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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監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2條 …審議事項。六、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法規及業務興革之研究建議事項。七、農民健康保險基金管理運用之審核事項。八、其他有關監督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業務及審議爭議之事項。
  2.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7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加強水土保持推廣、教育、宣導及試驗研究,並會同有關機關訂定計畫實施之。
  3.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28條 …畫,寬籌經費辦理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推廣、教育、宣導及試驗研究之有關工作。
  4.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30條 …、實施緊急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之經費。三、辦理水土保持調查、研究及技術改進所需之補助。四、促進水土保持國際交流與合作之經費。五、其他有關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事項。
  5. 行政農業保險法 第20條 …保險業務,得向相關機關(構)請求提供氣候、地質、水文等數據或研究資料。
  6. 行政農會出資或投資審核辦法 第9條 …資之股份有限公司組織、經理人、技術、生產、市場、財務、營運及研究發展計畫之評估。被投資之股份有限公司因前項投資,致其公司登記事項有變更者,應於本項同意文件核發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公司主管機關申請公司變更登記,並於變更登記核…
  7. 行政農業部推動學術與研究機構參與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學術機構:指公私立大學。二、研究機構:指具有農業科技研究發展及產業化推動能力之財團法人、行政法人或政府研究機關(構)。三、科技專案計畫(以下簡稱科技專案):指學術或研究機構以產業創新、研究發展、…
  8. 行政農業部推動學術與研究機構參與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3條 本部得補助學術機構及研究機構執行科技專案,以促進農業創新、改善農業環境及提升農業競爭力。
  9. 行政農業部推動學術與研究機構參與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4條 科技專案依其特性分為下列二類:一、研究開發類:指以科學方法或技術規劃開發農業產業發展所需之產品、技術、勞務、服務流程或創作之研究發展活動。二、環境建構類:指符合下列項目之一者:(一)硬體環境:建置或維持檢測與認驗證設施、…
  10. 行政農業部推動學術與研究機構參與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5條 本部為規劃未來年度科技專案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方向,得邀集產業界、政府機關(構)、學術機構及研究機構之專家召開諮詢會議。
  11. 行政農業部推動學術與研究機構參與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7條 …年內曾通過本部辦理之研發成果管理制度評鑑或追蹤考評,或經濟部研究機構之機構管理制度暨智慧財產管理制度評鑑。二、具有固定之研究場所與執行計畫之基本人力及設備。
  12. 行政農業部推動學術與研究機構參與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8條 …其他相關規範,向本部提出。前項計畫書應明列下列項目:一、分年研究內容及需求經費。二、明確之關鍵績效指標。三、計畫目標及達成產業推動方式,落實相關研發成果運用時程與經濟及社會量化效益。第一項申請科技專案補助案之計畫執行期間…
  13. 行政農業部推動學術與研究機構參與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10條 申請科技專案補助者,得結合其他學術機構、研究機構或企業參與科技專案,以跨領域或跨機關(構)之整合方式申請及執行,提案申請科技專案補助者執行之經費應超過科技專案總經費百分之六十。
  14. 行政農業部推動學術與研究機構參與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12條 …請科技專案補助案,經本部審查通過者,執行科技專案之學術機構或研究機構(以下簡稱執行單位),應每年撰擬年度計畫說明書送本部審查,審查通過後,除本部所屬試驗研究機構外,由本部與執行單位簽訂契約,明定雙方之權利及義務。前項年度…
  15. 行政農業部推動學術與研究機構參與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15條 …額檢據核銷;結餘經費除另有規定者外,應繳回本部。本部所屬試驗研究機構之經費收支、核銷及繳回,依本部相關規定辦理。
  16. 行政農業部推動學術與研究機構參與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 第19條 申請科技專案補助者為本部所屬試驗研究機構者,不適用第七條第一款及第九條規定。執行單位為本部所屬試驗研究機構者,應依本部經費處理與農業科技計畫之相關規定,不適用第十二條第三項至第六項、第十五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
  17.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園區事業創新研發及創業發展之政府機構或法人。本條例第六條所稱研究機構,指政府所設之研究機構、行政法人、醫學中心之教學醫院、經登記有案以研究為主要業務之法人。
  18.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條例第七條第二項第三款所稱農業科技研究、創新及發展推動,指下列事項:一、新技術之引進。二、園區事業辦理研究發展工作之檢討及促進。三、產學與園區事業間技術交流之促進。四、園區事業從事研究、創新及發展之獎助。五、科技成果媒…
  19.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8條 …尺租金三倍以上。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高抬園區內相關研究生產設施租售價格,指超過與該設施之同類設施之新購價格,扣除該設施按新購價格調整計算之折舊價額後之百分之十以上,或其出租價格超過園區內同類設施租金三倍以上。
  20.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發經費占營業額比率。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具有一定之研究實驗儀器設備,指其儀器設備總金額達總投資額之百分之十以上,不包括其產品為軟體或技術服務之情形。
  21.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本條例第二十條所稱實驗農場,指供園區事業、創新育成中心或研究機構為試驗用或研究用之實作場所。
  22. 行政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5條 …之損耗未逾海關核定之損耗率。六、送請檢驗所發生之損耗。七、因研究發展所發生之損耗。八、其他因產品特性所發生之損耗。
  23. 行政農業研究教育及推廣合作辦法 第2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確保並提升農業競爭優勢,建構農業研究、教育及推廣之合作制度,應會同中央教育及科技主管機關商訂農業實驗、研究、教育、訓練及推廣等相關業務之聯繫、協調及合作機制。
  24. 行政農業研究教育及推廣合作辦法 第3條 …定義如下:一、農業試驗改良場所:指中央主管機關所屬之農業試驗研究機關。二、農業相關校院:指依大學法設立與農業相關之校院。三、農業推廣機關(構):指辦理本條例第三條第十八款有關農業推廣業務之農業機關、農民團體、農業財團法人…
  25. 行政農業研究教育及推廣合作辦法 第4條 農業試驗改良場所除其本身之試驗研究改良工作外,得對農業推廣機關(構)所轉報有關本條例第六十七條之二所定等事項相關問題進行研究,並將研究結果透過農業推廣機關(構)辦理示範推廣工作,同時提供農業相關校院充實相關教材。
  26. 行政農業研究教育及推廣合作辦法 第5條 農業試驗改良場所之研究發展成果,經審查達推廣階段者,由各該農業試驗改良場所公開發表,提供農業推廣機關(構)相關教育訓練教材及辦理示範、推廣工作。農業試驗改良場所應提供農業推廣機關(構)有關教育訓練與示範、推廣活動所需之技…
  27. 行政農業研究教育及推廣合作辦法 第6條 …試驗改良場所應會同農業相關校院、農業推廣機關(構)及農業試驗研究相關機構等定期或不定期舉開農業研究教育推廣聯繫會議,並加強聯繫、協調解決農業經營及鄉村發展等相關問題。
  28. 行政農業研究教育及推廣合作辦法 第10條 …續任。前項農、漁業推廣教師擔任農、漁業推廣工作,視同擔任教學研究。
  29. 行政農業研究教育及推廣合作辦法 第12條 …驗改良場所或農業相關校院提供必要之協助,並得安排農、漁業相關研究、實習及訓練。
  30.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16條 休閒農場經營者應為自然人、農民團體、農業試驗研究機構、農業企業機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前項之農業企業機構應具有最近半年以上之農業經營實績。休閒農場內有農舍者,其休閒農場經營者,應為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