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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所得稅法 第24-1條 …十九年一月一日起,營利事業以第一項、前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之有價證券或短期票券從事附條件交易,到期賣回金額超過原買入金額部分之利息所得,應依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稅款,並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該扣繳稅款得自營利事業所得稅結…
  2. 行政所得稅法 第24-2條 …行日至到期日期間,基於風險管理而買賣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之有價證券及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交易所得或損失,應併計發行認購(售)權證之損益課稅,不適用第四條之一及第四條之二規定。但基於風險管理而買賣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之認購…
  3. 行政所得稅法 第48條 短期投資之有價證券,其估價準用本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辦理,在決算時之價格遇有劇烈變動,得以決算日前一個月間之平均價為決算日之時價。
  4. 行政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8條 …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發生之部分」,指中華民國六十二年日曆年度同種有價證券最後之收盤價格超過其取得成本之部分。有價證券因未上市而無前項所稱收盤價格者,公司股票以該年度經稽徵機關核定之公司淨資產,按公司實際發行股數計算之;債券以…
  5. 行政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31-4條 本法第二十四條之二第一項所稱買賣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可之有價證券及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交易所得或損失,應併計發行認購(售)權證之損益課稅,指發行人發行各檔次認購(售)權證到期計算之損益,應合併計入各認購(售)權證到期年度之營…
  6. 行政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第89-1條 本法第八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之各類扣繳所得,如為實物、有價證券或外國貨幣,適用本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計算。
  7. 行政個人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查核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有價證券,指下列股票、證書或憑證:一、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所發行或私募之股票、新股權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及表明其權利之證書。但不包括其發行或私募公司,屬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國內…
  8. 行政個人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查核辦法 第3條 …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上市之公司。二、股票已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規定上櫃之公司。三、股票已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規定登錄為櫃檯買賣之興櫃公司。
  9. 行政個人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查核辦法 第4條 第二條規定之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以交易時之成交價格,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計算之。第二條第二款規定之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受益憑證持有人,向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申請買回其受益憑證時,應以買回價格,減除原始取得…
  10. 行政個人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查核辦法 第6條 第二條第一款規定之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應於交割日所屬年度,計入基本所得額。前項交割日係在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以後者,其能證明實際交易日係於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者,不適用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一目規定。
  11. 行政個人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查核辦法 第8條 個人從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之有價證券交易,未依法申報交易所得,或未提供實際成交價格者,除稽徵機關已查得交易時之實際成交價格,應以該價格計算外,應按交割日前一年內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計算其收入;交割日…
  12. 行政個人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查核辦法 第10條 第四條所定成本,於第二條第一款規定之有價證券,依下列規定認定:一、因購買而取得者,以成交價格為準。二、因公司盈餘轉增資而取得者,以股票面額為準。三、因公司資本公積轉增資而取得者,其成本為零。四、因公司現金增資而取得者,以…
  13. 行政個人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查核辦法 第11條 …月二十四日修正公布之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者,以該有價證券第一次贈與前之成本為準。四、經由其他方式取得者,以實際成交價格為準。
  14. 行政個人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查核辦法 第13條 個人從事第二條規定之有價證券交易,能提出原始取得成本者,其成本應採用個別辨認法,或就屬同條第一款、第二款者,分別按出售時所持有之同一公司或同一基金所發行之有價證券,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之加權平均法…
  15. 行政個人有價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查核辦法 第14條 個人從事第二條規定之有價證券交易,未依法申報交易所得,或未提供證明所得額之文件者,稽徵機關應按下列方式,計算其所得額:一、已提供交易時之實際成交價格或已查得交易時之實際成交價格,但無法證明原始取得成本者,應以實際成交價格…
  16. 行政海關徵收規費規則 第32條 …別服務費。五、第三十二條之二規定之分期繳納規費。規費證相當於有價證券,如因污損或破損致其金額、號碼不能辨認者,不得使用。
  17. 行政適用所得稅協定查核準則 第25條 …住者簽訂委託買賣、代客操作、信託契約等方式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有價證券,並取得中華民國來源之股利及利息者,除所得稅協定明定或財政部規定基金、信託或受託人視為股利、利息之受益所有人外,應檢具下列文件,憑供扣繳義務人依第一項規…
  18. 行政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63條 未實現之費用及損失,除屬所得稅法第四十八條所定短期投資之有價證券準用同法第四十四條估價規定產生之跌價損失、本準則第五十條之存貨跌價損失,第七十一條第八款之職工退休金準備、職工退休基金或勞工退休準備金,第九十四條之備抵呆帳…
  19. 行政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 第7條 …、其他支票、本票、匯票或得由持有人在本國或外國行使權利之其他有價證券總面額逾等值美幣一萬元。四、攜帶新臺幣逾十萬元。五、攜帶黃金價值逾美幣二萬元。六、攜帶人民幣逾二萬元,超過部分,入境旅客應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准予攜出…
  20. 行政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有價證券,指無記名之旅行支票、其他支票、本票、匯票或得由持有人在本國或外國行使權利之其他有價證券。本辦法所稱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之物品,指超越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及白金。
  21. 行政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 第3條 …總價值逾新臺幣十萬元之新臺幣現金。三、總面額逾等值一萬美元之有價證券。四、總價值逾等值二萬美元之黃金。五、總價值逾等值新臺幣五十萬元,且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之物品。同一出進口人於同一航(班)次運輸工具以貨物運送、快遞、其…
  22. 行政關稅法 第15條 下列物品,不得進口:一、偽造或變造之貨幣、有價證券及印製偽幣印模。二、侵害專利權、商標權及著作權之物品。三、法律規定不得進口或禁止輸入之物品。
  23. 行政國有財產法 第3條 …二、動產:指機械及設備、交通運輸及設備,暨其他雜項設備。三、有價證券:指國家所有之股份或股票及債券。四、權利:指地上權、地役權、典權、抵押權、礦業權、漁業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及其他財產上之權利。前項第二款財產之詳細…
  24. 行政國有財產法 第17條 第三條所指取得之不動產、動產、有價證券及權利,應分別依有關法令完成國有登記,或確定其權屬。
  25. 行政國有財產法 第18條 …登記,由管理機關囑託該管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為之。動產、有價證券及權利有關確定權屬之程序,由管理機關辦理之。依本條規定取得之產權憑證,除第二十六條規定外,由管理機關保管之。
  26. 行政國有財產法 第26條 有價證券應交由當地國庫或其代理機構負責保管。
  27. 行政國有財產法 第56條 有價證券,得經行政院核准予以出售。前項出售,由財政部商得審計機關同意,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辦理。
  28. 行政國有財產法 第58條 …院核定之。但放領土地地價之計算,依放領土地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有價證券之售價,由財政部核定之。
  29. 行政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財產屬於不動產者,應依民法及土地法規定為國有登記;屬於動產、有價證券及權利者,應依民法及其他有關特別法之規定,分別確定其權屬為國有。
  30. 行政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屬於公用財產之動產、有價證券及權利,其有關確定權屬之程序,由管理機關辦理之,其屬於非公用財產者,由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