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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71條 …凝土造。(二)鋼骨造而覆以鐵絲網水泥粉刷其厚度在八公分以上(使用輕骨材時為七公分)或覆以磚、石或空心磚,其厚度在九公分以上者(使用輕骨材時為八公分)。(三)其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具有同等以上之防火性能者。二、柱:短邊…
  2.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72條 …分以上者。(三)鋼骨造覆以鐵絲網水泥粉刷其厚度在六公分以上(使用輕骨材時為五公分)以上,或覆以磚、石或空心磚,其厚度在七公分以上者(水泥空心磚使用輕質骨材得時為六公分)。(四)其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具有同等以上之防火…
  3.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73條 …凝土造。(二)鋼骨造而覆以鐵絲網水泥粉刷其厚度在四公分以上(使用輕骨材時得為三公分)或覆以磚、石或水泥空心磚,其厚度在五公分以上者。(三)其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具有同等以上之防火性能者。三、樑:(一)鋼筋混凝土造、鋼…
  4.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76條 …百八十公分以上之防火門。五、防火門應朝避難方向開啟。但供住宅使用及宿舍寢室、旅館客房、醫院病房等連接走廊者,不在此限。
  5.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79-1條 防火構造建築物供左列用途使用,無法區劃分隔部分,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自成一個區劃者,不受前條第一項之限制:一、建築物使用類組為A-1組或D-2組之觀眾席部分。二、建築物…
  6.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80條 非防火構造之建築物,其主要構造使用不燃材料建造者,應按其總樓地板面積每一、○○○平方公尺以具有一小時防火時效之牆壁及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予以區劃分隔。前項之區劃牆壁應自地面層起,貫穿各樓層而與屋頂交接,並突出建築物外牆面五…
  7.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82條 非防火構造建築物供左列用途使用時,其無法區劃分隔部分,以具有半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樓板及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自成一個區劃,其天花板及面向室內之牆壁,以使用耐燃一級材料裝修者,不受前二條規定限制。一、體育館、建築物使用類…
  8.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83條 …窗等防火設備與各該樓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形成區劃分隔。但建築物使用類組H–2組使用者,區劃面積得增為二○○平方公尺。二、自地板面起一‧二公尺以上之室內牆面及天花板均使用耐燃一級材料裝修者,得按每二○○平方公尺範圍內,以具有…
  9.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84-1條 非防火構造建築物之外牆及屋頂,應使用不燃材料建造或覆蓋。且基地內距境界線三公尺範圍內之建築物外牆及頂部部分,與二幢建築物相對距離在六公尺範圍內之外牆及屋頂部分,應具有半小時以上之防火時效,其上之開口應裝設具同等以上防火性…
  10.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86條 …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該處之樓板或屋頂形成區劃分隔。二、建築物使用類組為A類、D類、B-1組、B-2組、B-4組、F-1組、H-1組、總樓地板面積為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之B-3組及各級政府機關建築物,其各防火區劃內之分間牆應以…
  11.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88條 …一者,不在此限:一、除下表(十)至(十四)所列建築物,及建築使用類組為B-1、B-2、B-3組及I類者外,按其樓地板面積每一百平方公尺範圍內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該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區劃分隔…
  12.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89條 …板所區劃分隔者,適用本章各節規定,視為他棟建築物:一、建築物使用類組為A、B、D、E、F、G及H類者。二、三層以上之建築物。三、總樓地板面積超過一、○○○平方公尺之建築物。四、地下層或有本編第一條第三十五款第二目及第三目…
  13.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90條 …避難層開向屋外之出入口,應依左列規定:一、六層以上,或建築物使用類組為A、B、D、E、F、G類及H-1組用途使用之樓地板面積合計超過五○○平方公尺者,除其直通樓梯於避難層之出入口直接開向道路或避難用通路者外,應在避難層之…
  14.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90-1條 …開向屋外之出入口,除依前條規定者外,應依左列規定:一、建築物使用類組為A-1組者在避難層供公眾使用之出入口,應為外開門。出入口之總寬度,其為防火構造者,不得小於觀眾席樓地板面積每十平方公尺寬十七公分之計算值,非防火構造者…
  15.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91條 避難層以外之樓層,通達供避難使用之走廊或直通樓梯間,其出入口依左列規定:一、建築物使用類組為A-1組部分,其自觀眾席開向二側及後側走廊之出入口,不得小於觀眾席樓地板合計面積每十平方公尺寬十七公分之計算值。二、建築物使用類…
  16.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92條 走廊之設置應依左列規定:一、供左表所列用途之使用者,走廊寬度依其規定:┌──────────┬────────┬────────┐│走廊配置│走廊二側有居室者│其他走廊││用途│││├──────────┼───────…
  17.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93條 …之建築物不得超過五十公尺。(三)建築物第十五層以上之樓層依其使用應將前二目規定為三十公尺者減為二十公尺,五十公尺者減為四十公尺。(四)集合住宅採取複層式構造者,其自無出入口之樓層居室任一點至直通樓梯之步行距離不得超過四十…
  18.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95條 …置二座以上之直通樓梯達避難層或地面:一、主要構造屬防火構造或使用不燃材料所建造之建築物在避難層以外之樓層供下列使用,或地下層樓地板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者。(一)建築物使用類組為A-1組者。(二)建築物使用類組為F-1組…
  19.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96條 …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改設為一般安全梯。三、通達供本編第九十九條使用之樓層者,應為安全梯,其中至少一座應為戶外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但該樓層位於五層以上者,通達該樓層之直通樓梯均應為戶外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並均應通達屋頂避難平…
  20.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96-1條 …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受前條第一項第一款限制:一、僅供建築物使用類組D-3、D-4組或H-2組之住宅、集合住宅及農舍使用。二、一棟一戶之連棟式住宅或獨棟住宅同時供其他用途使用,且屬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其供其他用途使用部分…
  21.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97條 …十五層以上或地下層三層以下者,各樓層之特別安全梯,如供建築物使用類組A-1、B-1、B-2、B-3、D-1或D-2組使用者,其樓梯間與排煙室或樓梯間與陽臺之面積,不得小於各該層居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五;如供其他使用,不得小…
  22.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98條 …依本編第三十三條規定,且其總寬度不得小於左列規定:一、供商場使用者,以該建築物各層中任一樓層(不包括避難層)商場之最大樓地板面積每一○○平方公尺寬六十公分之計算值,並以避難層為分界,分別核計其直通樓梯總寬度。二、建築物用…
  23.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99條 建築物在五層以上之樓層供建築物使用類組A-1、B-1及B-2組使用者,應依左列規定設置具有戶外安全梯或特別安全梯通達之屋頂避難平臺:一、屋頂避難平臺應設置於五層以上之樓層,其面積合計不得小於該棟建築物五層以上最大樓地板面…
  24.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99-1條 供下列各款使用之樓層,除避難層外,各樓層應以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及防火設備分隔為二個以上之區劃,各區劃均應以走廊連接安全梯,或分別連接不同安全梯:一、建築物使用類組F-2組之機構、學校。二、建築物使用類組F-1或H…
  25.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00條 …及其他類似部份,不在此限:一、供本編第六十九條第一類、第四類使用及第二類之養老院、兒童福利設施之建築物,其每層樓地板面積超過五○○平方公尺者。但每一○○平方公尺以內以分間牆或以防煙壁區劃分隔者,不在此限。二、本編第一條第…
  26.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02條 …,應依其規定位置開設面積在四平方公尺以上之排煙口,(兼排煙室使用時,應為六平方公尺以上),並直接連通排煙管道。三、排煙管道之內部斷面積,不得小於六平方公尺(兼排煙室使用時,不得小於九平方公尺),並應垂直裝置,其頂部應直接…
  27.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07條 …難層、集合住宅採取複層式構造者其無出入口之樓層及整層非供居室使用之樓層外,應能連通每一樓層之任何部分。(二)四周應為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及樓板,其天花板及牆裝修,應使用耐燃一級材料。(三)出入口應為具有一小時以上…
  28.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14條 …於左列規定之樓層:(一)建築物在第五層以下之樓層供前條第一款使用,各層之樓地板面積在三○○平方公尺以上者;供其他各款使用(學校校舍免設),各層之樓地板面積在五○○平方公尺以上者。但建築物為防火構造,合於本編第八十八條規定…
  29.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15條 …上者。(二)第五層以下之樓層,供本編第一一三條第一款至第四款使用,各層之樓地板面積在三○○平方公尺以上者。但零售市場、寄宿舍、集合住宅應為五○○平方公尺以上:第五款至第九款使用各層之樓地板面積在五○○公尺以上者:第九款之…
  30.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16條 供本編第一一三條第一款、第二款使用及第三款之旅館使用者,依左列規定設置標示設備:一、出口標示燈:各層通達安全梯及戶外或另一防火區劃之防火門上方,觀眾席座位間通路等應設置標示燈。二、避難方向指標:通往樓梯、屋外出入口、陽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