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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89條 審理本案之法院於起訴後至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認被告有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之情形,或有其他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得通知處理強制處分事項之法官依職權處理之。前項情形,其情節急迫,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者,由審理本案之法院逕行為強制處…
  2.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91條 …置之必要者,應即時向法院聲請暫行安置或延長暫行安置。審理本案之法院於起訴後至第一次審判期日前,依準備程序進行之情形,認被告可能有刑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之原因,而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並有緊急必要者,應即時通知處理暫行安…
  3.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92條 …官合併處理起訴後至第一次審判期日前之強制處分事項;至審理本案之法院行第一次審判期日或全案經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確定後,始行報結。於起訴後至第一次審判期日前關於暫行安置之事項,得以前項所定方式,分由處理強制處分事項之法官合…
  4.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93條 …卷證資料應另行編號保管,於各該程序終結後獨立歸檔;除審理本案之法院認有調查必要並調卷之情形外,不得併入本案卷宗內。
  5.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95條 …、本案審理程序進行之程度。前項附帶民事訴訟之審理,由審理本案之法院依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九十條規定準用關於刑事訴訟之規定審理,不適用本法之規定。當事人於本案第一次審判期日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之證據者,法院不得閱覽其內容,並…
  6.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34條 …訟法第四百二十七條所定之人開示證據。第二審法院、受理再審聲請之法院知有第一項情形者,得命檢察官將該證據提出法院。
  7. 司法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135條 …刑期或羈押期間,並為適當之處理;於被告在押之情形,並應向羈押之法院聯繫借提,並洽詢借提之適當時機。
  8. 司法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第16條 審理本案之法院或地方法院宜以適當方式,向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告知蒐集其個人資料之目的、項目、範圍、利用方式,及第十一條至第十四條所定權利與救濟方式。前項情形如係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得自由選…
  9. 司法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第17條 審理本案之法院及地方法院於行政作業流程中,處理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個人資料者,其相關公文書應列密等,並以密件方式處理。但個人資料已經以代號或其他適當方式遮隱,且可用以對照識別所遮隱個人資料之資訊(以下簡稱…
  10. 司法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第19條 審理本案之法院或地方法院寄發通知予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時,應注意不得於信封上記載足以辨識其所參與審判個案之資訊。前項通知之寄發,經法院斟酌個案具體情形,認有特殊必要者,得由專人親送,或於信封外觀隱去國民法…
  11. 司法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第24條 審理本案之法院或地方法院提供國民法官案件之新聞資料予媒體時,應注意不得揭露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及候選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於宣判或法院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確定後,經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以…
  12. 司法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辦法 第32條 審理本案之法院或地方法院依本法及本辦法規定提供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或候選國民法官之個人資料予其他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時,得告知其所負保密義務及維護個人資料安全之責任。前項情形,於認有必要時,並得請其聲明或切結遵守保密義…
  13. 司法國民法官費用支給辦法 第6條 …知專責單位人員。前二項情形,專責單位應將處理結果報告審理本案之法院。
  14. 司法國民法官選任辦法 第4條 選任程序相關事項,由審理本案之法院處理之。前項事項之相關行政作業事宜,由地方法院國民法官科或其他經指定辦理國民法官業務之科室(以下合併簡稱專責單位)依前項法院之指示辦理之。
  15. 司法國民法官選任辦法 第44條 地方法院及審理本案之法院應預先規劃以清楚易懂之標示、合理之動線與簡明之報到方式,引導到庭之候選國民法官進入選任會場。地方法院及審理本案之法院於選任期日程序進行過程中,宜藉由適當之程序與內容安排,減輕候選國民法官等待時之負…
  16. 司法國民法官選任辦法 第45條 地方法院及審理本案之法院應採取必要之安全維護措施,以確保候選國民法官到庭後,其生命、身體、自由、名譽及財產安全受充分保障,而得以安心參與審判。
  17. 司法國民法官選任辦法 第46條 …規劃;就其實際執行事項,除既有指揮監督關係外,並應依審理本案之法院指示,為適當之處理。
  18. 司法國民法官選任辦法 第69條 …事項:一、法院依法進行選任期日程序之要旨。二、行選任期日程序之法院及年、月、日與處所。三、法官、檢察官、書記官之官職、姓名及被告、辯護人、在場訴訟關係人與通譯之姓名。四、禁止或限制被告在場之情形。五、法院、檢察官及辯護人…
  19. 司法少年前案紀錄及有關資料管理辦法 第18條 …後十日內通知塗銷。保護處分經囑託其他少年法院執行者,最終執行之法院應於執行完畢後十日內將卷宗檢還原裁定之少年法院,並由原裁定之少年法院於收受卷宗後十日內通知塗銷。
  20. 司法精神衛生法參審員推薦辦法 第3條 指定醫師參審員與病權代表參審員之人數及其等執行職務之法院,由司法院參酌指定管轄法院之轄區幅員、案件數量、業務需要及精神科指定專科醫師、病人權益促進團體代表所在地區定之,得不受單一指定管轄法院之轄區限制。
  21. 司法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參審員宣誓辦法 第2條 …事件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指定審理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之法院。
  22. 司法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參審員倫理規範準則 第11條 …參審員知悉有法律規定之應迴避事由,應自行迴避,並通知個案繫屬之法院。參審員有法律規定應迴避事由以外之情形,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經個案繫屬法院院長同意,得迴避之。
  23. 司法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參審員遴選作業辦法 第2條 …事件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指定審理嚴重病人保護安置事件之法院。
  24. 司法行政法院巡迴法庭開庭辦法 第6條 …三、巡迴法庭開庭之地點,是否位於受理本案法院所管轄地區範圍內之法院。四、整體訴訟資源之合理運用。五、出借法院之辦公處所、人員及設備能否配合。六、與法院端之遠距審理設備是否確能順利、安全通聯。七、遠距端能否適時提供法院端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