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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 13 頁- 行政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 第2條 …p-dioxin):毒性當量,計算戴奧辛濃度之方式。四、新設污染源:指本標準發布施行日起設立之污染源。五、既存污染源:指本標準發布施行日前已完成建造、建造中、完成工程招標程序或未經招標程序已完成工程發包簽約之污染源。但更…
- 行政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 第4條 本標準適用於新設或既存之固定污染源,管制污染物項目為戴奧辛。但特定業別或設施另訂有戴奧辛排放標準者,應優先適用該標準。
- 行政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如下:┌───────┬───────┬──────────────┐│污染源│排放標準值│施行日期│││(ng-TEQ/Nm3)││├───────┼───────┼──────────────…
- 行政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2條 …、縣(市)主管機關核可者,不受年累積運轉時數限制。十二、新設污染源:指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一日後設立之電力設施。十三、既存污染源:指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已完成建造、建造中、完成工程招標程序或未經招標程序已…
- 行政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管機關因管制需要訂定較嚴之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二、應符合固定污染源最佳可行控制技術規定之排放限值。三、環境影響評估書件承諾事項或審查結論要求之排放限值。前項年排放總量限值之計算方式如下:1nSnEy=─ΣEmi×──5i…
-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第4條 …。九、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之新車型審驗及新車抽驗事項。十、固定污染源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之檢查或鑑定事項。十一、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空氣污染防制、監測工作之監督、輔導及核定事項。十二、涉及二直轄市、縣(市)以上空…
-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第5條 …之協調處理事項。五、空氣污染防制費之查核及催繳事項。六、固定污染源之列管、空氣污染物排放資料之清查更新與建檔、設置或操作許可內容之查核及連續自動監測設施設置完成之認可與功能之查核事項。七、公私場所申報紀錄之審核及連線資料…
-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第8條 …本法第六條第三項及本法第十條第二項指定削減污染物排放量之固定污染源。六、空氣污染防制措施。七、區域空氣品質惡化防制措施。八、相關機關或單位之分工事項。九、執行期間及工作進度。十、計畫執行所需經費及資源規劃。十一、其他經中…
-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二項所稱相關產業,指適用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屬應徵收固定污染源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之對象。本法第十八條第二項所稱大股東,指持有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百分之五以上者。大股東為自然人時,其配偶及未成年…
-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同一固定污染源所產生同種類空氣污染物分由數排放管道排放時,其個別排放管道之排放及該固定污染源之總排放,均應符合排放標準。二以上固定污染源之同種類空氣污染物合由一條管道排放時,其個別排放及總排放,均應符合排放標準。
-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包括設備及措施。前項設備種類如下:一、固定污染源:集塵設備、脫硫設備、脫硝設備、焚化設備、洗滌設備、吸收設備、吸附設備、冷凝設備、生物處理設備、集氣設備或其他具有防制空氣污染物排放之裝置。二、移動污染源…
-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公私場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於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時,一併辦理:一、依本法第六條第二項、第三項及第八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應符合模式模擬規範、容許增量限值、採用最佳可行控制技術或最低可達成排放率控制技術。二、依…
-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本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設置操作未達五年之固定污染源,指下列情形之一者:一、臨時性瀝青拌合設備或混凝土拌合設備。二、粉粒狀物堆置場。三、移動式事業廢棄物焚化爐設備。四、其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屬臨時性之設置…
-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固定污染源及移動污染源排放空氣污染物之檢查,其實施方式如下:一、儀器檢查:指使用儀器,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方法進行檢查。二、官能檢查:(一)目視及目測:目視,指檢查人員以肉眼進行空氣污染源設施、操作條件、資料或污染物排放…
-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第25條 各級主管機關得視移動污染源污染管制之需要,由各級主管機關自行籌組或與鄰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組成聯合稽查小組,進行檢查及舉發。前項之檢查,必要時,得會同警察機關辦理。
-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第26條 依第二十四條規定執行儀器與官能檢查固定污染源及移動污染源排放之空氣污染物,由經各級主管機關訓練合格人員或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證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為之。
-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第30條 本法第八十九條所稱故障,指固定污染源之相關設施不可預見且無法避免之功能失效。但因設計不當或操作、維護不良者,不適用之。
-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第31條 …、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之。前項報備內容,應包括:管制編號、污染源編號、負責人、空氣污染防制相關專責人員、通報人姓名、設施故障時間、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時間、故障設施之位置、原因、排放狀況及預計修護時間,並做成…
- 行政熱風乾燥機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3條 本標準專用名詞及符號定義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規定。
-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如下:一、關於主管機關執行空氣污染防制工作事項。二、關於空氣污染源查緝及執行成效之稽核事項。三、關於補助及獎勵各類污染源辦理空氣污染改善工作事項。四、關於委託或補助檢驗測定機構辦理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事項。五、關於委託…
- 行政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 第13條 …率。二、硫氧化物空氣排放量,應依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之監測資料,及其公告之空氣污染物排放量計算方法計量。排煙脫硫設備維修期間,得扣除維修期間內之硫氧化物空氣污染排放量。三、…
- 行政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 第14條 …但報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得以書面方式申報。徵收對象因歇業、污染源設備拆除或其他因素致無須繳納水污染防治費者,當期繳納日數以該期實際運作日數計之,並得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 行政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 第18條 …機關指定之文件。四、燃煤電力設施海水排煙脫硫廢水:(一)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排放量之相關資料。(二)水質檢測值計算表、排放水量量測設施方式及計算表。(三)廢(污)水處理設施操作紀錄。(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徵收…
- 行政機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 第3條 機車應符合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二項所定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以下簡稱排放標準)第六條、第七條及本辦法之相關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始得核發合格證明。
- 行政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及警告通知作業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關指定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之公私場所,其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所記載製程、儲槽之原(物)料及產品種類,使用附表所列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管制物質(以下簡稱管制物質),應擬訂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以下簡…
- 行政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及警告通知作業辦法 第10條 本辦法發布前既存之固定污染源符合第二條第一項規定者,公私場所至遲應於本辦法發布日起六個月內,依本辦法規定,完成空污事故措施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
- 行政空氣品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 第3條 …應考量下列因素選定站址:一、欲設置之空氣品質監測站種類。二、污染源之分布、類型及污染物濃度分布。三、地形、地勢及氣象條件。四、人口分布及交通狀況。五、有益於防制對策效果之判定。六、都市計畫、區域計畫或其他土地利用計畫。各…
- 行政空氣品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樣口之距地面高度、周遭障礙物之考慮、與建築物或障礙物之距離及污染源影響之考慮等規定如附表二。
- 行政瀝青拌合業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5條 本標準所稱其他污染源指非經集塵設備處理而排放之逸散源,包括左列各款之一:一、粒料乾燥機。二、砂石粒料儲運及秤重系統。三、砂石瀝青之拌合系統。四、礦物填充料下料及儲運系統。
- 行政陶瓷業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3條 本標準用詞及符號,定義如下:一、新設污染源:指本標準發布日起設立之污染源。二、既存污染源:指發布日前已完成建造、建造中、完成工程招標程序或未經招標程序已訂立工程施作契約之污染源。但既存污染源符合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