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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度電視金鐘獎獎勵辦法 第4條 本辦法獎勵方式如下:一、入圍各項節目獎,以五名為限,各頒給獎狀一面。每一獎項得獎者另頒給金鐘獎獎座一座及獎金新臺幣十萬元。二、入圍各項個人獎,以五名為限,各頒給獎狀一面;二人以上同時入圍時,獎狀各一。每一獎項得獎者另頒給…
  2. 行政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度電視金鐘獎獎勵辦法 第14條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度電視金鐘獎報名須知,由本部公告之。
  3. 行政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度廣播金鐘獎獎勵辦法 第4條 本辦法獎勵方式如下:一、入圍各項節目獎者,以五名為限,各頒給獎狀一面,且非政府捐助成立之民營無線廣播事業及節目供應事業入圍者,另頒給入圍獎金新臺幣五萬元。每一獎項得獎者另頒給金鐘獎獎座一座及獎金新臺幣十萬元。二、入圍各項…
  4. 行政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度廣播金鐘獎獎勵辦法 第14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5. 行政文化部輔導及獎勵主管事業機構成立關係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辦法 第4條 事業機構依本法第三十八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成立關係企業並符合下列要件者,得檢具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輔導及獎勵:一、投資關係企業之金額達新臺幣五十萬元。二、事業機構與成立之關係企業預定僱用或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合併計算達三人…
  6. 行政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管理辦法 第4條 出版品之出版、發行、供應者,應依本章規定,於出版品發行、銷售、陳列及供應前,自行分級;其對於自行分級有疑義時,得諮詢出版品分級專業團體意見。
  7. 行政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管理辦法 第14條 錄影節目帶之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列為「輔十五」級:一、情節或對白涉及犯罪、恐怖、血腥、暴力、變態、玄奇怪異、社會畸型現象或其他對未滿十五歲之人之行為或心理有不良影響者。二、以動作、影像、語言、文字、對白、聲音呈現性表現或…
  8. 行政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管理辦法 第24條 錄影節目帶分級就分級有疑義之案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邀請相關專家及團體代表進行評議。
  9. 行政動員實施階段大眾傳播事業及從業人員管制辦法 第4條 本辦法所稱出版事業指發行報紙、通訊稿、雜誌、圖書及有聲出版品之事業。
  10. 行政動員實施階段大眾傳播事業及從業人員管制辦法 第14條 動員實施階段,主管機關為新聞採訪安全與需要,得舉辦新聞從業人員講習。
  11. 行政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公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 第4條 影視聽中心應定期辦理公有財產檢查,文化部並得視需要辦理不定期檢查。
  12. 行政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董事長董事與監事遴聘解聘及補聘辦法 第4條 依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三款及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聘任之董事、監事,任期屆滿前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而出缺時,由文化部遴選適任人選提請行政院院長補聘之,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一、死亡、辭職或遭解聘者。二、因故無…
  13. 行政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董事監事及執行長利益衝突迴避範圍及違反處置準則 第4條 本中心依法令規定或業務需求應辦理之事項,與其有利益關係之董事、監事或執行長不得參與該事項之討論、表決及決定。
  14. 行政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績效評鑑辦法 第4條 評鑑小組會議由召集人召集之,並擔任主席。召集人請假或因故未能行使職權時,得指定委員一人代理;未指定或不能指定者,由委員互推一人代理。評鑑小組會議應有過半數委員之出席,其決議應有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評鑑委員應遵守利益衝…
  15. 行政電影片與其廣告片審議分級處理及廣告宣傳品使用辦法 第4條 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申請變更電影片片名者,應填具申請書,連同分級證明費及下列文件、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變更電影片片名之理由。二、電影片無變更情節之切結書。三、中央主管機關原核發之分級證明。四、其他中央…
  16. 行政電影片與其廣告片審議分級處理及廣告宣傳品使用辦法 第14條 無渲染色情之裸露鏡頭,得視劇情需要,列入「限」級、「輔十五」級、「輔十二」級、「護」級或「普」級電影片。
  17. 行政電影法 第4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促進電影事業及電影文化之發展,應研訂相關政策及採取下列輔助措施:一、培育電影人才。二、促進電影劇本及故事之創作。三、設置國產電影片輔導金。四、辦理電影投資、融資,並發展贊助媒合機制。五、國產電影片之製作、發…
  18. 行政電影法 第14條 電影片映演業映演廣告片時間,應遵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
  19. 行政電影法 第24條 本法自公布日施行。
  20. 行政數位出版金鼎獎獎勵辦法 第4條 本辦法獎勵方式如下:一、入圍前條第一款各獎項之名額,以三名為限,各頒發入圍獎牌一面;每一獎項之得獎名額,以一名為限,各頒發數位出版金鼎獎獎座一座及獎金新臺幣二十萬元。二、前條第二款之得獎者一名,頒發數位出版金鼎獎獎座一座…
  21. 行政營利事業投資電影片製作業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4條 營利事業適用投資電影片製作業製作國產電影片抵減之獎勵,應由被投資之電影片製作業提出申請。申請人屬新投資創立者,應自公司設立登記之次日起六個月內或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屬增資擴充者,應自辦理增資,並於完成公司變更登…
  22. 行政營利事業投資製作國產電影片投資抵減辦法 第4條 營利事業適用本辦法之獎勵,應由被投資之電影片製作業提出申請。申請人屬新投資創立者,應自公司設立登記之次日起六個月內或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屬增資擴充者,應自辦理增資,並於完成公司變更登記之次日起六個月內或自本辦法施…
  23. 行政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公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 第4條 本中心應定期辦理公有財產檢查,文化部並得視需要辦理不定期檢查。
  24. 行政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長董事與監事遴聘解聘及補聘辦法 第4條 依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及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聘任之董事及監事,任期屆滿前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出缺,由文化部遴選適任人選提請行政院院長補聘之,其任期至原任者之任期屆滿為止:一、辭職或死亡。二、因故無法執行職務被…
  25. 行政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監事及藝術總監利益迴避範圍及違反處置準則 第4條 董事、監事或藝術總監執行職務時,有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所定利益迴避原則或第十七條第一項前段特定交易行為禁止之情事者,應自行迴避。董事會知董事、監事或藝術總監有前項情事之虞者,得命其迴避。
  26. 行政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績效評鑑辦法 第4條 評鑑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委員互選產生。召集人請假或因故未能行使職權時,應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或不能指定者,由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之。
  27. 行政公立博物館典藏品盤點作業辦法 第4條 博物館應依典藏品分類,辦理盤點作業。本辦法規範之典藏品分類如下: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指定之國寶及重要古物。二、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登錄之一般古物及除第一款外之珍貴動產。三、第一款及第二款以外之其他典藏品。
  28. 行政私立博物館設立及獎勵辦法 第4條 自然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私立博物館設立登記:一、申請書。二、博物館設立及營運計畫書:包括名稱、館址、設立宗旨及營運規章、組織人員編制、典藏品清冊及典藏管理計畫、財務管理運用章則、人員安全…
  29. 行政私立博物館設立及獎勵辦法 第14條 私立博物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其登記,對外公告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一、第四條及第五條所列主管機關核准相關證明文件經撤銷或廢止。二、危及典藏品保存、影響參觀民眾權益或其他安全之情事。三、…
  30. 行政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監督管理辦法 第4條 法人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藝文採購,應符合補助目的,且應遵守該機關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