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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36條 雇主為防止鉛、鉛混存物或燒結礦混存物等之鉛塵污染,應每日以水沖洗,或以真空除塵機、適當溶液清潔作業場所、休息室、餐廳等一次以上。但無鉛塵污染之虞者,不在此限。
  2. 行政勞動基準法 第30條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
  3. 行政勞動基準法 第30-1條 …下列原則變更:一、四週內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不受前條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之限制。二、當日正常工作時間達十小時者,其延長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二小時。三、女性勞工,除妊娠或哺乳期間者外,於夜間…
  4. 行政勞動基準法 第47條 童工每日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小時,例假日不得工作。
  5. 行政勞動基準法 第52條 …滿一歲須女工親自哺乳者,於第三十五條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乳時間二次,每次以三十分鐘為度。前項哺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
  6. 行政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 第4條 工作者之工作時間,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年齡未滿六歲者,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二、年齡六歲以上未滿十二歲者,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三、年齡十二歲以上未滿十五歲者,每日不得超過四小時。前項第一款未滿六個月之工作者,每次工作時間不…
  7.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5條 …格式九)。五、負責之專責輔導員名單。前項訓練課程,學科、術科每日上課時數,不得逾八小時,術科實習應於日間實施,學科得於夜間辦理。但夜間上課每日以三小時為原則,惟不得超過午後十時。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文件內容有變動者,訓…
  8.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19條 在高溫場所工作之勞工,雇主不得使其每日工作時間超過六小時;異常氣壓作業、高架作業、精密作業、重體力勞動或其他對於勞工具有特殊危害之作業,亦應規定減少勞工工作時間,並在工作時間中予以適當之休息。前項高溫度、異常氣壓、高架、…
  9. 行政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5條 …之構造。七、設置休息室、盥洗設備及淋浴設備供給勞工使用。八、每日應確認裝置之狀況一次以上,發現有四烷基鉛或其蒸氣漏洩或有漏洩之虞時,應即採取必要措施。
  10. 行政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16條 …業。二、預防從事該作業之勞工被四烷基鉛污染或吸入該物質。三、每日確認第七條第一項第六款、第八條第一項第四款及第十二條第二款之換氣裝置運轉狀況。四、監督勞工對防護具使用狀況。五、對四烷基鉛作業場所確認結果,如有發生四烷基鉛…
  11.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50條 雇主對車輛機械,應每日作業前依下列各項實施檢點:一、制動器、連結裝置、各種儀器之有無異常。二、蓄電池、配線、控制裝置之有無異常。
  12.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50-1條 雇主對高空工作車,應於每日作業前就其制動裝置、操作裝置及作業裝置之性能實施檢點。
  13.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51條 雇主對捲揚裝置應於每日作業前就其制動裝置、安全裝置、控制裝置及鋼索通過部分狀況實施檢點。
  14.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52條 雇主對固定式起重機,應於每日作業前依下列規定實施檢點,對置於瞬間風速可能超過每秒三十公尺或四級以上地震後之固定式起重機,應實施各部安全狀況之檢點:一、過捲預防裝置、制動器、離合器及控制裝置性能。二、直行軌道及吊運車橫行之…
  15.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53條 雇主對移動式起重機,應於每日作業前對過捲預防裝置、過負荷警報裝置、制動器、離合器、控制裝置及其他警報裝置之性能實施檢點。
  16.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54條 雇主對人字臂起重桿,應於每日作業前依下列規定實施檢點,對置於瞬間風速可能超過每秒三十公尺(以設於室外者為限)或四級以上地震後之人字臂起重桿,應就其安全狀況實施檢點:一、過捲預防裝置、制動器、離合器及控制裝置之性能。二、鋼…
  17.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54-1條 雇主對營建用或載貨用之升降機,應於每日作業前對搬器及升降路所有出入口門扉之連鎖裝置之性能實施檢點。
  18.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55條 雇主對營建用提升機,應於每日作業前,依下列規定實施檢點:一、制動器及離合器性能。二、鋼索通過部分狀況。
  19.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56條 雇主對吊籠,應於每日作業前依下列規定實施檢點,如遇強風、大雨、大雪等惡劣氣候後,應實施第三款至第五款之檢點:一、鋼索及其緊結狀態有無異常。二、扶手等有無脫離。三、過捲預防裝置、制動器、控制裝置及其他安全裝置之機能有無異常…
  20.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57條 雇主對簡易提升機,應於每日作業前對制動性能實施檢點。
  21.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58條 …使用之吊掛用鋼索、吊鏈、纖維索、吊鉤、吊索、鏈環等用具,應於每日作業前實施檢點。
  22.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59條 雇主對第二十六條之衝剪機械,應於每日作業前依下列規定,實施檢點:一、離合器及制動器之機能。二、曲柄軸、飛輪、滑塊、連桿、連接螺栓之有無鬆懈狀況。三、一行程一停止機構及緊急制動裝置之機能。四、安全裝置之性能。五、電氣、儀表…
  23.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60條 雇主對工業用機器人,應於每日作業前依下列規定實施檢點;檢點時,應儘可能在可動範圍外為之:一、制動裝置之機能。二、緊急停止裝置之機能。三、接觸防止設施之狀況及該設施與機器人間連鎖裝置之機能。四、相連機器與機器人間連鎖裝置之…
  24.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63條 …坑道開挖支撐設備、沉箱、圍堰及壓氣施工設備、打樁設備等,應於每日作業前及使用終了後,檢點該設備有無異常或變形。
  25. 行政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一)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八、作業時間短暫:指雇主使勞工每日作業時間在一小時以內。九、臨時性之有機溶劑作業:指正常作業以外之有機溶劑作業,其作業期間不超過三個月且一年內不再重覆者。
  26. 行政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31條 …或吊材滑車與鋼索之連結狀況。(三)信號聯絡裝置有無異常。三、每日作業開始前:(一)煞車裝置機能。(二)作業索、吊材索等之有無異常。(三)運材索道之搬器有無異常及搬器與曳索之連結狀況。(四)信號聯絡裝置有無異常。四、強風、…
  27. 行政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33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木馬運材作業,應於每日作業前,確認下列事項,並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一、木馬道之狀況。二、備有制動用鋼索之木馬道,其制動用鋼索狀況。三、制動用鋼索機能。木馬運材作業,木馬道棧橋使用已超過一個月或颱風豪雨後,須…
  28. 行政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35條 …衣服用刷。三、地面應為易於使用真空吸塵機吸塵或水洗之構造,並每日清掃一次以上。雇主於勞工進入前項規定之休息室之前,應使其將附著物清除。
  29. 行政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16條 …氣體之容器,應放置在通風良好之場所。二、儲存氰化氫之容器,應每日檢點一次以上。三、氰化氫之儲存,應自灌裝於容器之日起算,不得超過六十日。但純度在百分之九十八以上,且未著色者,不在此限。四、不得固定或積載於船舶、車輛或鐵路…
  30. 行政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第28條 …一勞工在氣閘室內受減壓之狀況,併同勞工姓名、減壓日期及時間,每日作成紀錄,並保存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