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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4 / 200 頁-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15條 …爆竹煙火之販賣者。但農業資材、農藥或環境用藥販售業經縣(市)政府實地勘查認為符合安全隔離者,不在此限。十、戲院、電影片映演業、視聽歌唱場、錄影節目帶播映場、電子遊戲場、動物園、室內釣蝦(魚)場、機械式遊樂場、歌廳、保齡球…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16條 大型商場(店)及飲食店符合下列條件,並經縣(市)政府審查無礙居住安寧、公共安全與衛生者,不受前條第一項第十三款使用面積及第二項使用樓層之限制:一、主要出入口面臨十五公尺以上之道路。二、申請設置之地點位於建築物地下第一層或…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17條 …、環境用藥微生物製劑或釀(製)酒製造者。十二、其他經縣(市)政府認定有礙商業之發展或妨礙公共安全及衛生,並依法律或自治條例限制之建築物或土地之使用。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18條 …第七目規定之物品、可燃性瓦斯或電石處理者。四、其他經縣(市)政府依法律或自治條例限制之建築物或土地之使用。前項所稱工廠必要附屬設施、工業發展有關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指下列設施:一、工廠必要附屬設施:(一)研…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20條 …練房舍、環境保護設施、單身員工宿舍、員工餐廳及其他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之必要附屬設施外,應以下列特種工業、公共服務設施及公用事業設施之使用為限:一、甲種工業區限制設置並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設置之工業。二、其他經縣(市…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21條 …練房舍、環境保護設施、單身員工宿舍、員工餐廳、其他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之必要附屬設施使用,或為汽車運輸業停車場、客貨運站、機車、汽車及機械修理業與儲配運輸物流業及其附屬設施等之使用。前項無污染性之工廠,係指工廠排放之廢…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23條 行政區以供政府機關、自治團體、人民團體及其他公益上需要之建築物使用為主,不得建築住宅、商店、旅社、工廠及其他娛樂用建築物。但紀念性之建築物與附屬於建築物之車庫及非營業性之招待所,不在此限。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24條 …學校。三、體育場所、集會所。四、其他與文教有關,並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之設施。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24-1條 …動設施。四、國民運動中心。五、其他與體育運動相關,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者。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25條 …項使用之建築物,其構造造型、色彩、位置應無礙於景觀;縣(市)政府核准其使用前,應會同有關單位審查。第一項第十二款其他必要公共與公用設施及公用事業之設置,應以經縣(市)政府認定有必要於風景區設置者為限。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27條 …環境及生態功能而劃定,在不妨礙保護區之劃定目的下,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得為下列之使用:一、國防所需之各種設施。二、警衛、保安、保防、消防設施。三、臨時性遊憩及露營所需之設施。四、公用事業、社會福利事業所必需之設施。五…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28條 …五款及第七款之行為,為前條第一項各款設施所必需,且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者,不在此限:一、砍伐竹木。但間伐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核准者,不在此限。二、破壞地形或改變地貌。三、破壞或污染水源、堵塞泉源或改變水路及填埋池…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29-1條 農業區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得設置公用事業設施、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廢棄物資源回收、貯存場、汽車運輸業停車場(站)、客(貨)運站與其附屬設施、汽車駕駛訓練場、社會福利事業設施、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加油(氣)站…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29-2條 …條件無法以其他相鄰土地作為私設通路連接建築線者,得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後,以農業區土地興闢作為連接建築線之私設通路使用。前項私設通路長度、寬度及使用條件等相關事項,由縣(市)政府定之。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30-1條 …工福利社、員工招待所及員工醫務所(室)。(四)其他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之必要設施。三、與電信運用發展有關設施:(一)網路加值服務業。(二)有線、無線及電腦資訊業。(三)資料處理服務業。四、與電信業務經營有關設施:(一)…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31條 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不合分區使用規定之建築物,除經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命其變更使用或遷移者外,得繼續為原有之使用,並依下列規定處理之:一、原有合法建築物不得增建、改建、增加設備或變更為其他不合規定之使用。二、建…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33條 …基地合併整體開發建築,或舊市區小建築基地合法建築物經縣(市)政府認定無法以都市更新或合併整體開發建築方式辦理重建者,得於法定容積百分之三十之限度內放寬其建築容積額度或依該合法建築物原建築容積建築。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34條 …、寺廟保存區:百分之一百六十。十六、其他使用分區由各縣(市)政府依實際需要,循都市計畫程序,於都市計畫書中訂定。前項第一款所稱居住密度,於都市計畫書中已有規定者,以都市計畫書為準;都市計畫書未規定者,以計畫人口與可建築用…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34-1條 內政部、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擬定或變更都市計畫,如有增設供公眾使用停車空間及開放空間之必要,得於都市計畫書訂定增加容積獎勵之規定。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34-2條 …。五、其他對於都市環境品質有高於法規規定之具體貢獻。縣(市)政府辦理審查前項條件時,應就分級、細目、條件、容積額度及協議等事項作必要之規定。依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辦理重建者,不得再依第一項規定申請放寬建築容積。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34-4條 …所有權,登記為國有或縣(市)有,供中央住宅主管機關或縣(市)政府作社會住宅使用,並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者,該捐贈部分得免計容積。前項私人捐贈容積樓地板面積,縣(市)政府得提縣(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給予容積獎勵,最高為捐贈…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34-5條 …例、原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或產業創新條例編定,由經濟部或縣(市)政府管轄之工業區、產業園區,或依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六日修正施行前之規定或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設置之科學園區,法定容積率為百分之二百四十以…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35條 …;並得就該地區環境之實際需要,訂定都市設計之內容。各縣(市)政府為審核前項相關規定,得邀請專家學者採合議方式協助審查。第一項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應規定區內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最小建築基地面積、基地內應保持空地之比率、容…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37條 …、墳墓用地:百分之二百。十三、其他公共設施用地:由各縣(市)政府依實際需要,循都市計畫程序,於都市計畫書中訂定。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39條 …震、風災、水災、爆炸或其他不可抗力事變而遭受損害,經縣(市)政府認定為危險或有安全之虞者,土地權利關係人得於一定期限內提出申請,依原建蔽率、原規定容積率或原總樓地板面積重建。前項認定基準及申請期限,由縣(市)政府定之。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39-1條 …築用地,於震災前已有合法建築物全倒或已自動拆除者,經縣(市)政府審查核准,得依前項規定辦理重建。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39-2條 合法建築物因政府興辦公共設施拆除後賸餘部分就地整建,其建蔽率、容積率、前後院之退縮規定及停車空間之留設,得不受本細則或都市計畫書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限制。
-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 訂定) 第40條 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經報縣(市)政府專案核准拆除重建者,得就原規定容積率或原總樓地板面積重建。原規定未訂定容積率者,得依重建時容積率重建,並酌予提高。但最高以不超過其原規定容積率、重建時容積率或總樓地板面積之百分之三…
- 行政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 第2條 …由鄉、鎮、縣轄市公所擬定者,由鄉、鎮、縣轄市公所測定外,由縣政府測定之。二、市計畫由直轄市、市政府測定。三、特定區計畫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測定。前項第一款由鄉、鎮、縣轄市公所測定者,必要時得由縣政府測定之。第一項第三款…
- 行政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 第8條 …制測量成果公告三十日,並將公告地點及日期刊登當地新聞紙三日、政府公報及網際網路,公告期滿確定。都市計畫樁由特定區管理機關測定者,應於樁位測釘並經檢查校正完竣後三十日內,送請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前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