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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 30 頁- 行政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第10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每週以公開協調會議方式,辦理接續聘僱外國人之作業。前項協調會議應通知原雇主、接續聘僱申請人及外國人等相關人員參加。原雇主、接續聘僱申請人未到場者,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出席。接續聘僱申請人或其代理人未出…
- 行政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第11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自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四條規定登錄必要資料之翌日起六十日內,依前二條規定辦理外國人轉換作業。但外國人有特殊情形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延長轉換作業期間六十日,並以一次為限。外國人受雇主或其僱用員工、委託管理…
- 行政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第12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完成外國人轉換作業後,應發給接續聘僱證明書予接續聘僱之雇主及原雇主。
- 行政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第16條 …需立即安置者,主管機關於徵詢外國人同意後,應逕行通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為其辦理登記。
- 行政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第20條 …之期間,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一、依第七條規定申請者:於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發給接續聘僱證明書之日起三日內。二、依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一目、第三款、第四款及第二項規定申請者:於前條第二項及第三項所定之事由發生日起六十日…
- 行政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第21條 …,同時或先後簽署雙方或三方合意接續聘僱證明文件,或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接續聘僱或轉出外國人。
- 行政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第23條 …應依前項外國人之意願,於指定之資訊系統登錄必要資料。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於前項資料登錄後,應依外國人期待工作地點、工作類別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條件,辦理外國人期滿轉換作業;其程序依第九條第二項、第十條及第十二條規定。
- 行政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第28條 …定文件通知當地主管機關,當地主管機關應實施檢查: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發給期滿轉換接續聘僱證明書之日。二、與外國人簽署雙方合意接續聘僱證明文件之日。雇主依前項規定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後,不得撤回。但有不可歸責於雇主之事由者,不…
- 行政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 第30條 …主責任,並繳交就業安定費:一、依第七條規定申請者,自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接續聘僱證明書之日。二、依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規定申請者,自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之事由發生日。三、依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六款規定申請者,自…
- 行政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 第3條 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接受雇主委任辦理就業服務業務,得向雇主收取費用之項目及金額如下:一、登記費及介紹費:(一)招募之員工第一個月薪資在平均薪資以下者,合計每一員工不得超過其第一個月薪資。(二)招募之員工第一個月薪資逾平均薪資…
- 行政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 第4條 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接受本國求職人委任辦理就業服務業務,得向本國求職人收取費用之項目及金額如下:一、登記費及介紹費:合計不得超過求職人第一個月薪資百分之五。二、就業諮詢費:每小時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千元。三、職業心理測驗費:每項…
- 行政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 第5條 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接受外國人委任辦理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或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就業服務業務,得向外國人收取費用之項目及金額如下:一、登記費及介紹費:合計不得超過外國人第一個月薪資。但求職條件特殊經外國人同意…
- 行政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 第6條 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接受外國人委任辦理從事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之就業服務業務,得向外國人收取服務費。前項服務費之金額,依外國人當次入國後在臺工作累計期間,第一年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千八百元,第二年每月不…
- 行政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 第7條 非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接受委任辦理就業服務業務,得向雇主、本國求職人或外國人收取費用之項目,適用第三條至第六條規定,收費金額以第三條至第六條規定金額百分之八十為上限。
- 行政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條 本法所稱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依其設立目的分為營利就業服務機構及非營利就業服務機構,其定義如下:一、營利就業服務機構:謂依公司法所設立之公司或依商業登記法所設立之商業組織,從事就業服務業務者。二、非營利就業服務機構:謂依法設…
- 行政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4條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取費用時,應掣給收據,並保存收據存根。介紹費之收取,應於聘僱契約生效後,始得為之。聘僱契約生效後四十日內,因可歸責於求職人之事由,致聘僱契約終止者,雇主得請求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免費重行推介一次,或退還百分…
- 行政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6條 …自第十一人起,每逾十人應另增置就業服務專業人員一人。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其分支機構依前項規定所置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已為其他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分支機構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者,不計入前項所定之數額,且不得從事第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行政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7條 …向。二、協助釐定生涯發展計畫之就業諮詢。三、查對所屬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服務業務之各項申請文件。四、依規定於雇主相關申請書簽證。就業服務專業人員執行前項業務,應遵守誠實信用原則。
- 行政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9條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求職登記或推介就業,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推介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童工,及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之工作。二、受理未滿十五歲者之求職登記或為其推介就業。但國民中學畢業或經主管機關…
- 行政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除經許可外,不得以其他形式設立分支機構,從事就業服務業務。
- 行政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0-1條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申請許可,及就業服務專業人員申請證書,主管機關得公告採網路傳輸方式申請項目。依前項規定公告之項目,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申請許可,及就業服務專業人員申請證書,應採網路傳輸方式為之。但有正…
- 行政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辦理仲介本國人在國內工作之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最低實收資本總額為新臺幣五十萬元,每增設一分支機構,應增資新臺幣二十萬元。但原實收資本總額已達增設分支機構所須之實收資本總額者,不在此限。仲介外國人至中華民國工作、或依規定仲介香…
- 行政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之設立,應向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從事仲介外國人至中華民國工作、或依規定仲介香港或澳門居民、大陸地區人民至臺灣地區工作、或仲介本國人至臺灣地區以外工作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申請設…
- 行政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3條 …證書影本。五、銀行保證金之保證書正本。但分支機構、非營利就業服務機構及辦理仲介本國人在國內工作之營利就業服務機構免附。六、經當地主管機關依前條第四項規定檢查確有籌設事實之證明書。七、主管機關規定之其他文件。主管機關於必要…
- 行政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3-1條 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相關機關(構)、團體辦理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評鑑,評鑑成績分為A、B及C三級。前項評鑑辦理方式、等級、基準及評鑑成績優良者之表揚方式,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 行政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4條 …人民至臺灣地區工作、或仲介本國人至臺灣地區以外工作之營利就業服務機構,依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應繳交由銀行出具金額新臺幣三百萬元保證金之保證書,作為民事責任之擔保。前項營利就業服務機構於許可證有效期間未發生擔保責任及最…
- 行政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5條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申請籌設許可、設立許可或重新申請設立許可有下列情形之一,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一、不符本法或本辦法之申請規定者。二、機構或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理)事或代表人曾違反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或第四十…
- 行政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5-1條 …:一、入國第三十一日至第九十日。二、入國三十日內,因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未善盡受任事務所致。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於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及十二月,依第十五條附表一規定查核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中央主管機關經依前項規定查核…
- 行政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7條 …況,得許可外國人或外國人力仲介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外國人或外國人力仲介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應依本法及本辦法規定申請許可。
- 行政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8條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變更機構名稱、地址、資本額、負責人、經理人、董(理)事或代表人等許可證登記事項前,應備下列文件向原許可機關申請變更許可:一、申請書。二、股東同意書或會議決議紀錄;屬外國公司在臺分公司申請變更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