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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師資培育法 第20條 主管機關得依下列方式,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一、單獨或聯合設立教師進修機構。二、協調或委託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設各類型教師進修課程。三、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開辦各種教師進修課程。前項第二款師…
  2. 行政師資培育法 第22條 …代理教師,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抵免修習教育實習,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該類科教師證書:一、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後七年內於偏遠地區之學校任教二學年以上或每年連續任教三個月以上累計滿二年。但其年資累計以同一師資類科為限。二、經評定…
  3. 行政師資培育法 第23條 …遠或特殊地區教師證書,並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報中央主管機關換發一般地區教師證書,免依規定參加教師資格檢定:一、繼續擔任教職,並修畢由中央主管機關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九十六年五月四日專案辦…
  4. 行政師資培育法 第24條 …保育工作並繼續任職者,於一百十三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由中央主管機關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專案辦理教育專業課程,提供其進修機會。前項人員修畢教育專業課程成績合格者,由師資培育之大學發給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依前項規定取得修畢…
  5. 行政師資培育法 第26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6. 行政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及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自行規劃,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7. 行政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 第4條 …內容及教育實習之修習,經師資培育審議會審議通過後,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8. 行政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 第5條 …任教專門課程認定證明書及專門課程學分表,並造具名冊送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該類科教師證書,免依規定參加教師資格檢定。已取得本法第七條國民小學類科合格教師證書,並修畢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國民小學類科特定領域專長專門課程者,得準用前…
  9. 行政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 第6條 …者,由原師資培育之大學依本法第十一條規定造具名冊,送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但原師資培育之大學已停招或停辦者,得由辦理教育實習之師資培育之大學會同原師資培育之大學依本法第十一條規定造具名冊,送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
  10.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幼兒保育相關學程及科認定標準 第2條 …政群科課程設備基準、綜合高級中學課程綱要等相關規定,報各主管機關核准開設之幼兒保育科或幼兒保育學程,或依高級中等學校群科學程設立變更停辦辦法設立之家政群幼兒保育學程或幼兒保育科。
  11. 行政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3條 …生有效學習等與其職務有關之下列活動:一、進修:教師至國內、外機關或政府立案之機構、學校進修學位、學程或學分。二、研究:教師至國內、外機關或政府立案之機構、學校從事與職務有關之專題研究或實習。三、其他專業發展活動:辦理或參…
  12. 行政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4條 …專業發展,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全時進修或研究:學校或其主管機關基於業務需要,主動薦送或指派教師,在一定期間內進修或研究。二、部分辦公時間專業發展:(一)進修或研究:學校或其主管機關基於業務需要,主動薦送、指派或同意教師…
  13. 行政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5條 …前項所稱以留職停薪方式,於國內、外進修或研究,指學校或其主管機關基於業務需要,同意教師在一定期間內保留職務及停止支薪而從事之進修或研究。
  14. 行政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6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從事進修或研究之資格、條件及程序,依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服務學校主動薦送、指派或同意教師進修或研究,應依序審酌下列事項:一、進修或研究項目,符合提升教學、輔導、研究或教育行政專業知能、促進學生有效學習…
  15. 行政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7條 …間專業發展,每人每週公假時數最高以八小時為限。但學校或其主管機關基於業務需要,主動薦送、指派者,或一次性之其他專業發展活動,得不受八小時之限制。
  16. 行政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8條 教師經學校或其主管機關基於業務需要,主動薦送或指派於國內進修或研究者,得給予全額補助。教師經服務學校同意,於國內從事與教學或職務有關之進修或研究者,得由服務學校視經費預算,給予半數費用以下之補助。前二項補助項目,包括依進…
  17. 行政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13條 主管機關或學校得考量專業發展之效益,依下列方式對教師予以獎勵:一、依教師待遇條例規定改敘薪級。二、協助專業發展成果出版、發表或推廣。三、專業發展成果經採行後,對教學或學校業務有貢獻,或教師參加與教學或職務有關之競賽獲獎、…
  18. 行政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14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師資培育之大學,應積極推動多元之教師專業發展活動,提供教師專業發展之必要支持及協助,並採取下列措施: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一)整合所屬機關(構)、單位之教師專業發展資…
  19. 行政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15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主管機關應參考終身學習的教師圖像及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並因應課程改革,規劃及辦理教師增能研習、工作坊。
  20. 行政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16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得甄選具專長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並經服務學校同意後,協助到校陪伴輔導、帶領社群、領域備課或其他課程與教學諮詢、輔導工作;服務學校應依相關法令,減授教學節數或支給鐘點費。
  21. 行政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17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主管機關應就教學年資三年以下之專任教師,訂定及實施初任教師陪伴輔導方案,並提供相關支持措施。前項陪伴輔導方案之實施,得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依前條規定甄選之教師為之。
  22. 行政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18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得視需要,邀請教師組織參與專業發展活動之規劃及推動。教師組織參與前項專業發展活動之規劃及推動,其應辦理事項、權利、義務及其他相關事項,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與教師組織協商定之。
  23. 行政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19條 …編列年度預算,鼓勵教師專業發展;教育部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亦得寬列經費予以補助。
  24. 行政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20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得視財政狀況,提供教師自行或聯合其他教師申請自主專業成長計畫之經費補助或資源支持。前項自主專業成長計畫,期間以一學年為限,包括於國內、外學校或機構從事研究、參訪交流、公開授課、辦理或參與研習、工作…
  25. 行政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21條 …分班者,由教育部核實補助交通費及住宿費;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得將離島及偏遠地區學校教師進修第二專長情形,列入教師介聘積分採計之項目。
  26. 行政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22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得視教師專業發展需要,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訂定教師共同時間,於校內或跨校辦理教師專業發展活動。
  27. 行政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23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其主管機關應鼓勵並支持教師組成校內、跨校、跨領域或網路數位之專業學習社群。教師得透過教學研究會、年級(段)、領域會議、專業學習社群或其他課程教學相關會議,進行共同備課、公開授課、教學觀察與專業回饋、研發…
  28. 行政學校辦理藝術家及專業藝術團體駐校實施辦法 第8條 …確認,有終止合作契約及終身不得駐校之必要。七、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並經課程相關會議確認,有終止合作契約及終身不得駐校之必要。八、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未依性別平…
  29. 行政學校辦理藝術家及專業藝術團體駐校實施辦法 第9條 …生,造成其身心侵害,有終止合作契約之必要。四、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規定處罰,並經課程相關會議確認,有終止合作契約之必要。五、行為違反相關法規,經學校查證屬實,有終止合作契約之必要。駐校…
  30. 行政教育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2條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以下簡稱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辦理。特定非公務機關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二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