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廢棄物」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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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除、處理,指下列情形之一:一、以自有設施清除、處理其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二、以自有設施合併清除、處理該法人所屬各事業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三、租用合法運輸業車輛清除其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依前項…
  2.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係指下列情形之一:一、新增或改變產品製造過程、作業流程或處理流程。二、廢棄物回收、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方法或設施改變者。三、原物料使用量及產品產量或營…
  3.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本法第三十九條所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事業廢棄物產生源所屬業別或屬性認定之;所定再利用用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機構所屬業別或屬性認定之。前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認定產生爭議時,由中央主管機關報請行政…
  4.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定命其停工或停業者,應於復工、復業前,檢具完成改善證明文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或經處分機關指定之文件,向處分機關申請;經處分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復工、復業。
  5. 行政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第2條 …器,經食用或使用後產生之一般廢棄物。三、有害垃圾:指符合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般廢棄物。四、廚餘:指被拋棄之生、熟食物及其殘渣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有機性一般廢棄物。五、一般垃圾:指巨大垃圾、資源垃圾…
  6. 行政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第6條 …適用本辦法規定。家戶以外之其他產生源屬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準用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載明其員工生活產生之廢棄物。受託清除、處理一般廢棄物之下列事業,準用本法…
  7. 行政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第6-2條 …園市,受託者屬第六條第六項第一款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第二款事業廢棄物共同處理機構、第三款及第四款之事業。二、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一日起,廢棄物產生源位於臺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受託者屬第六條第六項第一款公民營廢棄物…
  8. 行政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第27條 …化法、熔融法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處理方法處理至低於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戴奧辛有害事業廢棄物總毒性當量濃度標準及附表四有毒重金屬毒性特性溶出程序溶出標準,始得進行最終處置。前項處理後之衍生物,應以適當材料包裝,避免…
  9. 行政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第32條 有害垃圾採封閉掩埋處理者準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之規定。
  10. 行政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第35-1條 …契約文件。十一、切結書(如附件三)。一般廢棄物之廢食用油摻雜事業廢棄物,應依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辦理,不適用前項規定。
  11. 行政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 第6條 …級及專業技術人員設置規定如下:一、甲級:從事一般廢棄物、一般事業廢棄物及有害事業廢棄物清除業務;應置專任乙級以上清除技術員二人,其中甲級清除技術員至少一人。二、乙級:從事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業務;應置專任乙級以…
  12. 行政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 第11條 …來源、操作、紀錄與統計及質量平衡之試運轉報告。試運轉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者,並應檢附處理後衍生廢棄物之檢測相關紀錄。八、收受廢棄物之允收標準。九、含檢測項目、方法、頻率、數量之收受廢棄物及產出資源化產品品管規劃。十、含各清…
  13. 行政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 第15條 …處理其所產生廢棄物之證明文件(申請清除許可證者免)。十、有害事業廢棄物處理後衍生廢棄物之每六個月檢測相關紀錄。但清除機構及未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者免附。十一、依商業團體法或工業團體法規定應加入同業公會者,其會員證明文件。十…
  14. 行政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 第21條 …放於許可證登記之場(廠)。清除、處理機構從事一般廢棄物及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之第一項相關紀錄應自行保存五年;有害事業廢棄物部分應自行保存七年。處理機構應配合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關進行錄製影像調閱檢視,並於錄影系統…
  15. 行政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 第24條 …定辦理網路連線申報:(一)於每月十日前主動連線至中央主管機關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製成各項資源化產品之廢棄物種類、使用量及其資源化產品名稱、用途範圍、產出量、流向、數量與前月底之庫存量等相關資料。(二)屬本法第…
  16. 行政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 第25條 …技術員代理。二、於九十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但負責有害事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之甲級清除、處理技術員,應於三十日內另聘之。技術員另聘時,該機構應於十五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清除、處理技術員亦得自行報請核發機關備查。…
  17. 行政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 第31-2條 符合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四十一條之三第二項規定,應檢具封場復育計畫之處理機構,應依其規定期限檢具封場復育計畫,送核發機關核准,並納入許可文件。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九月十三日發布施行之日前已取得處理許可…
  18.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 第2條 …第十五條公告或經申請核准為再生資源項目。六、有害物質:指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之廢棄物處理業製程產生之廢棄物所列成分。七、處理效能:指處理應回收廢棄物之資源回收再利用比率及有害物質回收或去除比率。八、資源回收再利用比率:…
  19. 行政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條 …定義如下:一、事業:指本法第二條第五項規定之事業。二、共通性事業廢棄物:指附表所列由二個以上目的事業所產生同種類之事業廢棄物。三、再利用:指事業將其事業廢棄物自行或送往再利用機構作為原料、材料、燃料等附表所列之用途行為。…
  20. 行政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3條 屬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之事業,於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以下簡稱審核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自行再利用;非屬公告之事業,得於廠(場)內自行再利用。屬前項應提送事業…
  21. 行政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4條 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應依附表規定進行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非屬附表規定之再利用行為,應依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前項附表所列之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用途,有污染環境之虞者,中央主管機關…
  22. 行政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5條 再利用機構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並經核准後,始得依附表規定從事再利用。
  23. 行政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6條 …質及用途應符合國家標準、國際標準或該產品相關之使用規定,並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載明。二、附表規定限制用途之再利用產品,應於產品包裝或盛裝容器明顯處,標示使用限制及其他注意事項之警語。三、再利用後之衍生廢棄物應依本法相…
  24. 行政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7條 共通性事業廢棄物送至再利用機構前之清除,由事業或再利用機構依下列方式為之:一、自行清除。二、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三、依附表再利用管理方式規定委託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
  25. 行政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8條 事業於委託清除或再利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前,應先與再利用機構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或合法運輸業簽訂契約書,並妥善保存留供查核。前項契約書應檢附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之再利用檢核資料、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影本…
  26. 行政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9條 事業對於共通性事業廢棄物送往再利用機構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及再利用機構名稱,應作成紀錄。再利用機構對於共通性事業廢棄物之收受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衍生廢棄物之處置及再利用完成日期,…
  27. 行政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0條 …錄及憑證三年。再利用機構應於每月十日前主動連線至中央主管機關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前月下列事項之營運紀錄:一、共通性事業廢棄物之代碼、名稱及收受、使用數量。二、再利用產品之代碼、名稱、生產數量及前月底之庫存量…
  28. 行政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2條 …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解除列管,且廠(場)內已無再利用事業廢棄物及再利用產品庫存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後,免依第十條第三項及第四項規定申報再利用產品營運紀錄。
  29. 行政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3條 …下列情形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令其停止收受共通性事業廢棄物;情節重大者,得令其停止再利用行為;其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一項各款之情事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移請審核機關廢止其事業廢…
  30. 行政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4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通過再利用登記檢核且收受共通性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機構,其再利用方式符合本辦法規定者,得繼續再利用至原再利用登記檢核有效期間屆滿。前項期間屆滿前,再利用機構未依第五條規定取得再利用資格者,不得再收受共通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