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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8條 …會時,應邀請有關機關、學者專家及當地居民代表及通知更新單元內土地、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囑託限制登記機關及預告登記請求權人參加,並以傳單周知更新單元內門牌戶。前項公聽會之通知,其依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或第三十…
  2.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11條 …條第一項或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申請核准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之案件,其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應將事業概要連同公聽會紀錄及土地、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意見綜整處理表,送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組成之組織審議。
  3.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12條 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或實施者,分別依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項或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取得之同意,應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一、土地及合法建築物之權利證明文件:(一)地籍圖謄本或其電子謄本。(二)土地登記謄本或其電子謄本。(三)…
  4.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13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依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或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申請核准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之案件,應自受理收件日起三個月內完成審核。但情形特殊者,得延長審核期限一次,最長不得逾三個月。前項…
  5.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15條 …所為之通知,應連同已核准或核定之事業概要或計畫送達更新單元內土地、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囑託限制登記機關及預告登記請求權人。前項應送達之資料,得以書面製作、光碟片或其他裝置設備儲存。
  6.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21條 …下計畫道路外,其他各項公共設施用地之總面積不減少者。二、各種土地使用分區之面積不增加,且不影響其原有機能者。
  7.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22條 …工作,指依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辦理都市計畫樁測定、地籍分割測量、土地使用分區證明與建築執照核發及其他相關工作;所稱相關都市計畫再配合辦理擬定或變更,指都市計畫應依據已核定發布實施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辦理擬定或變更。
  8.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25條 事業概要或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或報核後,更新單元內之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或權利關係人認有所有權持分人數異常增加之情形,致影響事業概要或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申請或報核者,得檢具相關事實及證據,請求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四十條規…
  9.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29條 以信託方式實施之都市更新事業,其計畫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為國有者,應以中華民國為信託之委託人及受益人;為直轄市有、縣(市)有或鄉(鎮、市)有者,應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為信託之委託人及受益人。
  10.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30條 公有土地及建築物以信託方式辦理更新時,各該管理機關應與信託機構簽訂信託契約。前項信託契約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委託人、受託人及受益人之名稱及住所。二、信託財產之種類、名稱、數量及權利範圍。三、信託目的。四、信託關係存續期間…
  11.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31條 …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發布實施後,都市更新事業實際施工期間;所定土地無法使用,以重建或整建方式實施更新者為限。前項更新期間及土地無法使用,由實施者申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後,轉送主管稅捐稽徵機關依法辦理地價稅之減免。…
  12. 行政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第33條 更新單元內之土地及建築物,依本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減免稅捐時,應由實施者列冊,檢同有關證明文件,向主管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辦理;減免原因消滅時,亦同。但依本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有減免原因消滅之情形,不在此限。
  13. 行政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 第3條 都市更新會之設立,應由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過半數或七人以上發起籌組,並由發起人檢具申請書及下列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籌組:一、發起人名冊:發起人為自然人者,其姓名、聯絡地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發起人為…
  14. 行政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 第6條 都市更新會之會員,為章程所定實施地區範圍內之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但更新後建築物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公告期滿後,以公告期滿之日土地及建築物登記簿所載之所有權人為會員。
  15. 行政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 第10條 會員大會之決議,以會員人數超過二分之一並其所有土地總面積及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均超過二分之一之出席,並出席人數超過二分之一,出席者之土地總面積及合法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均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行之。但下列各款事項之決議,應經…
  16.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3條 …施用地、未登記地及得無償撥用取得之公有道路、溝渠、河川等公有土地之面積。四、更新前原土地所有權人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耕地三七五租約承租人、限制登記權利人、占有他人土地之舊違章建築戶名冊。五、土地、建築物及權…
  17.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5條 實施者為擬具權利變換計畫,應就土地所有權人及權利變換關係人之下列事項進行調查:一、參與分配更新後土地及建築物之意願。二、更新後土地及建築物分配位置之意願。
  18.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6條 …者所屬之事務所。本條例第五十條第二項所定專業估價者由實施者與土地所有權人共同指定,應由實施者與權利變換範圍內全體土地所有權人共同為之;變更時,亦同。本條例第五十條第二項所定建議名單,應以受理權利變換計畫之主管機關所提名單…
  19.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7條 …。二、選任之日期及地點,應於選任十日前通知權利變換範圍內全體土地所有權人。三、選任時,應有公正第三人在場見證。四、依各該主管機關之建議名單抽籤,選任正取二家,備取數家。
  20.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8條 …及地上權、永佃權、農育權或耕地三七五租約價值,應由實施者協調土地所有權人及權利變換關係人定之,協調不成時,準用本條例第五十條規定估定之。前項估定之價值,應包括本條例第六十條第四項規定准予記存之土地增值稅。
  21.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9條 …條第一項規定評定之權利變換前權利價值依法定清償順序扣除應納之土地增值稅、田賦、地價稅及房屋稅後計算;實施者應於實施權利變換計畫公告時,造具清冊檢同有關資料,向主管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土地移轉現值。
  22.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10條 權利變換範圍內土地所有權人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於權利變換後未受土地及建築物分配或不願參與分配者,其應領之補償金於發放或提存後,由實施者列冊送請各級主管機關囑託該管登記機關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其土地或合法建築物經設定抵押權…
  23.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11條 …第二項規定估定地上權、永佃權、農育權或耕地三七五租約價值,於土地所有權人應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權利範圍內,按地上權、永佃權、農育權或耕地三七五租約價值占原土地價值比率,分配予各該地上權人、永佃權人、農育權人或耕地三七五租約…
  24.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14條 土地所有權人與權利變換關係人依本條例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協議不成,或土地所有權人不願或不能參與分配時,土地所有權人之權利價值應扣除權利變換關係人之權利價值後予以分配或補償。
  25.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15條 更新後各土地所有權人應分配之權利價值,應以權利變換範圍內,更新後之土地及建築物總權利價值,扣除共同負擔之餘額,按各土地所有權人更新前權利價值比率計算之。本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十八款所定權利變換分配比率,應以前項更新後之…
  26.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17條 實施權利變換後應分配之土地及建築物位置,應依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表明分配及選配原則辦理;其於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三十日修正施行前已報核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未表明分配及選配原則者,得由土地所有權人或權利變換關係人自行選擇…
  27.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18條 更新前原土地或建築物如經法院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或破產登記者,不得合併分配。
  28.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19條 …登記地: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發布實施日權利變換地區內尚未依土地法辦理總登記之土地。三、得無償撥用取得之公有道路、溝渠、河川:指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發布實施日權利變換地區內實際作道路、溝渠、河川使用及原作道路、溝渠、河川…
  29.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20條 依本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三項規定,以原公有土地應分配部分優先指配之順序如下:一、本鄉(鎮、市)有土地。二、本直轄市、縣(市)有土地。三、國有土地。四、他直轄市有土地。五、他縣(市)有土地。六、他鄉(鎮、市)有土地。
  30. 行政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 第21條 公有土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免依本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優先指配為同條第一項共同負擔以外之公共設施:一、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前業經協議價購、徵收或有償撥用取得。二、權利變換計畫核定前已有具體利用或處分計畫,且報經權責機關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