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託機構」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3 / 13 頁- 行政醫療器材管理事項委託及受託機構認證作業辦法 第16條 受託機構辦理醫療器材商檢查時,其檢查及簽署檢查報告之人員就其檢查案件,有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或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一、為受檢查所涉醫療器材之設計者、製造者、供應者、安裝者、購入或承租者、所有者或維…
- 行政醫療器材管理事項委託及受託機構認證作業辦法 第17條 受託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通知中央主管機關:一、受託機構之檢查及簽署檢查報告之人員,有前條應迴避之情事。二、有嚴重影響檢查獨立性、公正性或有影響之虞。中央主管機關得依前項通知,變更受託機構。第一項受託機構變更時,原受託…
- 行政醫療器材管理事項委託及受託機構認證作業辦法 第18條 受託機構應訂定及執行檢查人員訓練計畫,並記錄各人員之訓練時數及考核結果。前項訓練計畫之內容,應按認證範圍,載明下列事項:一、醫療器材品質管理系統準則內容及其檢查實務。二、醫療器材優良運銷準則內容及其檢查實務。中央主管機關…
- 行政醫療器材管理事項委託及受託機構認證作業辦法 第19條 受託機構辦理檢查工作,應遵行下列事項:一、對於執行工作所取得之資訊,應予保密,不得無故洩漏。二、不得行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三、檢查結果及其紀錄,不得有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情事。四、不得將全部或部分檢查業務…
- 行政藥害救濟申請及審議委員會審議辦法 第3條 …、資料,向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關(構)、法人或團體(以下併稱受託機構)提出:一、藥害事件發生前,受害人之病史紀錄及其他健康狀況資料。二、藥害事件發生後,受害人之就醫過程、紀錄及其他健康狀況資料。三、藥害事件發生後,醫療機…
- 行政藥害救濟申請及審議委員會審議辦法 第4條 申請人檢附之文件、資料不合程式或有缺漏者,主管機關或受託機構應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逕行駁回之。前項補正,申請人有正當理由者,得於補正期間屆滿前,申請展延。
- 行政藥害救濟申請及審議委員會審議辦法 第5條 主管機關或受託機構收受申請後,得依本法第十條規定蒐集資料,製作報告,併同第三條之文件、資料,送衛生福利部藥害救濟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審議。
- 行政藥害救濟申請及審議委員會審議辦法 第9條 …必要時,得延長之,其延長期間,不得逾一個月。本會自主管機關或受託機構收受申請案後,發現申請人檢附之文件、資料有缺漏而通知限期補正者,補正期間不計入前項審定期間。第一項審定之結果,應記明理由。
- 行政藥害救濟申請及審議委員會審議辦法 第12條 主管機關得委託受託機構,依本法第十條規定,向財稅機關、醫療機構或其他相關機關(構)要求提供有關文件、資料;被要求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行政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基金運用不受財團法人法第十九條第三項第五款限制之管理監督辦法 第3條 …之專業機構辦理。前項第二款之全權委託投資,國藝會應以公開徵求受託機構方式為之,其遴選方式、評分項目、資格審查等,應於遴選前一個月公告,並公開遴選結果。董事會得聘請專業人士擔任投資顧問,協助受託機構之遴選及績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