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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誠正中學辦事細則 第5條 …及學生閱讀書刊之審核。七、校內出版書刊之設計及編印。八、教學設備、教具圖書資料供應及教學研究。九、與輔導處配合辦理輔導業務。十、其他有關教務事項。
  2. 行政法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8條 …,指取得及處分約當現金以外之流動金融資產、投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投資性不動產、無形資產、什項資產,及減少約當現金以外之長期應收款、遞延資產,取得利息、股利屬投資之報酬,所產生之現金流入與流出。三、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指…
  3. 行政法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0條 …貸款;或提撥特定財源供特定用途之準備金等。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指用於商品或勞務之生產或提供、出租予他人或供管理目的而持有,且預期持有期間超過一年之有形資產。四、投資性不動產,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具,而由所有…
  4. 行政資恐防制法 第8條 …三百四十八條、第三百四十八條之一;對於公務機關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犯第三百五十八條至第三百六十條之罪。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七條之罪。三、民用航空法第一百條之罪。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5. 行政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收支運用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9條 …得以補助款補助:一、興建、購置或維修辦公房舍。二、購置、維修設備或其他固定資產。三、房租。四、水電費、瓦斯費及通訊費用。五、人事薪資及加班費。但該人事薪資需求係因申請計畫而新增,且屬該申請計畫核心工作內容者,不在此限。六…
  6. 行政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 第17條 …項、參考問題及相關說明。協助機關得以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將詢問或訊問之狀況即時傳送至請求方。前項情形,請求方人員發現有請求書未記載之相關必要事項,得立即表明補充請求之旨,經協助機關同意後,由協助機關補充詢問或訊…
  7. 行政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 第31條 …請求時,得依受請求方之法律規定請求以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將詢問或訊問之狀況即時傳送至我國。前項情形,發現有請求書未記載之相關必要事項,得立即表明補充請求之旨,經受請求方同意後補充詢問或訊問之。
  8. 行政跨國移交受刑人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應以書面為之。前項書面之傳送,必要時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為之,並於傳送後一個月內補送同意書正本。
  9. 行政跨國移交受刑人法施行細則 第4條 …。前項告知及確認同意顯有困難時,得以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為之,並提出前項同意書或證明文件之原本。
  10. 行政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理在地面上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維護、拆除構造物與其所屬設備及改變自然環境之行為,包括建築、土木、水利、環境、交通、機械、電氣、化工、景觀與其他公共工程之施工及工程管理之業務。
  11. 行政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4條 …作業之項目,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提供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所要求之設備及措施。受刑人應依其實際作業之項目,遵守相關之衛生、安全、職業訓練、專業證照、職業倫理等從業規範。
  12. 行政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11條 …全規定,並實施教育訓練。三、建立標準作業流程,作業場所及機具設備張貼警語。四、發生重大傷病事故立即通報勤務中心及監督機關,並妥為處置。
  13. 行政受刑人教育實施辦法 第5條 監獄補習及進修教育應以面授或結合廣播、電視設施、資訊設備或視聽器材等傳輸媒體於監獄內實施教學,並參考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公布之課程規範訂定課程計畫。前項課程計畫之訂定及實施,中央及監獄所在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依學校所提…
  14. 行政受刑人教育實施辦法 第8條 監獄辦理各級教育得審酌監獄資源設備、監獄性質、受刑人行狀及其他因素,於每學年度招生簡章中訂定受刑人參與各級教育所需之條件,並擇適合者予以錄取。前項每學年度各級教育之招生簡章及錄取名冊應報矯正署備查。
  15. 行政受刑人與被告吸菸管理及戒菸獎勵辦法 第6條 …關得設置吸菸區。吸菸區應明顯標示,並適時檢討與加強通風及消防設備,以維護相關人員之健康。非屬設置吸菸區之場所,禁止吸菸。
  16. 行政受刑人與被告吸菸管理及戒菸獎勵辦法 第13條 …不吸菸及戒菸紀錄,每三個月考評一次。前項考評,機關得使用科技設備輔助之。對於第一項不吸菸及戒菸之受刑人,監獄得給予下列一款或數款之獎勵:一、增給當月成績總分一分。二、增加接見或通信一次至三次。三、不吸菸及戒菸之紀錄滿一年…
  17.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收容人自費延醫診治實施辦法 第5條 自費延請之醫師進入機關診治時,機關得提供現有醫療設備使用。必要時,在不妨害機關安全及秩序之情形下,得准許醫師攜入醫療設備。自費延請之醫師診治所需之醫療器材及藥品,應由收容人自費延請診治之醫師依相關醫療法規提供,機關得准許…
  18.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收容人金錢與物品保管及管理辦法 第13條 …手錶、手機、電腦、錄音(影)機、隨身碟、消費性電子產品、電腦設備、通訊電子設備及其他相關電子類之物品。四、飾品配件類:機械型手錶、各式鍊(環)、戒指、金(玉)飾、鑰匙及其他具有財產性、紀念性價值之物品。
  19.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科技設備設置與使用及管理辦法 第2條 …刑人或受羈押被告。三、機關人員:指第一款機關之職員。四、科技設備:指運用科技技術、工具或系統,替代或輔助機關及其人員維護機關安全、監督或監控收容人及執行其他公務之軟、硬體設備。五、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指具個人特有之表徵…
  20.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科技設備設置與使用及管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指科技設備種類如下:一、監控設備:指以影音或數據資料傳輸等方式,進行監看、監測、影音監錄、定位追蹤等管控之設備。二、檢查設備:指以接觸或非接觸方式,對相關之人、物或其他設施進行檢查之設備。三、採集設備:指以接觸或…
  21.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科技設備設置與使用及管理辦法 第4條 機關運用科技設備應以維護機關安全或戒護為目的,並注意收容人及相關人員之尊嚴,不得逾越所欲達成戒護目的之必要限度。機關運用科技設備蒐集、處理或利用進出人員之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時,應考量進出人員之身分、進出頻率、進出場所、…
  22.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科技設備設置與使用及管理辦法 第5條 機關科技設備之設置等相關事項,得委由相關機關(構)、法人或團體建置、維護,並提供專業技術服務辦理之。
  23.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科技設備設置與使用及管理辦法 第6條 機關得於下列處所設置監控設備,以輔助機關人員對所轄之處所、人員、物品、車輛等進行監看、監測、影音監錄及管控進出:一、舍房、教室、工場、炊場、作業場所、勤務中心、候診區、大門、中控門、車檢站、接見室。二、通往前款處所之通道…
  24.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科技設備設置與使用及管理辦法 第7條 機關得於下列處所設置檢查設備,以輔助機關人員對所轄之處所、人員、物品、車輛等進行檢查:一、大門、中控門、車檢站、接見室。二、勤務中心、新收中心。三、複驗站、搬運隊、清潔隊、營繕隊、炊場、合作社等視同作業單位。四、其他經機…
  25.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科技設備設置與使用及管理辦法 第8條 機關得於新收中心、調查中心、勤務中心或其他合適處所設置採集設備,以輔助機關人員蒐集、處理或利用收容人及其他進出人員之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
  26.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科技設備設置與使用及管理辦法 第9條 機關得於下列處所設置辨識設備,以輔助機關人員對人員、物品、車輛等進行相關特徵識別:一、禁止接見、通信被告之舍房或其通道門。二、大門、中控門、車檢站。三、勤務中心、新收中心、調查中心。四、存放槍械或器械處所、機房進出口。五…
  27.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科技設備設置與使用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機關得於下列處所設置門禁設備,以輔助機關人員對所轄處所進行進出管制:一、禁止接見、通信被告之舍房或其通道門。二、大門、中控門、車檢站、接見室。三、存放槍械或器械處所、機房進出口。四、其他經機關認為必要之處所。
  28.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科技設備設置與使用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收容人外出至機關外從事活動時,機關得運用監控設備監控之。前項監控設備得與戒具併同施用之。機關接獲第一項設備之異常訊號或通報,應即進行判讀及查證,並為適當之處理。機關未派員戒護受監控收容人,其於監控期間遇有危及身體、生命等…
  29.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科技設備設置與使用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機關得運用科技設備蒐集、處理收容人之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蒐集、處理前項以外機關員工、進出人員之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應於蒐集前告知資料之蒐集範圍、使用目的及保存期限。
  30. 行政監獄及看守所科技設備設置與使用及管理辦法 第13條 科技設備儲存之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機關應指派人員辦理維護作業。前項資料應至遲於下列所定原因發生之翌日起三十日內,銷燬或刪除之:一、收容人資料,除其他法規別有規定外,於該資料使用目的消失後。二、員工資料,除其他法規別有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