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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44條 主辦機關為審核申請案件,應組成甄審會,按公共建設之目的,決定甄審標準,並就申請人提出之資料,依公平、公正原則,於評審期限內,擇優評定之。前項甄審標準,應於公告徵求民間參與之時一併公告;評審期限,依個案決定之,並應通知申請…
  2.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45條 經依前條規定評定之最優申請人,應按主辦機關所定期限完成議約、籌辦及簽約,依法興建、營運。最優申請人未於規定時間完成議約、籌辦及簽約者,主辦機關得訂定期限,通知補正之。該申請人於期限內無法補正者,主辦機關得決定由合格之次優…
  3.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46條 …與公共建設案件,其所需之土地、設施,得由申請人自行備具,或由主辦機關提供。主辦機關為辦理前項案件,應依政策需求或參考民間提出之規劃構想書,辦理政策公告,徵求民間備具可行性評估報告提出申請。民間提出之規劃構想書經主辦機關評…
  4.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47條 參與公共建設之申請人,認為主辦機關於申請及審核程序中所為之行為或決定,違反本法及有關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於下列期限內,以書面向主辦機關提出異議:一、對公告徵求民間參與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之次日起至申請截…
  5.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48-1條 …主管機關組成之履約爭議調解會申請調解;調解由民間機構申請者,主辦機關不得拒絕。協調不成或調解不成立,得經雙方合意提付仲裁。履約爭議調解會辦理調解之程序及其效力,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準用民事訴訟法有關調解之規定。履約爭議調…
  6.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49條 …數水準。前項民間機構擬訂之營運費率標準、調整時機及方式,應於主辦機關與民間機構簽訂投資契約前,經各該公用事業主管機關依法核定後,由主辦機關納入契約並公告之。前項經核定之營運費率標準、調整時機及方式,於公共建設開始營運後如…
  7.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51條 …第五十二條規定之改善計畫或第五十三條規定之適當措施所需,且經主辦機關同意者外,不得轉讓、出租、設定負擔或為民事執行之標的。民間機構因興建、營運所取得之營運資產、設備,非經主辦機關同意,不得轉讓、出租、設定負擔。違反前二項…
  8.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51-1條 主辦機關應於重大公共建設案件開始營運後有完整營運年度期間內,每年度至少辦理一次營運績效評定。非屬前項重大公共建設案件或無完整營運年度之案件,依投資契約約定辦理營運績效評定。經主辦機關評定為營運績效良好之民間機構,主辦機關…
  9.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51-2條 主管機關於主辦機關依第九條之一辦理公共建設期間,應每年將執行情形及績效,送立法院備查。
  10.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52條 …進度嚴重落後、工程品質重大違失、經營不善或其他重大情事發生,主辦機關依投資契約應為下列處理,並以書面通知民間機構:一、要求定期改善。二、屆期不改善或改善無效者,中止其興建、營運一部或全部。但經主辦機關同意融資機構、保證人…
  11.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53條 …依前條第一項中止及前項停止其營運一部、全部或終止投資契約時,主辦機關得採取適當措施,繼續維持該公共建設之營運。必要時,並得予以強制接管營運;其接管營運方式、範圍、執行、終止及其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12.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54條 …現存所有之營運資產或營運權,依投資契約有償或無償移轉、歸還予主辦機關。
  13. 行政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毗鄰地區禁建限建辦法 第3條 …得為下列行為:一、建築物之建造。二、廣告物之設置。三、其他經主辦機關認定有妨礙重大公共建設興建及營運安全之障礙物之設置。
  14. 行政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毗鄰地區禁建限建辦法 第4條 …。三、障礙物之設置。前項許可,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會商主辦機關辦理;必要時主辦機關並得要求變更工程設計、施工方式,或採取必要補救措施。
  15. 行政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毗鄰地區禁建限建辦法 第5條 重大公共建設毗鄰地區之禁建、限建,應由主辦機關依該建設之特性、興建及營運安全、土地使用狀況,與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共同會勘範圍。
  16. 行政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毗鄰地區禁建限建辦法 第6條 …書面提出意見。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參酌土地權利關係人及主辦機關意見,勘定禁建、限建範圍。禁建、限建範圍勘定後,應繪製地籍圖或地形圖,由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公告實施,必要時埋設界樁。其範圍跨越直轄市或縣(市)者,…
  17. 行政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毗鄰地區禁建限建辦法 第7條 主辦機關應定期檢討禁建、限建之必要性;已公告實施之禁建、限建範圍,其禁建、限建之原因變更或消滅者,應商請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前條程序辦理變更、撤銷或廢止。
  18. 行政民間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毗鄰地區禁建限建辦法 第10條 …公告後,違反本辦法建造或設置建築物、廣告物及其他障礙物者,由主辦機關商請當地主管建築機關令其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者,依行政執行法辦理。
  19.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9條 …前就公墓及骨灰(骸)存放設施申請參與公共建設,於該日前尚未經主辦機關完成審核者。二、辦理公墓更新,並於該公墓範圍內設置骨灰(骸)存放設施。
  20.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27條 主辦機關依本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授權所屬機關(構)或依第三項規定委託其他政府機關執行時,應審酌案件性質及被授權機關(構)或受委託機關之專業能力。除本細則另有規定外,主辦機關依本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得授權所屬機關(構)執行之事…
  21.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28條 本法第五條第三項所稱上級機關,於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主辦機關時,為行政院;於直轄市、縣(市)政府為主辦機關時,為該直轄市、縣(市)政府。
  22.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29條 主辦機關辦理民間參與政府規劃之公共建設前,為瞭解案件性質,應進行公共建設預評估作業。主辦機關依本法第六條之一進行可行性評估,應依公共建設促進公共利益具體項目、內容及欲達成之目標,以民間參與角度,就民間參與效益及政府效益、…
  23.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30條 主辦機關依本法第六條之一辦理先期規劃,應撰擬先期計畫書,依公共建設目的及民間參與方式,就擬由民間參與期間、環境影響評估與開發許可、土地取得、興建、營運、移轉或歸還、履約管理、財務計畫及風險配置等事項,審慎規劃並明定政府承…
  24.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31條 本法第六條之一第二項所稱公聽會,指主辦機關向公共建設所在地或提供服務地區居民、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有關機關,廣泛蒐集意見之會議。主辦機關辦理公聽會,應將辦理時間、地點、事由及依據等資訊,公開於主辦機關資訊網路。…
  25.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33條 主辦機關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方式辦理者,應於徵求民間參與之招商文件中,載明建設經費計算方式、工程品質監督、驗收、產權移轉等規定,並應要求申請人提出建設經費償付計畫。前項建設經費償付計畫,應包括建設總經費、加計之利息、…
  26.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35條 主辦機關依本法第九條之一辦理有償取得公共服務者,應於依第二十九條第二項撰擬之可行性評估報告載明下列事項:一、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前後之自償能力差異。二、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之費率與其組成架構、政府給付總額及年期。前項可行…
  27.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36條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定建設及財務計畫,主辦機關應於完成可行性評估報告後,報請行政院核定或由各該地方政府自行核定。前項建設計畫,指本法第八條第二項所定興建之相關計畫,並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公共建設計畫目的及需求。二、技術可行…
  28.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38條 主辦機關依本法辦理之案件,就本法第十一條第七款所定營運品質管理,應包含本法第五十一條之一第四項之營運績效評定作業辦法有關事項。主辦機關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九條之一及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辦理之案件,就本法第十一條第七款…
  29.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39條 …證。七、因政策變更,民間機構依契約繼續履行反不符公共利益者,主辦機關得終止或解除一部或全部契約,並補償民間機構因此所生之損失。前項第三款財務事項,得包含契約特定期間民間機構自有資金比率要求、融資需求、融資契約提送時間、財…
  30. 行政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 第40條 主辦機關應依公共建設之特性及民間投資方式,於投資契約明定,民間機構應於一定期間內提出或交付下列文件,以供查核:一、興建期間:工程品質管理計畫、工程進度報告及查核紀錄。二、營運期間:營運績效及品質查核紀錄、辦理本法第五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