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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 105 頁- 行政郵政儲金投資債券票券管理辦法 第2條 …財務承諾能力或相當等級以上之公司所發行。投資第一項之債券如為外國有價證券,應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央銀行有關規定辦理。
- 行政郵政儲金投資債券票券管理辦法 第3條 …。但本辦法施行前經行政院核准者不在此限。投資第一項之票券如為外國有價證券,應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中央銀行有關規定辦理。
-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3條 …專屬道路。六、國際港口:指國際商港或經核定准許中華民國船舶及外國通商船舶出入之工業專用港。
-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11條 自由港區事業僱用外國勞工之工資,應依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限制之規定辦理。自由港區事業僱用勞工總人數中,應僱用百分之三具有原住民身分者。未依前項規定足額僱用者,應依差額人數乘以每月基本工資,定期向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設立之就…
-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14條 外國人得向自由港區管理機關申請設立以境外投資為專業之控股公司,不適用外國人投資條例之規定。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得辦理前項控股公司之外幣匯兌及外匯交易業務,並適用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五條等有關規定。但以各該交易未涉及境內之金融或…
-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28條 …稅區營業人銷售與自由港區事業與營運相關之勞務。自由港區事業或外國事業、機關、團體、組織在自由港區內銷售貨物或勞務與該自由港區事業、另一自由港區事業、國外客戶或其他保稅區事業,及售與外銷廠商未輸往課稅區而直接出口或存入保稅…
-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29條 …物之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營利事業銷售經認可之國際金屬期貨交易所認證且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商品或同一稅則號別之商品,如該商品儲存於自由港區事業經自由港區管理機關核准…
- 行政海商法 第8條 …華民國,應申請讓與地或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二、在外國,應申請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蓋印證明。
- 行政航業法 第3條 …,經營客貨運送之路線。八、國際航線:指以船舶航行於本國港口與外國港口間或外國港口間,經營客貨運送之路線。九、固定航線:指利用船舶航行於港口間或特定水域內,具有固定航班,經營客貨運送之路線。十、國際聯營組織:指船舶運送業間…
- 行政航業法 第18條 外國政府或外國籍船舶運送業對中華民國船舶運送業採取不利措施時,主管機關得進行調查,並會同有關機關採取必要之措施。
- 行政航業法 第27-1條 …部、法務部、財政部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定之。航政機關應統一蒐集外國籍私人海事保全公司之相關資訊,以供船舶運送業參考。
- 行政航業法 第28條 外國籍船舶運送業非依法設立分公司或委託中華民國船務代理業代為處理船舶客貨運送業務,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攬運客貨。
- 行政航業法 第29條 外國籍船舶運送業在中華民國設立分公司,應具備營業計畫書,記載船舶一覽表,連同其他有關文書,申請航政機關核轉主管機關許可籌設。外國籍船舶運送業應自許可籌設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辦理認許及分公司登記,具備有關文書,申請航政機關…
- 行政航業法 第30條 外國籍船舶運送業於委託中華民國船務代理業代為處理船舶客貨運送及有關業務前,應檢具其在本國設立登記文件、代理契約及有關文件,由該船務代理業向航政機關辦妥代理登記後,始得營業。
- 行政航業法 第31條 外國籍船舶運送業申請在我國設立分公司經營業務或委託中華民國船務代理業代為處理船舶客貨運送業務,有事實足認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不予許可或登記:一、申請文件不足或不符,經限期改正而屆期未改正。二、有侵害乘客或託運人合法權益…
- 行政航業法 第32條 …設有分公司或委託中華民國船務代理業代為處理船舶客貨運送業務之外國籍船舶運送業,準用之。
- 行政航業法 第32-1條 第二十七條之一規定,於經營中華民國籍船舶之外國籍船舶運送業準用之。
- 行政航業法 第33條 外國籍船舶運送業在中華民國設立分公司經營業務者,其籌設申請、許可證之核發與換發、變更登記之管理、營運資金、證照費收取或委託船務代理業攬運客貨等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航業法 第38條 船務代理業所代理之外國籍船舶運送業,在中華民國國境內攬運之客貨,發生運送糾紛或爭議者,船務代理業應協助妥善處理之。
- 行政航業法 第40條 外國籍海運承攬運送業非依法設立分公司或委託中華民國海運承攬運送業代為處理業務,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前項海運承攬運送業代理外國籍海運承攬運送業在中華民國之業務,於代理時應檢附有關文書,向航政機關辦理登記。海運承攬運送業…
- 行政航業法 第42條 …九條至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六條規定,於船務代理業及外國籍船務代理業準用之。第七條第三項、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八條規定,於海運承攬運送業及外國籍海運承攬…
- 行政航業法 第43條 船務代理業之最低資本額、外國籍船務代理業設立分公司經營業務之營運資金、籌設申請、許可證之核發與換發、公司變更登記、營運、管理及證照費收取等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海運承攬運送業之最低資本額、外國籍海運承攬運送業設立分…
- 行政航業法 第47條 …條、第九條及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六條規定,於貨櫃集散站經營業及外國籍貨櫃集散站經營業準用之。第二十八條有關依法設立分公司始得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與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一條規定,於外國籍貨櫃集散站經營業準用之。
- 行政航業法 第48條 貨櫃集散站經營業之最低資本額或外國籍貨櫃集散站經營業設立分公司經營業務之營運資金、設備基準、經營項目、籌設申請、許可證之核發與換發、公司變更登記、營運、管理、證照費收取等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航業法 第49條 船舶運送業或外國籍船舶運送業參加或設立國際聯營組織不依計畫實施聯營,經令其限期改善而屆期未完成改善或聯營事由消滅者,主管機關得會商有關機關廢止其認可。未依第三十四條第二項或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辦理者,航政機關於必要時,得…
- 行政航業法 第50-1條 …外登(離)船,或進入已報請備查受保護船舶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域。外國籍船舶運送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航政機關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之全部或一部:一、違反第三十二條之一準用第二十七條之一第二項規定…
- 行政航業法 第53條 外國籍船舶運送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航政機關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及得在六個月以內期間禁止在中華民國各港口上下乘客、裝卸貨物或入出港:一、違反第四條規定,未經主管機關特許,在中華民國各港口間運…
- 行政航業法 第55條 外國籍船舶運送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航政機關處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一、規避、妨礙或拒絕依第十八條規定所為之調查。二、違反第三十二條準用第十九條規定,刊登廣告未載明公司名稱、船名、航行港口…
- 行政航業法 第56條 船務代理業或外國籍船務代理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航政機關處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一、違反第四十二條第一項準用第九條規定,未換領許可證,或未於辦妥變更登記或未於辦妥分公司登記後三十日內報備查…
- 行政航業法 第57條 海運承攬運送業或外國籍海運承攬運送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航政機關處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一、違反第三十九條第三項或第四項規定,未繳納一定金額之保證金、未投保或未依所定保險金額投保;或保險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