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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850條 電動車充電設備或無線充電設備連接至用戶配線系統,得採用可攜式充電設備、扣件式充電設備或固定式充電設備。固定式充電設備應永久配線固定於支撐物表面。
  2.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857條 …電力系統電壓中斷時,應有使電動車及其充電設備之電能不會反饋至用戶配線系統之配電裝置。但符合第八百五十八條規定者,不在此限。
  3.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869條 連接至獨立型系統之用戶配線系統,應符合第二章第二節或第三節規定。建築物隔離設備之電源側配線除依下列規定辦理者外,應符合本規則其他章節適用之規定:一、電源輸出:由獨立型系統供電至用戶配線系統者,電源輸出容量得低於所計算之負…
  4.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871條 …離設備,使該系統與所有電源系統、儲能系統、用電器具,及其相關用戶配線系統隔離;其隔離設備裝設依下列規定辦理:一、PV系統之隔離設備應裝設於可輕易觸及處。系統之電壓超過三十伏特,其隔離設備為非合格人員可輕易觸及,且開啟箱門…
  5.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878條 …用依下列規定辦理:一、PV專用連接器構造應有正、負極性,且與用戶配線系統之插座有不可互換性。二、PV專用連接器構造及裝設應能防止人員誤觸帶電部分。三、PV專用連接器應為閂式或鎖式。用於運轉電壓超過三十伏特之直流電路或交流…
  6.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884條 …導線,連接至接地電極系統。PV系統之接地電極不得與輸配電業或用戶配線系統接地搭接。該接地電極得直接連接至PV模組框架或支撐結構。接地電極導線線徑應依表九三~一規定選用,其接地電阻適用表九二規定。地面型PV組列之支撐結構符…
  7.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889條 …源識別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由獨立型系統供電給建築物者,在每個用戶總開關箱或其明顯可視及範圍內,應有標明建築物每個電源之隔離設備位置,或與其他現場電源群組位置之耐久且明顯標識。有多重電源供電給建築物者,應有標明多重電源警語…
  8.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914條 高壓用戶應在責任分界點附近裝設隔離電源之隔離設備,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位置應位於最接近導線引入口可輕易觸及之處。若有困難者,應於可輕易觸及之處能遙控操作。二、選用:(一)每棟建築物之隔離設備應同時隔離其所控制之所有非接…
  9.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955條 高壓電動機之起動電流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高壓供電用戶:(一)以三千伏特級供電,每具容量不超過二百馬力者,不加限制。(二)以十一千伏特級供電,每具容量不超過四百馬力者,不加限制。(三)以二十二千伏特級供電,每具容量不超過…
  10.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962條 高壓以上用戶之變電站應裝設避雷器,以保護用戶用電設備;該避雷器配線及保護應依本節規定辦理。
  11.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964條 …避雷器應裝設於進屋線隔離開關之電源側或負載側。責任分界點以下用戶自備線路採地下配線,且受電變壓器裝設於建築物外者,應於該變壓器一次側加裝避雷器。二、避雷器裝設於建築物內者,其位置應遠離通道及建築物之可燃性物質,並應裝設於…
  12.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973條 …互鎖裝置。若需短暫併聯者,應經輸配電業或再生能源發電業同意。用戶電源發電系統及切換設備設計與經常電源併聯運轉者,應符合本章第三節規定。切換設備得予旁路及隔離。使用旁路隔離開關之電路直接供電時,應避免不慎與電源併聯運轉。
  13.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975條 緊急電源系統之標識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緊急電源標識應設置於用戶總開關箱,標明每個現場緊急電源之型式及位置。二、由經常電源供電之設備內拆除接地或搭接連接,會啟斷接地電極導線至緊急電源被接地導線間之連接者,該設備端應有備用電…
  14.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983條 …電源系統,包括原動機之整套固定裝置,及從可攜式備用電源連接至用戶配線系統之裝設,應依本節規定辦理。
  15.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989條 …式發電機之接地應連接至個別之接地電極,或以設備接地導線搭接至用戶配線系統之接地電極。
  16.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992條 在每個用戶總開關箱內或其明顯可視及範圍內,應有標明多重電源之警語,及標明建築物每個電源隔離設備位置之耐久標識,且與其他現場電源之標識並列。
  17.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993條 連接至用戶總開關電源側之發電電源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併聯之發電電源連續電流輸出額定總和不得大於進屋線之安培容量。但依第九百九十五條規定控制者,不在此限。二、自進屋線連接點至發電電源輸出電路第一具過電流保護裝置之導線,其線…
  18.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994條 併聯發電電源之輸出,得連接至用戶任一配電箱內含其他電源之用戶總開關負載側。前項配電箱內設備或引接幹線,由經常電源及其他電源同時供電,且能供電給多個分路或幹線者,其電源併聯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有一個以上電源系統,每一個電源…
  19.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995條 …,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電力監控系統應監控其內部所有電流。在用戶總開關負載側之匯流排或導線若未受監控者,該匯流排或導線應符合前條規定。電力監控系統若依第九百九十三條規定連接者,應監控進屋線電流,以免過載。二、電力監控系統…
  20.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005條 …導線管或電纜配線。五、同一棟樓房,樓上與樓下分層設戶者,樓上用戶之電度表以裝於樓下為原則。六、電度表接線箱以集中設置且併排為原則,並應儘量與建築物齊平。若無法齊平,電度表接線箱邊緣銳角處應採防碰撞處理或修繕凸出角。七、電…
  21.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006條 電度表之最大容許載流容量不得小於用戶之最大負載。該負載得依據裝接負載及其用電性質加以估計。
  22.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007條 …關,該開關應為適當容量之斷路器,作為各進屋線過電流保護。距離用戶總開關三米以內,或位於用戶總開關處可視及範圍內且距離在八米以內者,得免裝設表後開關。電度表電源側之導線線徑在二十二平方毫米以上者,其電源側非接地導線應加裝斷…
  23.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011條 自電度表接至變比器之引線,低壓用戶得採用PVC導線或電纜,高壓以上用戶應採用七股以上絞線構成之PVC電纜,且該引線應以導線管密封。電度表接線箱及變比器保護箱等應妥加封印。
  24.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013條 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五月九日修正發布之條文施行前,用戶用電設備設計資料或竣工報告已送輸配電業審查之工程,或另有其他法規規定者,得適用修正施行前之規定。既有設施之維修,亦得適用修正施行前之規定。
  25.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中加工出口區工業用水管理辦法 第3條 凡接用臺中區工濟用水者稱為用戶,除應遵照本辦法之規定外,必要時並得由本處或本處授權單位與各用戶分別訂立用水契約。
  26.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中加工出口區工業用水管理辦法 第4條 …。但遇災害及緊急措施時不在此限。前項因災害及緊急措施停水而致用戶蒙受之損失,本處不負責任。
  27.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中加工出口區工業用水管理辦法 第5條 用戶有關用水事項,均應向本處或本處授權單位申請辦理,不得私自為之,用戶辦理各項申請如有舊欠應先清繳方予受理。
  28.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中加工出口區工業用水管理辦法 第6條 用戶申請過戶或停止用水或撤除用水裝置,應於一週前填具申請臺中分處核辦,如水錶及用水裝置器材等,係向本處或本處授權單位租用者,應俟清算收回後始得解除責任。
  29.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中加工出口區工業用水管理辦法 第7條 …用水水壓最低維持每平方公分一.六公升,供水不能達到之高樓應由用戶建造受水池,自行間接加壓及管理維護。
  30.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中加工出口區工業用水管理辦法 第8條 凡自臺中區配水幹管至用戶水錶之間包括水錶及其他一切裝置,稱為外線,自水錶以內包括用戶室內支管及有關設備稱為內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