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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0 / 171 頁- 行政交通事業穿越私有土地之上空或地下地上權徵收補償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土地徵收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五十七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交通事業穿越私有土地之上空或地下地上權徵收補償辦法 第3條 需用土地人因興辦交通事業,依本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就需用之空間範圍徵收取得地上權者,其需用空間範圍,以事業必需之範圍為限。
- 行政交通事業穿越私有土地之上空或地下地上權徵收補償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地上權之徵收補償費,依下列規定計算之:一、穿越土地之上空者:地上權補償費等於徵收補償地價乘以穿越地上高度補償率(如附表一)二、穿越土地之下方者:地上權補償費等於徵收補償地價乘以穿越地下深度補償率(如附表二)穿越土地之土地…
- 行政交通事業穿越私有土地之上空或地下地上權徵收補償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通事業依本條例徵收取得之地上權,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外,穿越土地之上空者,於附表一補償率對應之級距自低限為起點以上全部登記地上權;穿越土地之地下者,以附表二補償率對應之級距自淺限為起點以下全部登記地上權。
- 行政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4條 …務之推動及管理事項。八、風景區管制規定之研擬事項。九、風景區土地使用、建築規劃管制及申請許可會辦案件之審查事項。十、用地取得事項。十一、其他有關企劃事項。
- 行政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8條 …設備之管理與修護事項。五、財物購置及房屋修繕之管理事項。六、土地、財產之登記、保管及管理事項。七、員工薪給之製發事項。八、公勞健保費用、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提撥等之計算與繳納事項。九、行政革新、為民服務工…
-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工務段辦事細則 第6條 經指派擔任產管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一、經管土地地籍測量資料之處理及界樁之測設、補設、維護事項。二、經管土地申辦都市計畫變更事項。三、經管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事項。四、配合地籍圖重測之指界、協調、會測事項。五、新增…
- 行政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4條 …設施之推動及審查事項。四、觀光遊憩資訊之研究及統計事項。五、土地使用案件之會辦事項。六、各項用地取得事項。七、有關法規之蒐集、研究、整理及編纂事項。八、風景區管制規定之研擬事項。九、建築規劃管制及建築申請案件之會辦事項。…
- 行政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8條 …印信典守、公文時效管制、文書稽催及檔案、書籍之管理事項。四、土地、財產之登記、保管及管理事項。五、財物購置及房室修繕之管理事項。六、技工、駕駛及工友之管理事項。七、車輛、器材設備之管理及修護事項。八、現金出納之收支及票據…
- 行政交通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購置住宅輔助辦法 第6條 集體興建住宅所需土地,應盡量配合新社區發展計畫作有效之開發利用,或利用各事業機構原有眷舍基地改建。但以興建公寓式樓房為原則。
- 行政交通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條 …自行或送往再利用機構作為原料、添加物、材料、燃料、工程填料、土地改良或經本部認定之用途行為。三、再利用機構:指經政府機關登記有案或依法律規定免辦理登記,收受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農工商廠(場)者。
- 行政政府對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補貼利息或投資部分建設辦法 第4條 …以支應民間機構興建營運交通建設所需中、長期資金為限。但不包括土地購置成本所需貸款金額。
- 行政發展大眾運輸條例 第4條 …市計畫主管機關依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變更;涉及非都市土地使用變更者,主管機關應協調區域計畫主管機關依區域計畫法第十三條規定辦理變更。主管機關對於大眾運輸場站或轉運站之土地及建築物,得協調相關主管機關調整其使用項目…
-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使用公有土地租金優惠辦法 第2條 …定期限出租或設定地上權與民間機構使用、開發、興建、營運之公有土地,於租賃關係存續中或地上權存續期間,依本辦法規定計收租金。
-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使用公有土地租金優惠辦法 第3條 公有土地之租金依左列規定計算之:一、興建期間:按該土地依法應繳納之地價稅或其他費用計收租金。二、營運期間:自開始營運之日起,按國有出租基地租金計收標準六折計收。三、同一宗土地,一部屬興建期間,一部已開始營運者,其租金按兩…
-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使用公有土地租金優惠辦法 第6條 出租或設定地上權之公有土地,如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或地上權人之事由,致不能依原定土地使用計畫使用者,主管機關得酌予減免或准予緩繳應繳之租金。
-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處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土地,係指下列各款:一、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取得之路線、場站、交流道、服務區、橋樑及隧道及相關附屬設施等交通用地。二、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取得之轉運區、港埠及其設施、觀光…
-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處理辦法 第3條 為有效推動土地開發業務,以配合本條例獎勵之交通建設之興建、營運,主管機關得視各交通建設事業需要設立土地開發基金。前項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在中央,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報上級主管機關核定;在直轄市、縣(市),由直轄市、縣…
-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處理辦法 第4條 主管機關取得之第二條土地依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出租或設定地上權與本條例所獎勵之民間機構辦理開發時,應訂定書面契約。前項租約或地上權之存續期間,不得超過本條例第七條所定許可經營之期限。但非屬經營交通建設之土地,其存續期間得由…
-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處理辦法 第5條 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四十四條終止土地地上權及租約時,得以該廢止興建或營運許可證明文件,單獨辦理地上權塗銷登記。
-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處理辦法 第6條 主管機關取得之第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土地依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三項逕為使用、收益及處分時,得視各交通建設之特性,依下列方式辦理:一、投資設立公司辦理開發經營。二、出租、信託或委託私人、團體或政府機關辦理一部或全部範圍、事項之開…
-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處理辦法 第7條 主管機關取得之第二條第三款土地依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三項逕為使用、收益及處分時,得視各交通建設之特性,依下列方式辦理:一、依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方式之使用、收益。二、讓售與本交通建設計畫用地設定地上權或被徵收而未依本條例第十三條…
-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處理辦法 第9條 主管機關信託、委託私人、團體或政府機關辦理土地開發經營或與其聯合開發、合作經營,應於契約書載明下列事項:一、開發範圍及其經營事項。二、開發經營期限。三、保證金之繳付及退還時期、方式。四、開發經營成果提報事項。五、開發經營…
-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處理辦法 第11條 為有效利用土地資源,主管機關得協調直轄市、縣(市)政府共同辦理開發其依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二項第三款取得之可建築用地。必要時並得與毗鄰之公、私有土地共同辦理開發。為前項開發時,其合作條件、利益分配及其他相關權利義務,依協議定…
- 行政交通部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處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土地,係指本部依下列各款取得之土地:一、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取得之路線、場站、交流道、服務區、橋樑、隧道及相關附屬設施所需交通用地。二、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二款規定取得之轉運區、港埠及其設施、重大觀…
- 行政交通部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處理辦法 第4條 為有效推動土地開發業務,以配合本法促進交通建設與觀光遊憩設施之興建、營運,本部得依相關規定設立基金。
- 行政交通部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處理辦法 第5條 本部取得第三條土地,依本法第十五條規定出租或設定地上權予民間機構辦理開發時,應訂定書面契約。前項出租或設定地上權之存續期間,不得超過本部依本法第八條第二項所核定之營運期間。非屬經營公共建設之土地,其存續期間不受營運期間之…
- 行政交通部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處理辦法 第6條 本部取得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土地,依本法第十九條第四項逕為使用、收益及處分時,得視各公共建設之特性,依下列方式辦理:一、信託或委託私人、團體辦理一部或全部範圍、事項之開發經營。二、與私人、團體聯合開發、合作經營。三、投資…
- 行政交通部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處理辦法 第7條 本部取得第三條第三款土地,依本法第十九條第四項逕為使用、收益及處分時,得視各公共建設之特性,依下列方式辦理:一、依前條規定方式之使用、收益。二、讓售與本公共建設計畫用地被徵收而未依本法第十七條規定折算領回土地或建築物之土…
- 行政交通部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處理辦法 第9條 本部信託、委託私人、團體辦理土地開發經營或與其聯合開發、合作經營,應於契約書載明下列事項:一、開發範圍及其經營事項。二、開發經營期間。三、保證金之繳付及退還時期、方式。四、開發經營成果提報事項。五、開發經營孳息分配及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