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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鐵路行車規則 第19條 新製、改造或修理完成之車輛,非經檢查及試運轉,不得使用。但僅輕微整修者,得免予運轉。下列車輛均須施行檢查,必要時並應施行試運轉:一、停用後恢復使用之車輛。二、出軌之車輛。三、發生其他行車事故而有故障之虞之車輛。
  2. 行政鐵路行車規則 第20條 動力車、客貨車均應依鐵路機車車輛檢修規則施行定期檢查。排雪車、起重車、空氣調節車、暖氣車、搖車等,應按其構造及性能,參照前項規定施行定期檢查。
  3. 行政鐵路行車規則 第21條 列車應就其主要部分施行檢查。
  4. 行政鐵路行車規則 第52條 …之人員,對操縱動力車之人員作運轉上必要之聯絡時。四、禁止移動檢查修理之車輛時。五、辦理號誌機或顯示調車號訊之人員與辦理轉轍器之人員間聯絡有關事宜時。六、試驗列車貫通氣軔機時。
  5. 行政鐵路行車規則 第129條 鐵路機構對路線之狀況,應施行定期及臨時檢查與維護,以確保列車或車輛能安全運轉。前項之檢查與維護,應由鐵路機構當值人員作成紀錄,備供主管機關隨時查核。
  6. 行政鐵路行車規則 第132條 路線有下列情形時,鐵路機構非經檢查及試運轉,並確認得安全運轉者,不得使用:一、新建、改建或修理完畢者。二、因災害或行車事故致有影響列車或車輛運轉安全之虞者。三、停用後,恢復運轉前。前項檢查應經鐵路機構當值人員作成紀錄,備…
  7. 行政鐵路行車規則 第135條 鐵路機構對電力設備之狀況,應施行定期及臨時檢查與維護,以確保列車或車輛能依規定速度安全運轉。施行前項檢查與維護時,應由鐵路機構當值人員作成紀錄,備供主管機關隨時查核。
  8. 行政鐵路行車規則 第137條 電力設備於下列情形時,鐵路機構非經檢查及試運轉,並確認得安全運轉者,不得使用:一、新建、改建或修理完畢者。二、因災害或行車事故,致有影響列車及車輛運轉安全之虞者。三、停用後,恢復運轉前。前項檢查應經鐵路機構當值人員作成紀…
  9. 行政鐵路行車規則 第139條 鐵路機構對保安裝置之狀況,應經常巡視並施行定期及臨時檢查與維護,以確保列車或車輛能依規定速度安全運轉。前項之巡視、檢查與維護,應由鐵路機構當值人員作成紀錄,備供主管機關隨時查核。
  10. 行政鐵路行車規則 第141條 鐵路機構對車輛之狀況,應依規定施行定期及臨時檢查與維護,以確保列車或車輛能依規定速度安全運轉。前項之檢查與維護,應由鐵路機構當值人員作成紀錄,備供主管機關隨時查核。
  11. 行政鐵路行車規則 第142條 車輛有下列情形時,鐵路機構非經檢查及試運轉,並確認得安全運轉者,不得使用:一、新製、改造或修理完成者。二、停用後,恢復使用前。三、發生行車事故者。前項檢查應經鐵路機構當值人員作成紀錄,備供主管機關隨時查核。鐵路機構應依第…
  12. 行政鐵路行車規則 第143條 …鐵路機構應依據列車之運轉狀況,對車輛之主要部分及列車功能進行檢查。鐵路機構應逐步建立列車運轉異常狀況及其對應之車輛主要部分與列車功能之檢查對照表。施行第一項檢查時,應由當值人員作成紀錄,備供主管機關隨時查核。
  13. 行政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13條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得隨時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攜帶證明文件,檢查中華郵政公司之郵政儲金匯兌業務、財務及其他有關事項,或令中華郵政公司於限期內據實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
  14. 行政郵政儲金匯兌法 第27條 …公司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第十三條規定,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檢查業務、財務及其他有關事項,或令中華郵政公司於限期內據實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中華郵政公司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
  15.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9條 …廢止營運相關事項。三、人員與貨物進出自由港區之核准及門哨管制檢查。四、外籍商務人士入境許可申請之核轉。五、自由港區事業外籍人士延長居留申請之核轉。六、預防走私措施。七、業務及財務狀況之查核。八、自由港區事業、自由港區事業…
  16.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36條 …可放行文件循管理機關指定之地點入出,並接受警衛人員所為必要之檢查。前三項所定人員及車輛申請入出與居住許可之資格、申請程序、檢附之文件、許可之撤銷、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17. 行政海商法 第20條 …每次航行完成後,應將其經過情形,報告於共有人,共有人亦得隨時檢查其營業情形,並查閱帳簿。
  18. 行政航業法 第5條 航業所有之資產及其運送之物品,非依法律,不得檢查、徵用或扣押。
  19. 行政航路標識條例 第7條 …航政機關認定確屬運輸人道救援物資之船舶。十三、專為避難、接受檢查或修理而駛入港內之船舶及原係駛往其他港口,而因事實需要,駛入港內加油、加水或補充船用品之船舶,並不上下客貨,嗣後仍以原船原貨出港者。
  20. 行政船舶登記法 第34條 …登記所有權者,應依船舶法第十四條規定,取具船舶噸位證書、船舶檢查證書或有效之國際公約證書,及經交通部認可之驗船機構所發船級證書,連同申請書一併附送;其在本國建造之船舶,如設有抵押權者,應取具船舶建造地航政機關所給之登記抵…
  21. 行政船舶運送業聯營監督辦法 第7條 …期內提供相關營運資訊、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外,並得隨時派員檢查聯營組織之營運、財務及其他有關事項。
  22. 行政臺灣地區漁船航行至大陸地區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9條 …漁船於進出漁港時,其漁業人或船長應向海岸巡防機關報驗實施安全檢查。
  23. 行政臺灣地區漁船航行至大陸地區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維持其正常運作。三、未依第九條規定向海岸巡防機關報驗實施安全檢查。
  24. 行政航空貨運承攬業管理規則 第13條 …局為促進航空貨運之發展,維護飛航安全或公共利益之需要,得派員檢查航空貨運承攬業各項設備及業務,航空貨運承攬業者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發現其有缺失者,應通知航空貨運承攬業限期改善。航空貨運承攬業者逾期未改善者,或拒絕、規避…
  25.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12條 …定之專責機關辦理:一、自由港區之勞工行政、勞工安全衛生及勞動檢查。二、自由港區工商登記證照之核發。三、自由港區工業用電證明之核發。四、自由港區外籍或僑居國外專門性或技術性人員聘僱之核發。五、自由港區申請稅捐減免所需相關證…
  26.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17條 …民、檢疫及安檢等行使公權力機關作業所需之通關場地及貨物、行李檢查所需之設施。
  27.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24條 主管機關應派員檢查機場公司各項設施及作業,並督導其業務,機場公司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如有缺失,應命機場公司限期改善。
  28.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25條 主管機關得派員檢查園區事業營運狀況及設備運用、變動情形,園區事業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如有缺失,應命園區事業限期改善。
  29.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27條 …安全維護計畫,報航警局核定;變更時,亦同。航警局得派員查核、檢查及測試前項安全維護作業,機場公司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如有缺失,應命機場公司限期改善。
  30. 行政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第40條 機場公司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依第二十四條規定所為之檢查,或經依該條規定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由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機場公司規避、妨礙或拒絕航警局依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所為之查核、檢查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