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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 25 頁- 行政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請假辦法 第9條 教保服務人員休假或慰勞假期間,幼兒園遇有緊急事故,得隨時通知其銷假,並保留其請休假或慰勞假權利;其屬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款人員者,適用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條規定。
- 行政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併或停辦準則 第13條 學校變更或停辦時,該校附設幼兒園,應依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 第2條 …及其附設之國民中學部、國民小學部、進修部。前項學校附設或附屬幼兒園之家長會,併入該校家長會辦理。
- 行政教育部特殊教育諮詢會設置辦法 第3條 …;其餘委員由本部部長遴聘(派)學者專家、教育行政人員、學校及幼兒園行政人員、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全國性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組織代表、特殊教育相關家長團體代表、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學生及幼兒家長代表、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1條 為保障幼兒接受適當教育及照顧之權利,確立幼兒教育及照顧方針,健全幼兒教育及照顧體系,以促進其身心健全發展,特制定本法。幼兒之居家式托育服務,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之規定辦理。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3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幼兒:指二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人。二、幼兒教育及照顧:指以下列方式對幼兒提供之服務:(一)居家式托育。(二)幼兒園。(三)社區互助式。(四)部落互助式。(五)職場互助式。三、教保服務機構:指以前…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6條 …展及獎助。二、教保服務機構之設立、監督、輔導及評鑑。三、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社區、部落或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之推動。四、親職教育之規劃及辦理。五、地方性教保服務基本資料之蒐集、調查、統計及公布。六、其他地方性教保服務…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7條 教保服務應以幼兒為主體,遵行幼兒本位精神,秉持性別、族群、文化平等、教保並重及尊重家長之原則辦理。推動與促進教保服務工作發展為政府、社會、家庭、教保服務機構及教保服務人員共同之責任。政府應提供幼兒優質、普及、平價及近便性…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8條 …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學校、法人、團體、醫院、商業或個人,得興辦幼兒園;幼兒園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並於取得設立許可後,始得招收幼兒進行教保服務。公立學校所設幼兒園應為學校所附設,其與直轄市、縣(市)、鄉(鎮…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9條 非營利幼兒園應以下列方式之一設立:一、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所屬機關(構)、中央政府機關(構)、國立各級學校、軍警校院、鄉(鎮、市)公所及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以下簡稱政府機關(構)及國立學校)、公司組織之公營事業委…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10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協助離島、偏遠地區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離島、偏遠地區為因應地理條件限制及幼兒生活與學習活動之需要,得採社區互助式方式對幼兒提供教保服務;其機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設立後,始得招收幼兒進…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11條 …服務之實施,應與家庭及社區密切配合,以達成下列目標:一、維護幼兒身心健康。二、養成幼兒良好習慣。三、豐富幼兒生活經驗。四、增進幼兒倫理觀念。五、培養幼兒合群習性。六、拓展幼兒美感經驗。七、發展幼兒創意思維。八、建構幼兒文…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12條 …展與學習活動過程。六、舉辦促進親子關係之活動。七、其他有利於幼兒發展之相關服務。前項第二款所謂之健康飲食,應依據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幼兒園餐點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以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提供衛生、安全…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13條 …、縣(市)主管機關應依相關法律規定,對接受教保服務之身心障礙幼兒,主動提供專業團隊,加強早期療育及學前特殊教育相關服務,並依相關規定補助其費用。中央政府為均衡地方身心障礙幼兒教保服務之發展,應補助地方政府遴聘學前特殊教育…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16條 幼兒園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每班以十六人為限,且不得與其他年齡幼兒混齡;三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每班以三十人為限。但離島、偏遠及原住民族地區之幼兒園,因區域內二歲以上未滿三歲幼兒之人數稀少,致其招收人數無法單獨成班者…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17條 幼兒園有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之班級,其配置之教保服務人員,每班應有一人以上為幼兒園教師。幼兒園助理教保員之人數,不得超過園內教保服務人員總人數之三分之一。幼兒園得視需要配置學前特殊教育教師及社會工作人員。幼兒園及其分班…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20條 …長照顧服務之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或幼兒園(包括幼稚園)合格教師、幼兒園教保員、助理教保員。二、曾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或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聘任之教師。但教學支援工作人…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21條 公立托兒所改制為公立幼兒園後,原公立托兒所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之人員及依雇員管理規則僱用之人員,於改制後繼續於原機構任用或僱用,其服務、懲戒、考績、訓練、進修、俸給、保險、保障、結社、退休、資遣、撫卹、福利及其他權益事項…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22條 前條以外公立幼兒園之其他服務人員,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以契約進用,契約中應明定其權利義務;其進用程序、考核及待遇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之其他服務人員,其勞動條件,依勞動基準法及其他相關法…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23條 …據,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查證屬實。八、體罰、霸凌學生或幼兒,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確認,有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終止運用關係及終身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為其他服務人員之必要。九、行為…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24條 …免職、終止契約關係或終止運用關係之必要。四、體罰、霸凌學生或幼兒,造成其身心侵害,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確認,有解聘、免職、終止契約關係或終止運用關係之必要。五、行為違反相關法規,有傷害兒童及少年之虞,經直轄市、縣(…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2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教保服務機構之負責人或財團法人幼兒園之董事或監察人:一、有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或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所列情形。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三、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30條 教保服務機構之負責人及其他服務人員,不得對幼兒有身心虐待、體罰、霸凌、性騷擾、不當管教,或其他對幼兒之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之行為。教保服務機構之負責人或其他服務人員依第二十六條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至遲不得超過二十…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31條 幼兒進入及離開教保服務機構時,該機構應實施保護措施,確保其安全。幼兒園接送幼兒,應以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之幼童專用車輛為之,車齡不得逾出廠十年;其規格、標識、顏色、載運人數應符合法令規定,並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32條 教保服務機構應建立幼兒健康管理制度。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辦理幼兒健康檢查時,教保服務機構應予協助,並依檢查結果,施予健康指導或轉介治療。教保服務機構應將幼兒健康檢查、疾病檢查結果、轉介治療及預防接種等資料,載入幼…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33條 教保服務機構為適當處理幼兒緊急傷病,應訂定施救步驟、護送就醫地點,呼叫緊急救護專線支援之注意事項及父母或監護人未到達前之處理措施等規定。幼兒園應依第八條第六項之基本設施設備標準設置保健設施,作為健康管理、緊急傷病處理、衛…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34條 教保服務機構應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及其相關規定,辦理幼兒團體保險。幼兒申請理賠時,教保服務機構應主動協助辦理。各級主管機關應為所轄之教保服務機構投保場所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其經費,由中央主管…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35條 幼兒園得成立家長會;其屬國民中、小學附設者,併入該校家長會辦理。前項家長會得加入地區性家長團體。幼兒園家長會之任務、組織、運作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自治法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36條 …務機構名冊。四、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之相關規定及收費數額。五、幼兒園評鑑報告及結果。
- 行政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第37條 …定設置行政組織及員額編制情形。五、依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幼兒團體保險之情形。六、第四十三條第四項所定收退費基準、收費項目及數額、減免收費之規定。七、核定之招收人數及實際招收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