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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 第4條 本辦法所稱保險業理賠人員,指為保險業依保險契約與理賠處理制度及程序從事保險賠款或給付理算並簽署應否賠償之人。
  2. 行政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 第6條 …電話);2.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及被保險人與受益人之關係;3.若保險契約係以電子保單型式出單者,至少應取得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之行動電話號碼、電子郵件信箱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足資傳遞電子文件之聯絡方式;4.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基本…
  3. 行政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 第7條 …與該保險業往來交易所提供相關財務資訊具一致性之機制。但終止之保險契約為微型保險、團體保險、保險期間在三年以下之傷害保險者,不在此限。七、確認要保人身分與其確有投保、被保險人身分與其確有同意之作業程序。八、確認受益人之指定…
  4. 行政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9條 …有約束、限制等情事者,應予註明。十三、放款:係指屬投資合約之保險契約貸款、屬投資合約之保險契約墊繳保費及擔保放款。(一)屬投資合約之保險契約貸款:係指保險業發行之保險契約中,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投資合約之定義者,依…
  5. 行政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0條 …)投資合約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係指保險業發行之保險契約屬投資合約者,依據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規定應認列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屬之。(三)指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6. 行政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2條 …其他。(12)分離帳戶保險商品資產淨損益:係指保險人依投資型保險契約要保人同意或指定之投資方式及投資標的買賣投資資產所產生之損益、股息紅利及評價損益。(13)其他淨投資損益:係指主要經營活動所產生之損益,惟非屬上列各項目…
  7. 行政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5條 …之影響。九、因發行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保險合約定義之保險契約,於財務報表中應揭露下列相關資訊:(一)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第九十三(a)段規定之認列於其財務報表中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範圍內之合約之金額,(b…
  8. 行政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7條 …:1.相互從事主要中心營業項目交易如承保要保人為被投資公司之保險契約,其交易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2.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3.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
  9. 行政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19條 …人員。七、代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簽章、或未經其同意或授權填寫有關保險契約文件。八、以威脅、利誘、隱匿、欺騙等不當之方法或不實之說明慫恿要保人終止有效契約而投保新契約致使要保人受損害。九、未經授權而代收保險費或經授權代收保險費…
  10. 行政保險業經營保險金信託業務審核及管理辦法 第4條 …險管理,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保險金信託業務以該保險業所承保保險契約之保險金給付為限,且範圍應符合本法第一百三十八條之二第二項之規定。二、保險業應將信託財產與自有財產及其他信託財產分別管理,信託財產之保管並應依下列方式之…
  11. 行政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第19條 …通知債務人還款之日定其清償期。二、應攤回再保賠款與給付,除再保險契約另有訂定外,以保險賠款賠付日定其清償期。三、應收再保往來款項,除於決(結)算時估計之分出入再保業務款項外,以入帳日定其清償期。四、應收票據,以到期日定其…
  12.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33條 …十五歲以上高齡消費者投保權益之相關規定。經紀人為被保險人洽訂保險契約前,應充分瞭解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之基本資料、需求及風險屬性等相關事項,並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適用範圍及內容主動提供書面分析報告(如附件一),向要保人或被保險…
  13.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33-1條 …實際繳交保險費之人,應明確向其告知因終止契約後再投保所產生之保險契約相關權益損失情形。四、對於六十五歲以上之客戶,應依客戶所購買保險商品不利於其投保權益之情形進行關懷提問,確認客戶瞭解保險商品特性對其之潛在影響及各種不利…
  14.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34條 …費收據憑證。四、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之需求、適合度分析評估及洽訂保險契約分析報告書。五、終止契約申請書。六、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第一項、第三十三條第二項及前條第二項有關文件,在人身保險包括:一、要保書。二、契約內容變更…
  15.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35條 …機制管理辦法規定,且所安排之再保險人應經原保險人同意。安排原保險契約之經紀人公司並受該保險契約之保險人就該保險契約安排臨時再保險,經紀人公司應將此同時受託辦理保險經紀業務及再保險經紀業務之事項,載明於其與被保險人及保險人…
  16.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42條 …顯之處。個人執業經紀人、受經紀人公司或銀行任用之經紀人於洽訂保險契約或提供相關服務時,應出示執業證照及服務證件正本或影本。
  17.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49條 …:一、申領執業證照時具報不實。二、為未經核准登記之保險業洽訂保險契約。三、故意隱匿保險契約之重要事項。四、利用職務或業務上之便利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限制要保人、被保險人或保險人締約之自由或向其索取額外報酬或其…
  18. 行政財產保險業經營傷害保險及健康保險業務管理辦法 第6條 …公布說明辦法第二條所定各款之情事。財產保險業經營健康保險,其保險契約應以主保險契約或附加於傷害保險或健康保險之附加契約或附加條款為限。財產保險業經營健康保險,除重大疾病或癌症保險商品外,不得包含死亡給付項目。但於本辦法中…
  19.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5條 …之非依軌道行駛,具有運輸功能之陸上動力車輛;其範圍及應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種類,由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交通主管機關訂定公告之。
  20.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5-1條 …電動二輪車,視為本法所稱汽車;投保義務人應依本法之規定訂立本保險契約,未訂立者,公路監理機關不予受理登記、換照或發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一條之一第四項規定施行前,已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黏貼審驗合格標章之微型電…
  21.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6條 應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所有人應依本法規定訂立本保險契約。軍用汽車於非作戰期間,亦同。前項汽車所有人未訂立本保險契約者,推定公路監理機關登記之所有人為投保義務人。第一項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其使用人或管理人為投保義務人:…
  22.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9條 本法所稱要保人,指依第六條規定向保險人申請訂立本保險契約,並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之人。本法所稱被保險人,指經保險人承保之要保人及經該要保人同意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之人。
  23.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12條 本法所稱被保險汽車,指應依本法規定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保險人接到要保書後,逾十日未為承保或拒絕承保之意思表示者,該要保書所載之汽車視為被保險汽車。本保險保險證(以下簡稱保險證)所記載之汽車,推定為被保險汽車。本法所稱未…
  24.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14條 …汽車係未經同意使用或管理之事實起算。四、事故汽車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者,自知有損害發生及確認加害汽車為無須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時起算。
  25.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16條 應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車所有人於申請發給牌照、臨時通行證或本保險期間屆滿前,應以每一個別汽車為單位,向保險人申請訂立本保險契約。公路監理機關對於有下列情事之汽車,不得發給牌照、臨時通行證、換發牌照、異動登記或檢驗,惟停駛中…
  26.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17條 要保人申請訂立本保險契約時,對於下列事項應據實說明:一、汽車種類。二、使用性質。三、汽車號牌號碼、引擎號碼或車身號碼。四、投保義務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所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汽車所有人為法人、非法人團體或機關時,…
  27.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19條 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成立後,應將載有保險條款之文書及保險證交予要保人。保險人應於本保險契約成立後四個工作日內,將承保資料傳輸至主管機關及中央交通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構)。保險證上記載之被保險人、保險期間、被保險汽車及保險證…
  28.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20條 保險人不得解除保險契約。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保險人不得終止保險契約:一、要保人違反第十七條之據實說明義務。二、要保人未依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人依前項規定終止保險契約前,應以書面通知要保人於通知到達後十日內補正;要保人於…
  29.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21條 要保人不得解除保險契約。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要保人不得終止保險契約:一、被保險汽車之牌照已繳銷或因吊銷、註銷、停駛而繳存。二、被保險汽車報廢。三、被保險汽車因所有權移轉且移轉後之投保義務人已投保本保險契約致發生重複投保…
  30.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22條 要保人重複訂立本保險契約者,要保人或保險契約生效在後之保險人得撤銷生效在後之保險契約。汽車交通事故發生後,亦同。前項撤銷權之行使,應於重複訂立事實發生之時起,至生效在先之保險契約期間屆滿前為之。保險契約經撤銷者,保險人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