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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交通部促進公共運輸使用補助辦法 第5條 …租賃業提供旅客在地接駁服務之費用。四、補助營運台灣觀巴之旅行業者辦理套裝遊程優惠。五、補助台灣觀巴業者組成之觀光公益法人辦理在地接駁服務資訊優化相關事項之費用。
  2. 行政交通部促進公共運輸使用補助辦法 第7條 …本辦法所定各項補助之執行情形,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相關業者及公益法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3. 行政交通部促進公共運輸使用補助辦法 第8條 受補助之相關業者及公益法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部得不予補助;已核定或核撥補助者,得撤銷或廢止之,並得視情節輕重以書面行政處分令其返還各該補助之全部或一部:一、以詐欺、賄賂、脅迫或其他不正當之方法獲得補助。二、申請文件、…
  4. 行政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 第2條 本規則用詞,定義如下:一、業者:依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之外送平臺業者,或依公路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之汽車貨運業者。二、外送員: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第三條第一款所定之外送員。
  5. 行政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 第3條 業者對於外送員,應採取必要管理措施,以降低違規駕駛行為及減少交通事故,並訂定外送交通危害防止計畫據以執行。前項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送轄管公路監理機關備查;其有變更者,亦同:一、設定合理外送員選用門檻。二、辦理交通安全教…
  6. 行政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 第4條 業者應設定合理外送員選用門檻,於招募外送員時,應查詢駕駛紀錄,並確認外送員駕照及車輛狀態正常,且其駕照未有吊扣、吊銷或註銷等異常狀況。
  7. 行政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 第5條 業者應辦理交通安全教育訓練,對新加入之外送員,應提供至少一小時之交通安全教育訓練;對已提供外送服務之外送員,應要求其自加入次年度起,每年至少完成一小時之交通安全教育訓練;未完成交通安全教育訓練者,業者不得使其提供外送服務…
  8. 行政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 第6條 業者派單予外送員時,應符合下列系統運行機制:一、配送內容、路線規劃及取送地點之安排等,應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相關規定。二、業者於外送員外送服務期間,如有通知之必要,應採不影響外送導航及工作資訊辨識…
  9. 行政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業者應依附表所列項目,每月至少辦理一次自主管理檢核,以確認其作業符合相關法令及本規則規定。
  10. 行政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 第8條 業者對於外送服務期間有以下重大影響交通安全行為之外送員,應依下列規定加強高風險外送員管理:一、半年內發生重大交通違規行為一次者,業者應採取適當之輔導或改善措施。二、外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業者應於接獲交通部公路局通知之日…
  11. 行政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 第9條 …遇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二條第二款第一目之重大交通事故時,業者除應採取救護或其他必要措施及向警察機關報告外,並應將經過情形向公路主管機關申報。
  12. 行政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 第10條 業者應以外送員交通事故率低於一般機車交通事故率為目標,每年訂定外送員交通事故率相關管理策略,並就當年度與前一年度之外送員交通事故率,定期檢討及採取改善措施。本規則所稱外送員交通事故率,指外送員於外送服務期間發生之下列交通…
  13. 行政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 第11條 業者應每年至少辦理一次外送交通危害防止計畫之執行成效評估,並適時檢討及改善,以確保計畫有效執行及符合實際需求。
  14. 行政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 第12條 業者為查核外送員有無重大交通違規行為,應依下列程序與公路監理機關進行資料比對:一、業者應按月將外送員及車輛名單清冊,送交公路監理機關備查;異動時亦同。二、公路監理機關就前款名單,查有重大交通違規者,通知業者提供該外送員之…
  15. 行政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 第13條 業者違反第五條、第八條規定者,分別依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第二十四條第五項第二款規定處罰。業者違反第五條及第八條以外之規定者,依公路法第七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處罰。
  16. 行政汽車運輸業與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對象為汽車運輸業及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以下簡稱業者)。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交通部;在地方為直轄市、縣(市)政府。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消費者:指以消費為目的而為交易、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者。二、管理人:由…
  17. 行政汽車運輸業與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3條 保有消費者個人資料(以下簡稱個人資料)達一百筆之業者,應視其組織規模、業務特性及個人資料之性質與數量等事項,依本辦法規劃、訂定、修正及執行本計畫,其內容應包含第四條至第二十二條所定之相關組織與程序,以落實個人資料之安全維…
  18. 行政汽車運輸業與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4條 業者就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得指定專人或建立專責組織,並配置相當資源。前項專人或專責組織之任務如下:一、規劃、訂定、修正與執行本計畫,包括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等相關事項。二、定期就執行情形向管理人報告。三、依據稽…
  19. 行政汽車運輸業與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5條 業者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個人資料依其特定目的及必要性,界定類別或範圍並應遵守:一、定期清查保有之個人資料現況。二、確認保有之個人資料所應遵循適用之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現況。前項清查發現有下列情形者,業者應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
  20. 行政汽車運輸業與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6條 業者應依據前條所界定之個人資料範圍及其相關業務流程,分析可能產生之風險,並訂定適當之管控措施。
  21. 行政汽車運輸業與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業者所保有之個人資料如遭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等事故,應採取下列機制:一、採行適當應變措施,以控制事故對當事人之損害。二、查明事故之狀況,並依本法第十二條規定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其通知內容應包括資料外洩事實、因應…
  22. 行政汽車運輸業與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8條 業者應依個人資料之屬性,分別訂定下列管理程序:一、檢視及確認所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個人資料是否包含本法第六條所定個人資料及其特定目的。二、檢視蒐集、處理及利用本法第六條所定個人資料,是否符合相關法令之要件。三、雖非本法第六…
  23. 行政汽車運輸業與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9條 業者為遵守本法第八條及第九條關於告知義務之規定,應採取下列方式:一、檢視蒐集、處理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二、檢視是否符合免告知之事由。三、依據資料蒐集之情況,採取適當之告知方式。
  24. 行政汽車運輸業與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0條 業者蒐集、處理及利用一般個人資料行為應符合本法規定:一、檢視蒐集、處理個人資料是否符合本法第十九條規定,具有特定目的及法定要件。二、檢視利用個人資料是否符合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符合特定目的內利用;於特定目的外利用個人…
  25. 行政汽車運輸業與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1條 業者委託他人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全部或一部時,應對受託者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為適當之監督,並明確約定相關監督事項與方式。
  26. 行政汽車運輸業與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2條 業者於首次利用個人資料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免費表示拒絕行銷之方式;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後,應立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並周知所屬人員。
  27. 行政汽車運輸業與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3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業者為限制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命令或處分時,業者應通知所屬人員遵循辦理。業者將個人資料作國際傳輸者,應檢視是否受中央主管機關限制,並告知當事人其個人資料所欲國際傳輸之區域,且對資料接收方…
  28. 行政汽車運輸業與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4條 業者於個人資料當事人行使本法第三條規定之權利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提供聯絡窗口及聯絡方式。二、確認為個人資料當事人本人,或經其委託者。三、認有本法第十條但書各款、第十一條第二項但書或第三項但書規定得拒絕當事人行使權利…
  29. 行政汽車運輸業與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5條 業者為維護其所保有個人資料之正確性,應採取下列方式為之:一、檢視個人資料於蒐集、處理或利用過程,是否正確。二、當發現個人資料不正確時,應適時更正或補充;若該不正確可歸責於業者者,應通知曾提供利用之對象。三、個人資料正確性…
  30. 行政汽車運輸業與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6條 業者得採取下列人員管理措施:一、依據作業之需要,建立管理機制,設定所屬人員不同權限,並定期確認權限內容之適當及必要性。二、檢視各相關業務流程涉及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負責人員。三、與所屬人員約定保密義務。四、所屬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