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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 181 頁- 行政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第21條 …,預擬防杜機制。如有可歸責於特定營業人、民營退稅業者或其退稅系統之事由,致發生誤退或溢退情事者,民營退稅業者墊付之誤退或溢退稅款,不予退還。
- 行政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 第26條 …關通報後,應即禁止該特定營業人使用銷售特定貨物退稅標誌及退稅系統。民營退稅業者未依前項規定辦理,墊付稅款屬終止或廢止該特定營業人資格後銷售特定貨物者,不予退還。
- 行政觀光旅館建築及設備標準 第8條 觀光旅館客房及公共用室應設置中央系統或具類似功能之空氣調節設備。
-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投保金額辦法 第2條 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最低投保金額如下: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二億五千萬。三、每一事故財物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四、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新臺幣五億元。但臺北大眾捷運系…
-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投保金額辦法 第4條 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責任保險依下列規定計收保費:一、以預收保費方式。二、預收保費為預估全年總保費乘以百分之六十。三、保險期間屆滿或終止後,按實際旅客人次計算實際總保費。如實際總保費低於預收保費時,保險公司應退還其差額;如…
- 行政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大眾捷運系統地面路線設置管理養護及費用分擔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大眾捷運系統地面路線,指行駛於路口及下列二種車道:一、專用車道:為捷運系統車輛專行之車道,應以高差或設置緣石、圍籬、植樹、護欄或其他固定設施等實體設施與其他地面運具區隔,有效隔離路權。二、共用車道:不設區隔設施…
- 行政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大眾捷運系統地面路線設置管理養護及費用分擔辦法 第3條 大眾捷運系統工程建設機構或營運機構應依捷運系統特性及考量路口交通狀況,協調道路主管機關於大眾捷運系統地面路線與其他運具共用之路口設置捷運系統車輛優先通行及道路交通管制配套措施。
- 行政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大眾捷運系統地面路線設置管理養護及費用分擔辦法 第4條 大眾捷運系統地面路線共用車道之坡度、彎度及交叉路口,除應依本法第二十四條之二所定技術規範辦理外,並應符合市區道路或公路之設置標準。
- 行政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大眾捷運系統地面路線設置管理養護及費用分擔辦法 第5條 大眾捷運系統地面路線共用車道及路口之捷運系統車輛行駛車道線及行駛界線內,由大眾捷運系統工程建設機構或營運機構負責管理養護及費用;捷運系統車輛行駛車道線及行駛界線外,由該管道路主管機關負責管理養護及費用。大眾捷運系統地面路…
- 行政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大眾捷運系統地面路線設置管理養護及費用分擔辦法 第6條 大眾捷運系統地面路線於共用車道及路口發生設備異常等緊急狀況時,營運機構採取必要安全措施及修復,應通報該管道路主管機關。
- 行政非完全獨立專用路權大眾捷運系統地面路線設置管理養護及費用分擔辦法 第7條 新建道路通過現有大眾捷運系統地面路線,須設置平面交叉時,該平面交叉所需費用,由該道路建設機關(構)負擔。
- 行政政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指下列財產:一、政府出資取得之財產。二、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七條規定辦理開發所取得之財產。三、民間投資後由政府取得之財產。
- 行政政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管理辦法 第3條 前條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其範圍如下:一、不動產:指土地及其改良物或其他定著物。二、動產:指機械及設備、交通運輸及設備暨其他雜項設備。三、權利:指地上權、不動產役權(含原登記為地役權者)、典權、質權、抵押權、專利權、著作權…
- 行政政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管理辦法 第4條 大眾捷運系統財產管理機關(以下簡稱管理機關),依下列方式定之:一、中央政府全額出資者或民間投資後由中央政府取得者: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二、各級政府依出資之比率持有者或民間投資後由各級政府取得者:由地方主管機關指定之。三…
- 行政政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管理辦法 第5條 大眾捷運系統財產之產權登記、減損、異動、處分、設定負擔及管理,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依國有財產法或地方政府公產管理相關法令為之。但產權登記比例尚未依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出資比率登記者,應以更正方式辦理。
- 行政政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管理辦法 第6條 大眾捷運系統財產收益及用途,除第二條第二款規定財產依本法及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相關規定辦理外,以下列方式為之:一、由管理機關依租賃契約提供公營營運機構使用。二、由管理機關依投資契約提供民營營運機構使用。三、由管理機關…
- 行政政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管理辦法 第7條 …前,得由管理機關、工程建設機構及營運機構或第三人協商大眾捷運系統財產之交付使用相關事宜。
- 行政政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管理辦法 第8條 管理機關、營運機構及第三人應依本法及相關法令負責大眾捷運系統財產之管理維護及保養,就使用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未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使用、管理、維護、保養,致毀損滅失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行政政府建設之大眾捷運系統財產管理辦法 第9條 本法第四條所定主管機關,為確保捷運系統永續營運,應循預算程序將大眾捷運系統財產所產生之收益納入其設置之基金。
- 行政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處務規程 第10條 …及發行。六、外國人申訴、諮詢、直接聘僱、入出國服務及安置保護系統業務之管理。七、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仲介外國勞動力之許可、管理、評鑑與專業人員證書之核發及違法查處。八、外國人力仲介公司之認可及違法查處。九、雇主聘僱外國人工…
- 行政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處務規程 第15條 …與所屬機關(構)資訊應用及維護環境之規劃及管理。五、資訊應用系統之規劃、發展、管理及推動。六、本署與所屬機關(構)資訊應用服務策略之規劃及協調推動。七、其他有關資訊事項。
- 行政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處務規程 第7條 …研究。五、職場營造安全之研究。六、職場火災爆炸預防技術及防災系統之研究。七、職業安全防護器具之研究。八、職業安全量測儀器之研究。九、職業災害案件調查之協助。十、其他有關職業安全研究事項。
- 行政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處務規程 第9條 …評估之研究。六、職業病及生物暴露指標之研究。七、職業傷病監視系統及監視技術之研究。八、職業流行病學之調查研究。九、其他有關職業危害評估研究事項。
- 行政民間參與勞工福利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19條 …內,將受強制接管營運之項目及範圍內所使用之機器、設備、軟硬體系統、人事資料、財務報表及其他主辦機關認為必要之文件及財物等項目製作清單,提供接管人強制接管查核之用。逾期未能完成者,得由接管人自行清點製作清單,並報請主辦機關…
- 行政事業單位僱用女性勞工夜間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5條 雇主應於工作場所設置停電或平常照明系統失效時使用之緊急照明系統。
- 行政促進職業安全衛生文化獎勵及補助辦法 第3條 本辦法補助辦理事項如下:一、事業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建置。二、中小型事業單位職業安全衛生設備之改善。三、職業安全衛生調查、研究、諮詢服務及職業安全衛生技術之輔導。四、事業單位工作環境之改善。五、機械、設備與器具安全…
- 行政職業訓練法 第7條 養成訓練,係對十五歲以上或國民中學畢業之國民,所實施有系統之職前訓練。
- 行政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聘前講習實施辦法 第6條 …理聘前講習之單位對於完成聘前講習者,應登錄於雇主聘前講習資訊系統,並發給完訓憑證。參加聘前講習之完訓憑證,得由中央主管機關自網路查知者,雇主申請聘僱或接續聘僱許可時,得免附。
-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暫行組織規程 第2條 …及林產工商業之輔導、林產品進出口等事項。五、森林遊樂區與步道系統之規劃、開發、管理及經營等事項。六、野生動植物保育、地景規劃與自然保護區經營管理及督導等事項。
-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6條 …營管理及管制。二、各式車票票務規劃、管理及執行。三、售票管理系統之建置、管理及維護。四、車廂與場站場域應用、清潔維護規劃、督導及管制。五、場站招租、管理及維運。六、列車班次規劃、行車管制、行車安全管理及行車保安裝置改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