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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 20 頁-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42條 …一項附屬事業,得於下列階段提出,並載明其辦理目標及內容:一、主辦機關之可行性評估報告或政策公告徵求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內容。二、除招商文件規定不得提出附屬事業外,申請人於申請階段載明於投資計畫書。三、民間機構於契約期間依…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43條 …收後地價之查估。四、抵價地分配之規劃設計。五、編造有關清冊。主辦機關委託民間機構辦理前項業務者,應於委託契約中明定區段徵收工程之經費計算方式、品質監督及驗收等規定。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44條 …項規定辦理讓售並以投資契約未能於一定期間內簽訂為解除條件者,主辦機關於解除條件成就時,應立即通知出售公地機關。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45條 主辦機關依本法第十九條規定洽請區段徵收主管機關辦理區段徵收者,應事先擬定開發計畫,報請行政院核定。前項開發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該公共建設事業計畫之特性及與相關上位計畫之關係。二、開發目標。三、預定開發地區範圍。四、…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46條 …、停車場之規劃設計費、施工費、材料費、工程管理費及整地費。經主辦機關報請公共建設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其他公共設施,亦同。第一項所定土地整理費用,包括土地改良物或墳墓拆遷補償費、動力及機械設備或人口遷移費、營業損失補…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47條 …理區段徵收開發業務者,得於委託契約中約定區段徵收開發總成本中主辦機關應負擔之資金由民間機構籌措。前項約定,除應明定資金總額、加計之利息、利率、償還年限及期次等項目外,並得訂定如主辦機關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取得之…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48條 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所定禁止事項,由中央辦理時,應由主辦機關會商內政部及當地政府勘定範圍報請行政院核准後,通知該用地所在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公告之。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49條 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之公告,主辦機關應協調該用地所在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於投資契約簽訂前為之。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50條 …一項但書規定先行進入或使用公、私有土地或建築物時,仍應事先經主辦機關許可,並通知公、私有土地或建築物之所有人、占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但無法事先通知者,得於事後補行通知。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54條 主辦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對民間機構給予貸款利息或營運績效補貼時,應於可行性評估報告及先期計畫書中,進行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計畫自償能力及民間參與效益評估,據以擬定補貼之方式、上限及調整機制,並載明於公告。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55條 主辦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補貼民間機構所需貸款利息,以該貸款用途係支應民間機構興建、營運公共建設所需中長期資金為限。但不包括土地購置成本所需貸款金額。民間機構於支付金融機構貸款利息後,應檢具利息支付證明及貸款資金…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56條 民間機構就主辦機關補貼利息之貸款未依前條規定使用者,主辦機關應就違反規定之貸款部分終止核付補貼利息,並要求民間機構償還自違反貸款用途規定之日起已核付之補貼利息及支付違約金。前項已補貼利息之償還方法及違約金金額,應於投資契…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57條 主辦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給予民間機構之營運績效補貼,應以民間機構辦理公共建設興建及營運達成投資契約約定成果為依據。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58條 民間機構於營運期間屆滿前,經主辦機關終止投資契約者,其依本法取得之補貼權利,應自通知日起予以終止。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61條 主辦機關依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公告徵求民間參與時,得視公共建設計畫之性質,備具民間投資資訊,供民間投資人索閱,或辦理說明會,並參酌民間投資人建議事項,訂定招商文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招商文件應於首次公告徵求民間…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62條 …事業者,容許民間投資附屬事業之範圍及其所需土地使用期限。六、主辦機關依本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授權或委託事項。七、其他。第一項第二款申請須知,除依第三十三條規定辦理外,應包括下列項目:一、投資計畫書主要內容及格式。二…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63條 主辦機關於公告徵求民間參與後,變更或補充招商文件者,應於截止收件前辦理變更或補充公告,必要時延長截止收件期限。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64條 主辦機關依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公告徵求民間參與,應將公告摘要公開於主管機關資訊網路。主辦機關辦理前項公告徵求民間參與,其自公告日至申請人遞送申請文件截止日之申請期間,應訂定合理期限。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65條 …申請參與公共建設作業辦法第七條規定提出金融機構融資意願書時,主辦機關得視公共建設類別及民間參與方式,請申請人一併提出金融機構對投資計畫書之評估意見,其評估意見得載明融資續作主要條件。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66條 主辦機關應依據公告徵求民間參與之招商文件、投資計畫書及綜合評審結果辦理議約,並依議約結果與民間機構簽訂投資契約。議約內容不得違反招商文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招商文件誤寫、計算錯誤或其他類此之明顯錯誤。二、…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67條 主辦機關應視公共建設性質,訂定合理之議約及簽約期限。前項議約及簽約期限,除有特殊情形者外,不得逾下列期限:一、議約期限:自主辦機關通知最優申請人開始議約之日起至完成議約止之期間,不得超過申請期間之二倍,且以六個月為限。二…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68條 主辦機關應依招商文件規定之條件,評審申請人所送之申請文件。主辦機關於選出最優申請人或次優申請人後,發現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不予議約、簽約:一、未依招商文件規定之條件提出申請。二、有詐欺、脅迫、賄賂、對重要評審項目提…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69條 民間參與本法公共建設有融資需求者,主辦機關得視需要,要求民間機構應於投資契約簽訂後一定期間內提出融資契約。民間機構未於投資契約簽訂後一定期間內提出融資契約者,主辦機關應依投資契約規定之方式處理。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71條 主辦機關應依政策需求或參考民間提出之規劃構想書,對於可供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之公共建設辦理政策公告,徵求民間依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自行規劃提出申請。前項政策公告,應將公告摘要公開於主管機關資訊網路。第一項政策公告內容,除…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72條 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經主辦機關審查評定之最優申請人,其議約、簽約與不予議約及簽約準用第六十六條至第六十八條規定。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73條 …前項協調會,應於投資契約簽訂次日起九十日內組成,必要時得簽報主辦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同意後展延,展延期限不得授權所屬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執行之。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74條 …資產、設備,於不影響公共建設之正常運作,並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主辦機關得同意其轉讓、出租或設定負擔:一、依投資契約規定,無需移轉予政府者。二、依投資契約規定,需於營運期間屆滿後移轉予政府者,得依投資契約規定於移轉期限屆滿前…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75條 …及第二項所稱完整營運年度,指營運期間內有完整營運之會計年度。主辦機關依本法第五十一條之一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辦理營運績效評定,應成立評估會辦理之。前項營運績效評定之內容,應包含公共建設之軟體、硬體設備、人員及服務內容等項目…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76條 主辦機關依本法第五十一條之一第三項規定與該民間機構優先定約前,應依第九十一條規定辦理資產總檢查;並由雙方就優先定約進行規劃、財務評估及研訂繼續履約之條件,完成議約及簽約。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六款辦理之案件,宜審慎評估優先…
-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77條 主辦機關依本法第九條之一辦理公共建設期間,應每年將公共建設之計畫名稱、期程、使用人數或次數、使用頻率、產量或產能效益及經費支出情形等相關資料提報主管機關,由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五十一條之二規定送立法院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