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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71條 …核定籌設期間內,依法向有關機關辦妥登記,備妥有關場地、設備、設施,並應向海關辦理登記,取得證明文件後,申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核准,由民航局發給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許可證後,始得營業。航空貨物集散站如經核准於國際機場外二十五…
  2.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101條 以強暴、脅迫或其他方法危害飛航安全或其設施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九十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航空器或其他設施毀損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五…
  3.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105條 …人向公務員、民用航空事業或活動團體之人員誣告犯危害飛航安全或設施,或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之不實訊息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生飛航安全危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航空器…
  4.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112條 …用航空人員訓練機構之招生程序、訓練學員之資格、訓練課程、訓練設施與設備、教師資格或訓練管理之規定。四、違反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未遵守飛航管制或飛航管制機構指示。五、違反依第四十一條之一第二項所定規則有關航空器飛航作業、…
  5.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112-7條 …二、未經核准,於原核准土地範圍外之相鄰土地增設航空貨物集散站設施。三、未經核准,於原核准建物範圍內增設貨棧。四、貨棧未經會勘同意,擅自啟用。
  6.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114條 …範圍內之工作項目,或執行經檢定合格項目,而缺少所需特種裝備、設施、工具或技術文件。三、修護能量包括所有人員、設施、裝備、工具與器材等,未保持不低於其檢定證書所載工作項目所需之標準或未依規定自行定期檢查。四、執行修護或改裝…
  7.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119-3條 …或散發宣傳品、懸掛旗幟、陳列物品、舉辦活動者或以不當方法污損設施。七、於航空站之公共通道任意停放車輛致影響通行。違反第四十七條之四第二項規定,拒絕接受檢查或擅自進出管制區者,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航空站經營…
  8.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2條 …記、標示、標牌、運輸文件、儲存隔離、裝卸處理、緊急應變、運具設施、人員訓練管理、通報及保安,應符合國際海運危險品章程及其修正案、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附錄三防止海上載運包裝型式有害物質污染規則及其修正案規定。
  9.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70條 …艙區內者,應與鄰接之艙壁距離六公尺以上。但艙壁具有適當之防熱設施者,不在此限。四、裝載於與起居艙室、鍋爐艙、機艙、燃料艙或廚房鄰接之船艙或艙區內時,其鄰接之艙壁或甲板應為氣密。五、裝載一千公斤以上易燃液體之船艙或艙區,其…
  10.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92條 …空間。五、有適當遮蔽,防止陽光直接照射。六、有噴水裝置或其他設施,防止溫度上昇引起危險。七、裝置槽櫃之船艙,其與機艙間之艙壁,或與其他可能成為易燃氣體爆炸原因之機械空間之艙壁,如屬鋼質船舶,應為氣密構造;如屬木質船舶,應…
  11. 行政民營飛行場管理規則 第3條 …行場名稱及其設立地點。三、興建計畫書:應包括設立目的及用途、設施及聯外道路配置、安全維護計畫、擬使用之航空器及起降航線。四、營運計畫及財務計畫。五、土地所有權證明、租用或同意使用之證明文件及地籍資料。但地籍資料能以電腦處…
  12. 行政民營飛行場管理規則 第10條 使用民營飛行場之航空器型式,應經民航局就航空器性能、場面設施及附近地形等核定之。
  13. 行政民營飛行場管理規則 第16條 民營飛行場應由經營人或管理人派員專責管理,有關飛航及場面設施,經營人或管理人應負責隨時保養維護,保持良好狀態,如有重大維修或變更者,應即報請責任區航空站依規定處理後核轉民航局備查。前項經營人或管理人名冊應報請民航局備查,…
  14. 行政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 第2條 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者,應依本標準繳納場站使用費、助航設備服務費或噪音補償金。
  15. 行政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 第3條 …使用費、機艙空調使用費、自動行李分揀輸送系統使用費及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所稱助航設備服務費,指過境航路服務費、航空通信費及飛航服務費。
  16. 行政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 第14-1條 …過境之乘客,除下列各款人員外,每人應依第二項費率繳納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一、經外交部通知給予禮遇之外賓與其隨行眷屬。但以經條約、協定、外交部專案核定或符合互惠條件者為限。二、未滿二足歲之兒童。前項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由航空…
  17. 行政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 第15條 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所收取之費用及費率,依附表之規定。
  18.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2條 …制可燃材料之使用。四、火源空間各種火災之探測與隔絕。五、逃生設施或滅火出入口之保護。六、將易燃貨物揮發氣體點燃之可能性減至最低。
  19.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4條 …室、臥室、辦公室、醫務室、電影放映室、康樂室、理髮室及無烹飪設施之配膳室等空間。十八、公用空間:指起居艙中用作大廳、餐廳、休息室及類似之永久圍蔽空間。十九、陳設限火家具及裝潢之房間:指適用第十六條而陳設限火家具及裝潢之房…
  20.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26條 …應能阻止煙與焰自一中甲板艙間逸至另一中甲板艙間,並應備有關閉設施以控制風與煙之通過。
  21.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29條 …。九、廚房爐灶之抽排氣管道應符合附件一第二項規定,並裝設下列設施:(一)提供易於拆卸及清潔用之集油裝置。(二)位於導管上下端之擋火堰板,且為自動或遙控操作。(三)撲滅導管內之固定式滅火裝置。(四)切斷抽排風機、擋火堰板及…
  22.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40條 …)通風應防止空氣層及空氣袋之形成。(三)在駕駛臺內應具有指示設施,以顯示所需風量之損失或減少。(四)考量天氣及海象,該空間外應具有裝置能在火警發生時迅即關閉該通風系統。(五)通風導管包括堰板應以鋼製。當通風管道穿過其他水…
  23.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43條 …自閉式門,於向關閉之反方向傾斜至三點五角度時,由具有遙控安全設施,將門確切關閉。四、機艙空間之周界不得裝窗。但機艙空間內控制室玻璃之使用,不在此限。五、應備有控制措施以關閉動力操作門或作動非動力操作門上之脫開鎖扣裝置。六…
  24.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45條 …度大於攝氏二百二十度,並有引燃洩漏燃油之虞,該處所應採用隔熱設施。
  25.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48條 …警報裝置。二、常用燃油櫃如係自動或遙控加油,應具有防止滿溢之設施。其他自動處理易燃液體之設備如燃油淨油器,如屬可行,應裝置於專供淨油及加熱之空間內,並應有防止滿溢之裝置。三、常用燃油櫃或澄清櫃如裝有加熱裝置,應具有超過該…
  26.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60條 …有可燃材料之空間者,應以A級隔艙構成。每一排氣管並應裝設下列設施:一、供清除用之易開聚脂裝置。二、位於導管下端之擋火堰板。三、由廚房內部關閉排氣機之裝置。四、撲滅導管內之火之固定設施。
  27.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71條 …定式滅火系統或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同意其他具有同等效能之滅火設施,並應裝設火警(煙及高溫)偵測及警報系統,其警報信號應同時能於駕駛室及乘客艙室顯示可聞可見之信號。
  28.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74-1條 …開口部位、燃油輸送泵、相關燃油櫃出口閥、通風馬達及風扇之關閉設施,應位於機艙空間以外,人員易於接近之處所。
  29.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78條 …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可之低度火災危險材料。(二)僅用於通風設施之末端。(三)該導管距A級及B級隔艙包括B級天花板開口之距離在六百毫米以上者。二、起居艙空間、服務空間、貨艙空間、控制站及機艙空間之動力通風,應能自各該所通…
  30.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96條 …閉裝置者,不得裝設止回鉤。但該止回鉤裝有故障時安全鬆釋之遙控設施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