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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7-1條 …限期內以前條第三項所定擔保品種類補繳差額。前項規定之比率,由證券交易所會同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2.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8條 …戶於限期內以前項所定擔保品種類補繳差額。第一項及前項比率,由證券交易所會同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3.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10條 …益權單位數之百分之二十時,應依比例分配所餘額度,其分配方式由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擬訂,並報主管機關核定。
  4.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12條 …除作下列之運用外,不得移作他用,且應送存集中保管:一、作為向證券交易所借券系統借券之擔保。二、作為向證券金融事業借券及轉融通之擔保。
  5.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16條 …信作業及風險控管程序應包括關聯戶授信額度控管,其應遵循事項由證券交易所會同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擬訂,並報主管機關核定。
  6. 行政證券商辦理證券業務借貸款項管理辦法 第18條 …處分、認股借貸相關作業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應記載之事項,並由證券交易所會同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擬訂,報經主管機關核定。
  7.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16條 …百條第四款或信託業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之處分。六、最近一年未經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期貨交易所或期貨結算機構依其章則處以停止或限制買賣之處置。七、最近三個月自有資本適足比率高於百分之二百。但有特殊需要經專案核准者,…
  8.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證券期貨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18條 …三條第五款、期貨交易法第一百條第四款之處分。六、最近一年未經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期貨交易所或期貨結算機構依其章則處以停止或限制買賣之處置。七、最近三個月平均調整後淨資本額不少於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所需之客戶保證…
  9.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2條 證券交易所之組織分會員制及公司制兩種,其設立應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之許可。
  10.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3條 本規則所稱業務人員,指為證券交易所從事左列業務之主管或人員:一、有價證券上市之審查。二、有價證券上市公司財務業務之查核。三、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之交易、監視、結算、交割及保管。四、集中交易市場電腦作業及資訊管理。五、本證…
  11.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4條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之設立,應由全體會員檢附左列文件各三份向本會申請許可:一、申請書(如附表一)。二、組織章程及業務規則。三、會員名冊。四、場地及設備情形說明。五、董事、監事名冊及其國民身分證影本。六、董事、監事登記表(如附…
  12.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7條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之董事、監事,應於證券交易所收到本會發給許可之核准通知後,始得就任。董事就任後,應即依法成立董事會及選任董事長,並擬任經理人及業務人員,報請本會核准登記。
  13.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8條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收到本會發給許可之核准通知後,應於三十日內持憑核准通知向地方法院依照有關之規定,申請辦理法人登記手續。
  14.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9條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辦妥法人登記後,應於十五日內檢附法人登記證件影本及營業保證金繳存收據影本申請本會發給許可證,逾期不為申請者,原核准失其效力,但有正當理由者,事前得向本會申請核准延展之。
  15.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10條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之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應於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填具變更申請書連同有關文件各三份,向本會申請變更登記。
  16.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11條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應為發起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17.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12條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之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五億元。
  18.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13條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之設立,應由全體股東檢具左列文件各三份向本會申請許可:一、申請書。二、公司章程及營業細則。三、股東名冊。四、場地及設備情形說明。五、董事、監察人名冊及其國民身分證影本。六、董事、監察人登記表暨無本法第五十…
  19.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14條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之章程其內容除應符合公司法之規定外,並應記載左列事項:一、關於本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二項、第一百二十八條及第一百七十條規定之事項。二、本規則第三十二條所定之事項。三、會計之事項。
  20.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15條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應於收到本會發給許可之核准通知後,依公司法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21.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16條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收到公司執照後,應於十五日內檢附執照影本及營業保證金繳存收據影本申請本會發給許可證,逾期不為申請者,原核准失其效力。但有正當理由者,事前得向本會申請核准延展之。
  22.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17條 本規則第七條及第十條之規定,於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準用之。
  23.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18條 證券交易所經本會許可並依法登記後,應向國庫繳存營業保證金。前項營業保證金之金額為其會員出資額總額或公司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
  24.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19條 證券交易所應依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一次提存新臺幣五千萬元作為賠償準備金;並於每季終了後十五日內,按證券交易經手費收入之百分之二十,繼續提存。但賠償準備金提存金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
  25.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20條 證券交易所提存前條之賠償準備金,應專戶提存保管,非經本會核准,不得為左列以外之運用:一、政府債券。二、銀行存款或郵政儲金。
  26.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21條 證券交易所應於年度開始三個月前,擬具年度業務計畫,於年度開始二個月前擬具預算,申報本會核定,修正時亦同;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編製年度業務計畫與預算截至該季之執行情形,申報本會備查。證券交易所應依本會核定之年度業務計畫與…
  27.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22條 證券交易所對集中交易市場,應建立監視制度,擬具辦法申報本會核備,並確實執行。證券交易所為前項市場之監視,必要時得向其會員或證券經紀商、證券自營商、上市公司查詢及調閱有關資料或通知提出說明,其會員或證券經紀商,證券自營商、…
  28.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23條 證券交易所應注意查察其會員或證券經紀商、證券自營商之財務業務及內部稽核作業情形;發現有違反法令或不當情事者,應即為適當處置,並通知本會。證券交易所為前項之查察時,發現其會員或證券經紀商、證券自營商有經營不善,發生虧損信用…
  29.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23-1條 證券交易所應於營業處所備置所有有關有價證券上市、交易、監視、結算交割及證券商財務業務查核之憑證、單據、帳簿、表冊、紀錄、契約及相關審查及證明文件,供本會調閱查核。前項憑證、單據、帳簿、表冊、紀錄、契約及相關審查及證明文件…
  30. 行政證券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24條 證券交易所應於一定處所備置各上市公司及其會員或證券經紀商、證券自營商之財務業務資料,以供公眾閱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