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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 16 頁- 行政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2條 …一、濫用職權,從事不正當之活動,或假借權力,以圖謀本身或他人之利益,或利用職務上機會,損害保險業或他人。二、未經主管機關同意,對執行職務無關之人員洩漏、交付或公開保險檢查報告全部或其中任一部分內容。三、對保險業財務及業務…
- 行政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5條 …不正當情事,對於所取得之資訊,對外洩漏或為己圖利或侵害保險業之利益。二、對於以前執行之業務於一年內進行稽核作業或與自身有利害關係或利益衝突案件未予迴避,而辦理該等案件或業務之稽核工作。三、收受保險業從業人員或客戶之不當招…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19條 …四、運用委託投資資產買賣有價證券及其相關商品時,為自己或他人之利益買入或賣出。五、運用客戶之委託投資資產,與自己資金或其他客戶之委託投資資產,為相對委託之交易。但經由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委託買賣成交,且非故意…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19-2條 …權委託投資業務,應訂定資訊及通訊設備使用管理規範,就可能衍生之利益衝突應於內部控制制度明定相關防範措施,並確實執行。
-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第36條 …限。四、運用信託財產買賣有價證券及其相關商品時,為自己或他人之利益買入或賣出。五、運用信託財產與本身之財產或受託之其他財產為相對委託之交易。但經由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委託買賣成交,且非故意發生相對委託之結果者…
- 行政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管理辦法 第9條 …之參考。三、董事會於作成決議前,應對全體董事揭露已存在或潛在之利益衝突。有潛在利益衝突之董事,必須揭露所有與該件交易之相關事實,並列入董事會會議紀錄。
-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3條 …明文件等方式交付受益權。二、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為受益人之利益,依共同信託基金契約所指定範圍或方法,對信託財產為共同之管理及運用。三、依信託契約之約定,辦理受託人之應辦事項。四、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共同信託基金投…
-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18條 …、運用共同信託基金於本辦法規定之投資標的時,同時為自己或他人之利益買入或賣出。五、為虛偽、詐欺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宣傳或營業促銷活動。六、約定提供特定利益、對價或負擔損失,促銷共同信託基金。七、收受與業務有往來關係者或客…
-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44條 …請法院將其解任並選任新任受託人。三、經受益人之請求,為受益人之利益所為必要之行為。四、其他依法令之規定,為受益人之利益所為必要之行為。
- 行政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7條 …業證券出售淨利益(損失):凡自營、承銷部門出售營業證券所獲得之利益與損失互抵之淨額屬之。(五)營業證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淨利益(損失):凡自營、承銷部門所取得之營業證券按公允價值衡量所產生之利益與損失互抵之淨額屬之…
- 行政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第16條 參加存款保險金融機構之負責人或職員,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該金融機構或本基金之利益,而為違背其職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該金融機構、本基金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
- 行政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第25條 …議委員對於評議事項涉及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或同居家屬之利益、曾服務於該金融服務業離職未滿三年或有其他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時,應自行迴避;經當事人申請者,亦應迴避。前項情形,如評議委員及當事人對於應否迴避有爭議…
- 行政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 第11條 …攬保險契約者,以及保險經紀人依保險法第九條規定,基於被保險人之利益,洽訂保險契約或提供相關服務者,不適用第五條及第六條有關客戶身分之持續審查、第八條客戶及交易有關對象之姓名及名稱檢核、第九條交易之持續監控及前條有關重要政…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28條 …用職權,有事實證明從事不正當之活動,或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圖謀損害所屬金融控股公司(含子公司)或銀行業之利益,而為違背其職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所屬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或銀行業或第三人。三、未經主管機關同意,…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30條 …對外洩漏或為己圖利或侵害所屬金融控股公司(含子公司)或銀行業之利益。三、因職務上之廢弛,致有損及所屬金融控股公司(含子公司)或銀行業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等情事。四、對於以前曾服務之部門,於一年內進行稽核作業。五、對於以前執…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57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負責人或職員,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金融控股公司之利益,而為違背其職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公司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其因犯罪獲取之…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57-1條 …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施行細則 第17條 …產中之擔保物權,其擔保標的物附有保險者,該創始機構享有該保險之利益隨同擔保物權信託移轉或讓與變更為受託機構或特殊目的公司,無須保險契約當事人之同意。受託機構或特殊目的公司應將前項移轉通知保險人。
- 行政信用合作社法 第38-2條 信用合作社負責人或職員,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信用合作社之利益,而為違背其職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信用合作社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其因犯罪獲取…
- 行政信用合作社法 第38-3條 …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 行政信託業法 第8條 …發行受益證券或記帳方式向不特定多數人募集,並為該不特定多數人之利益而運用之信託資金。設立共同信託基金以投資證券交易法第六條之有價證券為目的,其符合一定條件者,應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有關規定辦理。
- 行政信託業法 第48-1條 信託業負責人或職員,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信託業之利益,而為違背其職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信託業之自有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
- 行政信託業法 第48-2條 …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6條 …得命令信託業終止該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信託監察人亦得基於受益人之利益,報請主管機關核准終止該帳戶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前項之情形經主管機關命令信託業終止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後,信託業應即依本法第三十九條所定公告方式辦理公告。但限…
- 行政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第20條 …帳戶約定條款之協議與修訂。四、依法令或本辦法之規定,為受益人之利益所為必要之行為。五、委託人及受益人授權之事項。
- 行政財政部委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查核不動產證券化關係人辦法 第13條 …產之管理或處分。(三十九)查明不動產投資信託或不動產資產信託之利益分配,是否按各受益人本金持分之比例或另按不動產投資信託計畫或不動產資產信託計畫及不動產投資信託契約或不動產資產信託契約之約定分配。(四十)查明不動產投資信…
- 行政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2條 …用職權,有事實證明從事不正當之活動,或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圖謀損害所屬專營電子支付機構之利益,而為違背其職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所屬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及其子公司或第三人。二、未經主管機關同意,對執行職務無關之人員…
- 行政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4條 …於所取得之資訊,對外洩漏或為己圖利或侵害所屬專營電子支付機構之利益。三、因職務上之廢弛,致有損及所屬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等情事。四、對於以前曾服務之部門,於一年內進行稽核作業。五、對於以前執行之業務或與自身…
- 行政票券金融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3條 …人持有之股份,具有管理、使用或處分之權利。三、該他人持有股份之利益或損失全部或一部歸屬於本人。
- 行政銀行法 第10條 …,收受信託款項,依照信託契約約定之條件,為信託人指定之受益人之利益而經營之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