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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 第6條 公共場所,應指定負責AED之管理員(以下簡稱管理員),並登錄於資料庫;管理員異動時,亦同。管理員應接受並完成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AED相關訓練,每二年應接受複訓一次,並登錄於資料庫。
  2. 行政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 第7條 公共場所應至少每半年檢查AED電池、耗材之有效日期及功能,維持機器正常運作,並製作檢查紀錄,妥善保存至少二年;檢查結果,應登錄於資料庫。AED每次使用結束,應即補充當次耗材。
  3. 行政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 第8條 公共場所於使用AED急救結束後,應填寫AED使用紀錄,並於急救結束日起七日內,登錄於資料庫及上傳AED使用之電子資料。
  4. 行政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 第10條 直轄市、縣(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就其主管經公告設置AED之場所,應進行第五條及第七條規定之檢查。公共場所負責人、管理員或其他從業人員就前項檢查,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並應提供必要之協助。
  5. 行政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 第11條 公共場所應自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四條之一第一項公告指定之日起一年內,完成AED設置;未能依期限完成設置者,應檢具書面理由,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延期,並於該機關核准之期限內完成設置。公共場所未依第三條設置AED…
  6. 行政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2條 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得辦理AED安心場所之認證。設置AED場所百分之七十員工完成接受AED相關訓練者,得向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前項認證;通過認證者,由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核發證書(樣式如附件二…
  7. 行政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 第13條 設置AED之公共場所,其各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於設置AED訓練、宣導及推廣等相關實務,績效卓著者,得加以表揚或獎勵。
  8. 行政人體生物資料庫設置許可管理辦法 第3條 …員、運作管理及相關作業程序。七、生物資料庫之設施、設備與保存場所之平面簡圖及有關之環境管制與監控。八、生物檢體及有關資料、資訊之處理作業程序。九、資訊安全管理規定。十、參與者同意書內容及權益保障措施。十一、參與者生物檢體…
  9. 行政心理治療所設置標準 第2條 心理治療所之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有明顯區隔之獨立作業場所及出入口。二、總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二十平方公尺。三、應有心理衡鑑室或心理治療室,其空間應具隱密性與隔音效果,且合計不得小於十平方公尺。四、應有等候空間。五、…
  10. 行政心理諮商所設置標準 第2條 心理諮商所之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有明顯區隔之獨立作業場所及出入口。二、總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二十平方公尺。三、應有心理衡鑑室或心理諮商室,其空間應具隱密性與隔音效果,且合計不得小於十平方公尺。四、應有等候空間。五、…
  11. 行政兒童及少年保護通報與分級分類處理及調查辦法 第2條 …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二、充當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場所之侍應。三、遭受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各款之行為。四、有本法第五十一條之情形。五、有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各款之情形。六、遭受其他傷害之情形。前項通報人員通報內…
  12. 行政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像、圖畫、聲音、住址、親屬姓名或其關係、就讀學校、班級、工作場所與名稱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被害人個人之資料。
  13. 行政性騷擾防治準則 第4條 機構應就所屬公共場所及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定期檢討其空間及設施,避免性騷擾之發生。
  14. 行政性騷擾防治準則 第5條 機構知悉其所屬公共場所及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發生性騷擾事件者,得採取下列處置:一、尊重被害人意願,減低當事人雙方互動之機會。二、避免報復情事。三、預防、減低行為人再度性騷擾之可能。四、其他認為必要之處置。
  15.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照片、影像或聲音。二、住、居所。三、就讀學校及班級。四、工作場所。五、親屬、家屬姓名。六、其他足以辨識個人身分之資訊。
  16. 行政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第3條 …主管機關登記,始得為之:一、操作醫師資格之證明。二、細胞製備場所之證明。三、第十三條或第十四條所定施行計畫。前項各款內容變更時,應依前項規定申請核准及登記後,始得施行。
  17. 行政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3條 …、已發表之國內、外相關文獻報告。九、同意書範本。十、細胞製備場所。十一、人體細胞組織物之成分、製程及管控方式。十二、發生不良反應之救濟措施。中央主管機關必要時,得公開醫療機構前項經核准全部或一部計畫之內容。
  18. 行政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4條 …告,及其他國內、外相關文獻報告。九、同意書範本。十、細胞製備場所。十一、人體細胞組織物之成分、製程及管控方式。十二、發生不良反應之救濟措施。中央主管機關必要時,得公開醫療機構前項經核准全部或一部計畫之內容。
  19. 行政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第16條 …療技術,涉及細胞處理、培養或儲存者,應自行設置或委託細胞製備場所執行。前項細胞製備場所之設置,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相關規範。第一項細胞製備場所所屬機構,應檢具符合前項操作相關規定之文件、資料,向中…
  20. 行政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第17條 …當次治療所取得。二、自中央主管機關依前條第三項認可之細胞製備場所所取得。前項器官保存庫設置資格、條件、許可及其他相關事項,應依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之規定。第一項第二款認可之內容,應包括細胞處理、培養及儲存。
  21. 行政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第18條 …央主管機關建置之資訊系統。前項紀錄之內容,應包括治療之日時、場所、治療內容、不良反應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病人接受細胞治療時,發生非預期嚴重不良反應者,醫療機構應於得知事實後七日內,通報中央主管機關。
  22. 行政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第21條 …重度顯有異常。三、未依前條規定提出施行結果報告。四、細胞製備場所違反本法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相關規範,顯有損害病人權益、安全之情事。五、其他顯有影響病人權益、安全之情事。醫療機構申請停止或終止施行細胞…
  23. 行政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第39條 …由核發報告人員簽名或蓋章;報告內容,應包括受檢者資料、日期、場所、檢測項目、檢測結果、檢測限制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24. 行政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 第6條 …計畫書內容,應包括實施期間、級別名稱、師資、課程大綱與時數、場所、訓練器材與設備、收費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
  25. 行政醫事放射所設置標準 第2條 …醫事放射所之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應有明顯區隔之獨立作業場所。二、總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三十平方公尺。其並設置醫事檢驗部門者,總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五十平方公尺。三、應有下列設備:(一)診斷型X光設備一部。(二)影像…
  26. 行政營養師法 第10條 …應在醫療機構、營養諮詢機構、學校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場所為之。但機構、場所間之支援或經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
  27. 行政營養師法 第14條 …醫師開具之診斷、照會或醫囑,應由該營養師執業之機構,指定適當場所及人員,妥善保管至少五年。第一項紀錄及紀錄摘要,其格式及內容,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8. 行政營養師法 第37條 …法所定之罰鍰,於營養諮詢機構,處罰其負責營養師;於其他機構、場所,處罰其負責人。
  29. 行政醫事檢驗所設置標準 第3條 …醫事檢驗所之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應有明顯區隔之獨立作業場所。二、總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二十平方公尺。其並設置醫事放射部門者,總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五十平方公尺。三、應有下列設備:(一)顯微鏡。(二)生化比色儀。(三…
  30. 行政物理治療師法 第25條 …治療所對於物理治療紀錄、醫師開具之診斷及書面指示,應指定適當場所及人員保管,並至少保存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