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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 31 頁- 行政入學專科學校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第3條 …,得以同等學力參加五年制專科學校一年級新生入學招生:一、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持有國民中學畢業程度及格證明書者。二、國民中學附設補習學校結業,持有結業證明書者。三、曾在國民中學三年級下學期肄業,因故未能畢業,持有修業…
- 行政短期補習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3條 …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前項所稱補習班,指辦理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三條所定短期補習教育之機構,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立案者。
-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21條 …定者,應納入聘約定之。前項教師之聘期、工作內容、薪資、福利、進修、退休、資遣、解聘、停聘、不續聘及其他權利義務等事項,應明定於聘約。第一項教師經聘任後,除依聘約或當地國法令外,不得解聘、停聘、不續聘。第一項教師之聘任、解…
- 行政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25條 海外臺灣學校我國籍教職員之進修,得準用國內同級學校教職員進修及當地國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專科學校法 第11條 專科學校得設進修部;其設立、變更、停辦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所設之專科進修學校及夜間部,自本法一百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修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應依本法規定轉型為…
- 行政專科學校法 第20條 …遴選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會同國防部定之;其職掌、介派、遷調、進修、申訴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專科學校擔任軍訓護理課程之護理教師,其資格、遴選、介派、遷調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 行政專科學校法 第24條 …格、員額、聘任、升等、解聘、停聘、不續聘、申訴、待遇、福利、進修、退休、撫卹、資遣、年資晉薪及其他權益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 行政專科學校法 第32-1條 具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者,經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發給證書;其考試辦理機關、每年舉辦之次數與時間、應考資格、考試科目與範圍、成績計算基準、證書之頒發、撤銷與廢止事由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 行政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第5條 …關專案核定且學校有明確管理機制之學位專班。但不包括各級補習及進修學校(院)、空中大學、大專校院所辦理回流教育之進修學士班、碩士在職專班及其他僅於夜間、例假日授課之班別。僑生非以就學事由,已在臺取得合法居留身分者,不受前項…
- 行政自學進修國民教育學力鑑定考試辦法 第2條 自學進修國民教育學力鑑定考試(以下簡稱學力鑑定考試)之範圍如下:一、相當於國民小學之畢業程度。二、相當於國民中學之畢業程度。
- 行政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 第4條 …選教育實習機構,及訂定輔導實施計畫;分發後之支持機制,依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提供陪伴輔導及相關支持措施。
- 行政身心障礙成人教育及終身學習活動實施辦法 第3條 …會參與能力為目標;其內容分類如下:一、基本教育課程:指補習與進修教育或職業訓練法規所定以外,有助增進身心障礙成人就業知能或補充基本教育知能所開設之課程。二、陶冶身心課程或活動:指有助提升身心障礙成人生活知能、健康休閒、人…
- 行政高級中等進修學校收費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之。
- 行政高級中等進修學校收費標準 第2條 本標準所稱高級中等進修學校,係指國立高級中等進修學校及教育部核准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進修學校。
- 行政高級中等進修學校收費標準 第3條 高級中等進修學校之收費項目,包括學費、雜費、實習(驗)費,電腦設備維護管理費及代收代辦費。
- 行政高級中等進修學校收費標準 第4條 國立高級中等進修學校每學期各類科學費、雜費之收取,按高級中等進修學校每週授課時數占同級同類高級中等學校授課時數之比率,比照同級同類學校之收費規定計算。私立高級中等進修學校每學期之學費、雜費,其收費規定如下:一、學費:以教…
- 行政高級中等進修學校收費標準 第5條 高級中等進修學校學生修習實習(驗)課程者,按高級中等進修學校每週授課時數占高級職業學校授課時數之比率,比照高級職業學校各類科之收費規定加收實習(驗)費。前項學生修習計算機概論或相關課程者,比照同級同類學校之收費規定加收電…
- 行政高級中等進修學校收費標準 第6條 高級中等進修學校代收代辦費,比照同級同類學校之收費規定收費。
- 行政高級中等進修學校收費標準 第7條 本法修正施行前單獨設立之高級中等進修學校,依同級同類學校之收費規定收費。
- 行政高級中等進修學校員額編制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高級中等進修學校員額編制標準 第2條 本標準所稱高級中等進修學校,指國立及臺灣省私立高級中等進修學校。
- 行政高級中等進修學校員額編制標準 第3條 進修學校設校務處,置校務主任一人,襄助校長處理校務。前項校務處得設教務、教學、註冊、學生事務、生活輔導、衛生等組,其設置標準如下:一、九班以下,設二組。二、十班至十五班,設四組。三、十六班以上,設五組。
- 行政高級中等進修學校員額編制標準 第4條 進修學校除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置校長及校務主任外,其餘員額編制規定如下:一、教師:每班置教師二人。二、輔導教師:十五班以下置一人;十六班至三十一班置二人;三十二班至四十七班置三人;四十八班以上置四人。三、軍訓…
- 行政高級中等進修學校員額編制標準 第5條 …規定進用之。但本標準施行前原依臺灣省公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高級進修補習學校自給自足班實施要點規定設置之約僱幹事,得繼續留任至離職為止。
- 行政高級中等進修學校員額編制標準 第6條 進修學校每班置導師一人,由專任教師或原屬學校專任教師兼任。
- 行政非正規教育學習成就認證辦法 第11條 …持有學分證明書者,得依學校、機關、機構或團體之規定,申請列入進修時數,並作為升遷、考核之參據。
- 行政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第1條 補習及進修教育,以補充國民生活知識,提高教育程度,傳授實用技藝,培養健全公民,促進社會進步為目的。
- 行政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第3條 補習及進修教育區分為國民補習教育、進修教育及短期補習教育三種;凡已逾學齡未受九年國民教育之國民,予以國民補習教育;已受九年國民教育之國民,得受進修教育;志願增進生活知能之國民,得受短期補習教育。
- 行政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第5條 進修教育,由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依需要附設進修學校實施之。進修學校分高級中學及職業進修學校、專科進修學校、大學進修學校三級。各級進修學校,由同級、同類以上學校附設為限。偏遠地區應加強進修學校之設立。
- 行政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第7條 國民補習教育、高級中學及職業進修教育,得視需要以在監、隨營補習或進修等方式為之;其師資、課程與教材、成績考核、修業期限、學籍管理、證書之頒發、撤銷、廢止及其他相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會同相關主管機關訂定辦法實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