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12 / 28 頁-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12條 客戶與參加人所訂委託買賣證券受託契約終止時,參加人得註銷該客戶所開設之帳戶。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14條 參加人帳簿、客戶帳簿及其入帳憑證應自登載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15條 參加人送存保管事業之有價證券,以參加人或其客戶本人所有為限。屬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底修正前之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或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底前施行之獎勵投資條例第十三條之緩課股票者,應計入送存保管事業年度所得課徵所得稅…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17條 參加人收受客戶之有價證券,應即在客戶存摺及客戶帳簿登載所收受有價證券之種類、數量及其他必要事項,並製作證券號碼清單交付客戶。前項有價證券應於當日送交保管事業。但台北市及新北市以外之參加人得延至次一營業日。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18條 …保管事業所訂作業時間,送交保管事業。前項清單應按參加人自有與客戶所有部分分別編製。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20條 送存保管事業之有價證券,不分參加人或客戶別混合保管之,並得以同種類同數量之有價證券返還。前項經混合保管之有價證券,由參加人或其客戶按送存之數量分別共有。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21條 客戶領回集中保管之有價證券,應提示存摺並填具領回憑條加蓋原留印鑑或簽名,向參加人提出。參加人接獲客戶前項請求,應將申請領回有價證券之種類及數量,輸入電腦通知保管事業,並應於當日向保管事業提出申請;保管事業接獲申請後,應於…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22條 參加人向保管事業申請領回有價證券時,應分別自有與客戶所有造具申請領回清冊,載明有價證券之種類、數量及其他必要事項,依保管事業所訂時間送交保管事業。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24條 參加人領回客戶之有價證券,應即連同證券號碼清單發還客戶,並於客戶帳簿為必要之記載。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26-1條 …種類有價證券發行人有以帳簿劃撥交付而未印製實體有價證券者,其客戶之領回作業應依保管事業之規定辦理。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27條 客戶以集中保管之有價證券為帳簿劃撥辦理交割時,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提示存摺,並以原留印鑑或簽名為劃撥之確認,由參加人登載存摺及於客戶帳簿為必要之記載,再彙總將客戶應撥付參加人之總數通知保管事業。保管事業接獲參加人之通知,應…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28條 客戶將委託買進應收之有價證券直接以參加人名義送存保管事業集中保管,參加人應於該客戶辦妥交割手續時,於客戶存摺註記買進之有價證券種類、數量及其他必要事項,再彙總將應行撥付客戶之有價證券總數通知保管事業。保管事業接獲參加人之…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29條 …加人保管劃撥帳戶撥入買方參加人保管劃撥帳戶,並通知參加人於其客戶帳簿為必要之登載。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29-1條 客戶非於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及證券商營業處所所為之有價證券轉讓,以帳簿劃撥方式辦理時,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檢具過戶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向參加人申請辦理;由參加人將客戶應劃撥交付受讓人之有價證券相關資料輸入電腦通…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30條 客戶請求將其帳戶之有價證券餘額轉帳至設於他參加人之帳戶,或依法令規定轉帳至他人帳戶時,應向參加人提出存摺、轉帳申請書,由其通知保管事業將客戶帳戶之餘額撥入對方參加人帳戶。但請求轉帳之有價證券另有限制之規定者,不在此限。保…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30-1條 客戶以集中保管之有價證券為帳簿劃撥辦理設質交付時,應提示存摺,並以原留印鑑或簽名為劃撥確認,由參加人登載存摺及於客戶帳簿為必要之記載,再將客戶應撥付質權人之有價證券通知保管事業。保管事業接獲參加人之通知,應即自出質人之參…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30-2條 …保管事業自其參加人帳簿設質部分,撥入出質人之參加人帳簿自有或客戶所有部分;出質人之參加人並應於其客戶帳簿為必要之記載。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30-4條 …權人之參加人之通知,由質權人之參加人帳簿設質部分,撥入自有或客戶所有部分;並由參加人於其客戶帳簿為必要之記載。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30-5條 …業依前項帳簿劃撥交付有價證券名冊之電腦媒體所載,於交付日撥入客戶於參加人開設之帳戶;證券所有人未於參加人開設帳戶者,其帳簿劃撥交付之有價證券登載於保管事業之發行人帳簿之登錄帳部分。保管事業依前項規定辦理帳簿劃撥交付後,即…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30-6條 客戶以集中保管之有價證券辦理信託時,應提示存摺、稅務機關有關證明文件及信託契約、遺囑或其他證明信託關係存在之相關文件,經參加人確認無誤後,由參加人登載存摺及於客戶帳簿為必要之記載,並通知保管事業。保管事業接獲參加人之通知…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30-7條 保管事業之參加人帳簿或參加人之客戶帳簿或存摺有關信託關係之記載,視為信託法第四條第二項或信託業法第二十條第二項所定其他表彰權利之文件。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30-8條 …託人之參加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通知保管事業自其參加人帳簿自有或客戶所有部分,撥入受益人、委託人、其他受託人或信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者之參加人帳簿自有或客戶所有部分;受益人、委託人、其他受託人或信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者之…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34條 …相關事宜,本辦法未規定者,依保管事業所訂業務操作辦法之規定。客戶依電子簽章法規定之方式向參加人申請辦理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者,免向參加人提示存摺,客戶原留印鑑或簽名,應以數位簽章為之。
- 行政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 第3條 金融機構對於涉及營業執照所載業務項目或客戶資訊之相關作業委外,以下列事項範圍為限:一、資料處理:包括資訊系統之資料登錄、處理、輸出,資訊系統之開發、監控、維護,及辦理業務涉及資料處理之後勤作業。二、表單、憑證等資料保存之…
- 行政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 第4條 金融機構作業委外應在不影響健全經營、客戶權益及相關法令遵循之原則下,依董(理)事會核定之委外內部作業規範辦理。但外國金融機構在臺分支機構(包括外國銀行在臺分行及外國信用卡公司)之核定,得由經總機構授權之人員為之。前項所稱…
- 行政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 第5條 …運之必要性及適法性分析、委外事項之風險程度、重大性及對營運及客戶影響之評估情形、對受委託機構盡職調查情形及委外風險控管措施。四、作業流程。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事項。前項經主管機關核定為得委外之作業項目後,其他金融機構得…
- 行政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 第6條 …條規定訂定之委外內部作業規範控管委外事項。二、就委外事項涉及客戶權益保障、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作業之監督,並定期評估檢討將結果呈報董(理)事會或外國金融機構在臺分支機構之總機構授權人員,若有重大異常或缺失亦應儘速通報主管機…
- 行政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 第7條 第四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金融機構訂定之委外內部作業規範有關客戶權益保障之內部作業及程序,其內容應包括:一、如涉及客戶資訊者,應於契約簽訂時訂定告知客戶之條款;其未定有告知條款者,金融機構應書面通知客戶委外事項,並應依個人資…
- 行政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 第10條 …求受委託機構配合遵守第二十一條規定。三、消費者權益保障,包括客戶資料保密及安全措施。四、受委託機構應依金融機構監督訂定之標準作業程序,執行消費者權益保障、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制度。五、消費者爭端解決機制,包括解決…
- 行政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 第14條 …七、受委託機構之外訪人員需配帶員工識別證,並應將外訪過程中與客戶或其相關人之談話內容全程錄音。未經債務人同意,不可擅自以任何形式進入其居住處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前項第一款虛偽、詐欺或誤導之方法:一、虛偽陳述或暗示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