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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9 / 200 頁-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36條 …自行製造、委託製造或依政府採購法招標購置者,其藥品支付價格,保險人得依主管機關備查後之價格公告實施,其因成本變動而須調整藥價時亦同。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37條 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及藥品許可證之持有藥商可提出或由保險人公開徵求藥品論質計酬或發展實證醫學給付試辦計畫,並經藥物擬訂會議審議後,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施行。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38條 …十國藥價並加上匯率予以換算得之。二、依新藥或新項目受理日當季保險人公告之匯率計算。三、若具有兩種以上包裝者,以單價最低者為計算基準。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43條 …不同廠牌藥品或二種以上第2B類新藥。(四)協議期限內,廠商或保險人提出終止協議之建議,經藥物擬訂會議同意者。前項第二款其他協議終止時,應重新檢討藥品支付價格及其給付規定,必要時得重新簽約。該協議藥品支付價格之檢討方式,依…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44條 …費用限量額度,如申報藥費超過限量額度,廠商償還一定比率金額予保險人。(二)廠商於各觀察年償還申報藥費之一定比率金額予保險人,償還比率不設上限。二、降價方案:依下列方式擇一執行:(一)設定各觀察年費用限量額度,如申報藥費超…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44-1條 其他協議方案得視個案情況,選擇下列各款之一或併行,返還保險人相關藥費,返還方式得以協議定之:一、依療效結果為基礎者:(一)改善整體存活確保方案:1.病人存活期低於臨床對照組中整體存活期中位數最大者,返還病人使用該協議藥品…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44-2條 藥品給付協議之返還藥費,由保險人依相關藥品於各季申報醫令金額之占率,併入各總額醫療費用結算。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46條 …每十二個月為一個觀察年)之申報藥費已達列入價量協議之條件時,保險人應於次年之五月三十一日以前,通知廠商進行價量協議。廠商未於保險人通知日起二個月內完成價量協議,則自該年十月一日起,支付價以原支付價之○.九五倍或國際藥價最…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48條 全民健康保險不予支付之特殊材料如下:一、經保險人認定非屬醫療所必須,或缺乏經濟效益者。二、不符醫療器材許可證及本標準所訂適應症者。三、未納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診療項目所使用之醫療器材。四、本法第五十…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50條 …該項目不予列入本標準。但如有特殊情形,藥物許可證之持有廠商或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得向保險人提出說明,經提藥物擬訂會議審議同意後,得保留二年,並以一次為限。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51條 經保險人收載之特殊材料,廠商有供貨給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義務。欲停止供貨一個月以上者,應於二個月前向保險人提出未能履行義務之原因及佐證資料。未提出者,按下列方式辦理:一、未供貨之項目不列入健保給付範圍。二、三年內,該醫療器…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52條 …果。二、功能相近之既有特殊材料支付點數。三、其他國家之市場及保險支付價格。四、於保險醫療上之經濟效益分析。五、預估之全年使用量(自開始販售起算之第一年至第三年)。六、前述點數生效後,保險人得視實際市場銷售量再評估其支付價…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52-2條 …數。(三)依成本計算。廠商須切結所提送之成本資料無誤,且須經保險人邀集成本會計、財務及醫療專家審議。(四)國際價格中位數,得除以收載時最近四季結算之醫院總額部門浮動點值之平均值。(五)原產國特殊材料價格。(六)廠商之提議…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52-3條 …詢的國家之價格及類似項目之價格,並加上該提議訂定案受理日當季保險人公告之匯率予以換算之。(二)依新提議訂定項目與類似項目之比值,乘以類似項目之健保支付點數得之。(三)有多國數值者,取其平均數。三、療程費用比例法:以使用本…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52-4條 保險對象自付差額特殊材料之給付上限,依保險人核定之自付差額特殊材料費用,按臨床實證等級訂定給付比例,但不得超過核定費用之百分之二十及百分之四十。前項之核定費用,保險人得依同功能類別,並參考下列資料予以核定:一、公立醫院、…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53-2條 …可證之持有廠商得提出該特殊材料調高健保支付點數之提議訂定,由保險人提藥物擬訂會議討論。前項特殊材料支付點數之訂定原則如下,得擇一訂定:一、參考廠商進口或製造成本價。二、參考醫事服務機構購買價,得除以收載時最近四季結算之醫…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54條 保險人為建立公開、合理、透明之特殊材料點數調整制度,應實施特殊材料市場實際交易價格調查。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58條 …實際交易價格調查之方法如下:一、調查對象:(一)直接銷售給本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之所有特殊材料供應商。(二)有採購調查項目之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二、調查項目:由保險人公告。(一)本標準支付特殊材料項目以四年為一週期,循序辦…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60條 廠商及本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應配合特殊材料市場實際交易價格調查,據實申報,不申報或申報不實者,以下列方式處理:一、廠商部分,該項目不列入健保給付範圍,一年內不得提議訂定收載新項目。二、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部分,以其所申報同類項目…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61條 …量計算。(三)對於同時無醫院及廠商申報之核價類別,則不列入本保險給付範圍。(四)部分給付項目,其市場加權平均價格如低於或接近現行收載類似功能項目時,則可研議收載。(五)對於會影響診療服務之特殊核價類別之特殊材料,其年使用…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61-1條 本標準新收載之新功能類別特殊材料,保險人得於收載前,依廠商提供之財務預估年使用量及納入給付後三年間之費用支出,與廠商訂定價量協議。本標準新功能類別新收載之第一件特殊材料,依下列條件列為價量協議之項目:一、依廠商提供之財務…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61-2條 保險人得參考廠商提供之納入給付後三年間預估年使用量,依同功能類別不分規格、不分廠牌特殊材料項目之合計年使用量,分二階段訂定協議內容,調整支付點數:一、合計年使用量達第一階段數量者:依原支付點數百分之九十五計算。二、合計年…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61-4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保險人得中止價量協議:一、已屆該功能類別協議之最後段折扣數。二、依價量調查調整之支付點數已低於價量協議最後段應調降支付點數。三、取消健保給付。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62條 對於高危險、昂貴或易浮濫使用之特殊材料及藥品,保險人應依本標準規定辦理事前審查。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之特殊病例事前審查或藥物給付規定之特殊專案審查,保險人應依本標準規定辦理特殊審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應依前二項規定申請事前…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63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向保險人申請事前審查時,應檢附下列文件:一、事前審查申請書。二、足供審查判斷之病歷及相關資料。三、前條第一項應事前審查項目規定之必備文件資料。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向保險人申請特殊病例事前審查時,應檢附下列文件…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64條 事前審查案件,保險人應於收到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送達申請文件起二週內完成核定。特殊審查案件,保險人應於收到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送達申請文件起三週內完成核定。前二項逾期未核定者,視同完成審查。但資料不全經保險人通知補件者,保險人核…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65條 依規定應事前審查及特殊審查項目,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如因事出緊急,得以網路或書面說明電傳保險人報備後,先行處理治療,並立即備齊應附文件補件審查。本標準藥品給付規定屬特殊專案審查或另有規定者,不適用前項規定。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66條 依規定應事前審查及特殊審查項目,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未於事前提出申請或報備,或未經保險人核定即施予者,得依程序審查不支付費用。前項案件,因急迫需要於報備後未及經審查回復即施行者,應依專業審查核定結果辦理。
- 行政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 第2條 被保險人、受益人及依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五十三條規定請領給付者(以下簡稱請領人)之年齡,均依戶籍記載為準。
- 行政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法第三條所定直轄市、縣(市)政府,以被保險人戶籍所在地為認定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