協議;公司制證券交易所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之負債,負債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流動負…
- 行政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3條 資產負債表之權益項目與其內涵及應揭露事項如下:一、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一)股本:1.股東對公司所投入之資本,並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登記者。但不包括符合負債性質之特別股。2.股本之種類、每股面額、額定股數、已發行且…
- 行政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4條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應將某一期間認列之所有收益及費損項目表達於單一綜合損益表,其內容包含損益之組成部分及其他綜合損益之組成部分。前項認列於損益之費用應以性質別為分類基礎。當收益或費損項目重大時,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應於綜合損益表…
- 行政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5條 …至少應包括下列內容:一、本期綜合損益總額,並分別列示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總額及非控制權益之總額。二、各權益組成部分依國際會計準則第八號所認列追溯適用或追溯重編之影響。三、各權益組成部分期初與期末帳面金額間之調節,並單獨揭露…
- 行政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6條 現金流量表係提供報表使用者評估公司制證券交易所產生現金及約當現金之能力,以及公司制證券交易所運用該等現金流量需求之基礎,即以現金及約當現金流入與流出,彙總說明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於特定期間之營業、投資及籌資活動,其表達與揭露…
- 行政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7條 …財務狀況、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之資訊,對下列事項應加註釋:一、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沿革及業務範圍說明。二、聲明財務報告依照本準則、有關法令(法令名稱)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三、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
- 行政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9條 財務報告附註應分別揭露公司制證券交易所及其各子公司本期有關下列事項之相關資訊,母子公司間交易事項亦須揭露: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一)資金貸與他人。(二)為他人背書保證。(三)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
- 行政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0條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四號規定,充分揭露關係人交易資訊,並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列示關係人名稱及關係。二、單一關係人交易金額或餘額達公司制證券交易所各該項交易總額或餘額百分之十以上者,應按關係人名稱單獨列…
- 行政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3條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編製個體財務報告,除對被投資公司具控制、重大影響或合資權益者,其長期股權投資應採權益法評價外,其他會計處理應與第二章規定一致。個體財務報告本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應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本期損益及其他綜…
- 行政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4條 公司制證券交易編製個體財務報告,得免編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八號所規範之部門資訊。
- 行政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5條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應編製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之名稱及格式如下:一、資產、負債及權益項目明細表:(一)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格式六之一)(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明細…
- 行政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陶藝研發實驗室設備使用收費標準 第2條 …政府核准立案之團體、協會、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學校、政府機關、公司或設籍於中華民國年滿十八歲以上之個人。
- 行政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2條 …公開收購有價證券之範圍係指收購已依本法辦理或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公司之已發行股票、新股認購權利證書、認股權憑證、附認股權特別股、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存託憑證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核定之有價證券。未…
- 行政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3條 …公開收購人為自然人者,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二、公開收購人為公司者,指符合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之關係企業者。前項關係人持有之有價證券,包括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
- 行政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4條 本辦法所稱應賣人係指擬讓售其持有被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之人。
- 行政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7條 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者,除有本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外,應向本會申報並公告後始得為之。對同一公開發行公司發行之有價證券競爭公開收購者,應於原公開收購期間屆滿之日五個營業日以前向本會辦理公開收購之…
- 行政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7-1條 …滅,由各相關主管機關依相關法令認定發布之。公開收購人與被收購公司之特定股東不得藉由協議或約定,使該股東於參與應賣後得取得特別權利,致生股東間實質收購條件不一致之情事。
- 行政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8條 …券;外國有價證券之範圍由本會另定之。二、公開收購人為公開發行公司者,其募集發行之股票或公司債;公開收購人為外國公司者,其募集發行之股票或公司債之範圍由本會另定之。三、前款公開收購人之其他財產。
- 行政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9條 …價現金價格計算或換股比例之評價合理性意見書。五、公開收購人為公司者,辦理本次收購或募集發行之股票或公司債為收購對價之股東會或董事會議事錄。六、其他本會規定之文件。公開收購申報書件須經律師審核並出具律師法律意見書。公開收購…
- 行政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10條 …書件。二、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三、董事會出具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四、董事會決議前最近期依法公開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告。五、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六、…
- 行政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11條 任何人單獨或與他人共同預定於五十日內取得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股份者,應採公開收購方式為之。符合下列條件者,不適用前項應採公開收購之規定:一、與第三條關係人間進行股份轉讓。二、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
- 行政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12條 前條所稱與他人共同預定取得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係指預定取得人間因共同之目的,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取得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
- 行政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14條 被收購有價證券之公開發行公司於接獲公開收購人依第九條第八項規定申報及公告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副本、公開收購說明書及相關書件後十五日內,應就下列事項公告、作成書面申報本會備查及抄送證券相關機構。一、現任董事、監察人及持有本公司…
- 行政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14-1條 被收購有價證券之公開發行公司於接獲公開收購人依第九條第八項規定申報及公告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副本、公開收購說明書及其他書件後,應即設置審議委員會,並於十五日內公告審議結果及審議委員符合第四項規定資格條件之相關文件。前項之審議…
- 行政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15條 …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職責。受委任機構應符合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之資格條件,且最近一年內未有因公開收購業務經本會處糾正以上處分者。但違規情事已具體改善,並經本會認可者,得不受其限制。受委任機構接受應賣人有…
- 行政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15-1條 …之受委任機構以一家為限。但收購未上市、未上櫃或興櫃之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者,委任之受委任機構不得逾二家。公開收購人為金融控股公司或其子公司者,不得委任同一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擔任受委任機構。
- 行政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16條 公開收購人除依本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買回本公司股份者外,應於公開收購期間開始日前,將公開收購說明書送達其受委任機構及證券相關機構;並應於應賣人請求時或應賣人向第十五條受委任機構交存有價證券時,交付應賣人公開收購說明書。前…
- 行政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 第17條 …並公告,且通知各應賣人、受委任機構及被收購有價證券之公開發行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