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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 第22條 全委投資型保險之保險契約及保險商品說明書,除應符合投資型保險資訊揭露應遵循事項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規定之應載事項外,並應分別載明下列事項:一、保險契約:(一)保險契約轉換條款。(…
  2. 行政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 第23條 全委投資型保險契約之要保人得向保險人申請轉換為不同投資方針之全委投資型保險契約,且除因險種、保險期間或保險金額改變所致危險增加之情形外,保險人不得拒絕。保險人受理契約轉換之申請,應訂定契約轉換及紛爭調處辦法並公告之;如有…
  3. 行政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 第24條 全委投資型保險契約於簽訂後,因法令變更致其投資或交易範圍有增減時,保險人應以不低於六十日之期間內通知要保人。要保人於前項期間內表示異議而向保險人申請終止保險契約者,保險人不得向要保人收取任何解約費用。
  4. 行政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 第25條 全委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會計制度應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同業公會釐訂之規範及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5. 行政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 第26條 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保險人應於每一營業日就各全委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分別計算其每一要保人之保單帳戶價值。
  6. 行政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 第27條 保險人應就各全委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分別造具帳簿,載明該全委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處理狀況,並定期編製運用狀況報告書。保險人應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就各全委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分別編具全委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資產年度決算報告…
  7. 行政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及網路保險服務管理辦法 第10條 …係須符合保險法第十四條或第十六條規定之範圍。人身保險商品如屬投資型年金保險,保經代公司於網站專區、網頁或公司設置之行動應用程式(APP)投保平台,應建立以下控管與配套作業:一、提醒告知商品特性及相關風險;另於申請投保時,…
  8. 行政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及網路保險服務管理辦法 第13條 …路投保案件,應抽樣百分之二進行電話訪問,以確認投保。三、投保投資型年金保險之網路投保案件,應全數進行電話訪問,以確保要保人明確了解投資型年金保險商品內容、相關投資風險及投保意願。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電話訪問,如經確認要保人…
  9. 行政保險法 第123條 …要保人破產時,保險契約訂有受益人者,仍為受益人之利益而存在。投資型保險契約之投資資產,非各該投資型保險之受益人不得主張,亦不得請求扣押或行使其他權利。
  10. 行政保險法 第146條 …、放款。四、辦理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五、國外投資。六、投資保險相關事業。七、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八、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資金運用。前項所定資金,包括業主權益及各種準備金。第一項所定存款,其存…
  11. 行政保險法 第146-1條 …行公司債之公司業主權益百分之十。五、經依法核准公開發行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共同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其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百分之十及每一基金已發行之受益憑證總額百分之十。六、證券化商品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保險業購買之…
  12. 行政保險法 第146-2條 保險業對不動產之投資,以所投資不動產即時利用並有收益者為限;其投資總額,除自用不動產外,不得超過其資金百分之三十。但購買自用不動產總額不得超過其業主權益之總額。保險業不動產之取得及處分,應經合法之不動產鑑價機構評價。保險…
  13. 行政保險法 第146-3條 …依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對每一公司有價證券之投資與依第一項第三款以該公司發行之有價證券為質之放款,合併計算不得超過其資金百分之十及該發行有價證券之公司業主權益百分之十。
  14. 行政保險法 第146-4條 保險業資金辦理國外投資,以下列各款為限:一、外匯存款。二、國外有價證券。三、設立或投資國外保險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保險相關事業。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國外投資。保險業資金依前項規定…
  15. 行政保險法 第146-5條 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應申請主管機關核准或備供主管機關事後查核;其申請核准或備供事後查核之情形、應具備之文件、程序、運用或投資之範圍、限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前項資金運用方式…
  16. 行政保險法 第146-6條 …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最低資本或基金最低額者,得經主管機關核准,投資保險相關事業所發行之股票,不受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三項規定之限制;其投資總額,最高不得超過該保險業業主權益。保險業依前項規定投資而與被投資公司…
  17. 行政保險法 第146-9條 保險業因持有有價證券行使股東權利時,不得與被投資公司或第三人以信託、委任或其他契約約定或以協議、授權或其他方法進行股權交換或利益輸送,並不得損及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之利益。保險業於出席被投資公司股東會前,應將行使表決…
  18. 行政保險法 第168條 …、第五項、第七項或第六項所定辦法中有關專設帳簿之管理、保存及投資資產運用之規定,或違反第八項所定辦法中有關保險業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條件、交易範圍、交易限額、內部處理程序之規定。二、違反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
  19. 行政保險法 第168-2條 保險業負責人或職員或以他人名義投資而直接或間接控制該保險業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保險業之利益,而為違背保險業經營之行為,致生損害於保險業之財產或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 行政保險法 第168-6條 第一百六十八條之二第一項之保險業負責人、職員或以他人名義投資而直接或間接控制該保險業之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之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保險業之權利者,保險業得聲請法院撤銷之。前項之保險業負責人、職員或以他人名義投資而直接或…
  21. 行政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二項及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五項所稱投資型保險,指保險人將要保人所繳保險費,依約定方式扣除保險人各項費用,並依其同意或指定之投資分配方式,置於專設帳簿中,而由要保人承擔全部或部分投資風險之人身保險。
  22.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8條 …條例、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管理外匯條例、信用合作社法、農業金融法、農會法、漁會法、洗錢防制法及資恐防制法。第三項第三款所稱經濟部相關法規,指公司法及商業會計法。
  23. 行政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 第13條 …險商品經合併或分離完整判斷後,其所屬合約如為不具裁量參與特性投資合約,應依第九號公報規範採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或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提存具金融商品性質之保險合約準備金。前項金融負債之衡量方法,應依主管機關核定中華…
  24. 行政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 第19條 …斷後,其所屬合約如符合第十七號公報之保險合約及具裁量參與特性投資合約定義範圍,應依第十七號公報相關規範決定適用一般衡量模型法、保費分攤法或變動收費法並計算其保險合約負債。
  25. 行政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 第21條 …險業銷售之保險商品經合併或分離完整判斷後,其所屬合約實質上係投資相關服務之合約,即同時符合下列三個條件,應適用變動收費法:一、合約條款敘明保單持有人參與一明確辨認之標的項目池之份額。二、人身保險業預期支付予保單持有人之金…
  26. 行政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 第22條 …收費法,應按第十七號公報規範調整合約服務邊際反映所收取費用隨投資標的變動性質計算剩餘保障負債提存責任準備金。前項剩餘保障負債係指人身保險業依第十七號公報及第四條、第五條規定之精算假設分別計算下列二項之和:一、於衡量日分攤…
  27. 行政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 第28條 …險商品經合併或分離完整判斷後,其所屬合約如為不具裁量參與特性投資合約,應依第九號公報規範採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或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提存具金融商品性質之保險合約準備金。前項金融負債之衡量方法,應依主管機關核定中華…
  28. 行政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 第30條 人身保險業對所持有之國外投資資產,應於其他負債項下提存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前項準備金累積限額、提存與沖減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29. 行政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 第44條 …險合約經合併或分離完整判斷後,其所屬合約如為不具裁量參與特性投資合約,應依第九號公報規範採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或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提存分入具金融商品性質之保險合約準備金。
  30. 行政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 第52條 …險合約經合併或分離完整判斷後,其所屬合約如為不具裁量參與特性投資合約,應依第九號公報規範採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提存分出具金融商品性質之保險合約準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