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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7 / 176 頁-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31-1條 雇主對於防爆電氣設備,應每月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一、本體有無損傷、變形。二、配管、配線等有無損傷、變形及異常狀況。三、其他保持防爆性能之必要事項。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32條 雇主對鍋爐應每月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一、鍋爐本體有無損傷。二、燃燒裝置:(一)油加熱器及燃料輸送裝置有無損傷。(二)噴燃器有無損傷及污髒。(三)過濾器有無堵塞或損傷。(四)燃燒器瓷質部及爐壁有無污髒及損傷。(五)…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33條 …設備、高壓氣體容器及第一種壓力容器,應每月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一、本體有無損傷、變形。二、蓋板螺栓有無損耗。三、管、凸緣、閥及旋塞等有無損傷、洩漏。四、壓力表及溫度計及其他安全裝置有無損傷。五、平台支架有無嚴重腐…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34條 雇主對小型鍋爐應每年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一、鍋爐本體有無損傷。二、燃燒裝置有無異常。三、自動控制裝置有無異常。四、附屬裝置及附屬品性能是否正常。五、其他保持性能之必要事項。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35條 雇主對第二種壓力容器應每年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一、內面及外面有無顯著損傷、裂痕、變形及腐蝕。二、蓋、凸緣、閥、旋塞等有無異常。三、安全閥、壓力表與其他安全裝置之性能有無異常。四、其他保持性能之必要事項。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36條 雇主對小型壓力容器應每年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一、本體有無損傷。二、蓋板螺旋有無異常。三、管及閥等有無異常。四、其他保持性能之必要事項。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38條 雇主對特定化學設備或其附屬設備,應每二年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一、特定化學設備或其附屬設備(不含配管):(一)內部有無足以形成其損壞原因之物質存在。(二)內面及外面有無顯著損傷、變形及腐蝕。(三)蓋、凸緣、閥、旋塞…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39條 雇主對化學設備及其附屬設備,應就下列事項,每二年定期實施檢查一次:一、內部是否有造成爆炸或火災之虞。二、內部與外部是否有顯著之損傷、變形及腐蝕。三、蓋板、凸緣、閥、旋塞等之狀態。四、安全閥或其他安全裝置、壓縮裝置、計測裝…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40條 …氣裝置、空氣清淨裝置及吹吸型換氣裝置應每年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一、氣罩、導管及排氣機之磨損、腐蝕、凹凸及其他損害之狀況及程度。二、導管或排氣機之塵埃聚積狀況。三、排氣機之注油潤滑狀況。四、導管接觸部分之狀況。五、…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41條 …設置於局部排氣裝置內之空氣清淨裝置,應每年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一、構造部分之磨損、腐蝕及其他損壞之狀況及程度。二、除塵裝置內部塵埃堆積之狀況。三、濾布式除塵裝置者,有濾布之破損及安裝部分鬆弛之狀況。四、其他保持性…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42條 …氣壓之再壓室或減壓艙,應就下列事項,每個月依下列規定定期實施檢查一次:一、輸氣設備及排氣設備之運作狀況。二、通話設備及警報裝置之運作狀況。三、電路有無漏電。四、電器、機械器具及配線有無損傷。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43條 雇主對施工架及施工構臺,應就下列事項,每週定期實施檢查一次:一、架材之損傷、安裝狀況。二、立柱、橫檔、踏腳桁等之固定部分,接觸部分及安裝部分之鬆弛狀況。三、固定材料與固定金屬配件之損傷及腐蝕狀況。四、扶手、護欄等之拆卸及…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44條 雇主對營造工程之模板支撐架,應每週依下列規定實施檢查:一、架材之損傷、安裝狀況。二、支柱等之固定部分、接觸部分及搭接重疊部分之鬆弛狀況。三、固定材料與固定金屬配件之損傷及腐蝕狀況。四、基腳(礎)之沉陷及滑動狀況。五、斜撐…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44-1條 雇主對於機械、設備,應依本章第一節及第二節規定,實施定期檢查。但雇主發現有腐蝕、劣化、損傷或堪用性之虞,應實施安全評估,並縮短其檢查期限。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45條 …主對第二種壓力容器及減壓艙,應於初次使用前依下列規定實施重點檢查:一、確認胴體、端板之厚度是否與製造廠所附資料符合。二、確認安全閥吹洩量是否足夠。三、各項尺寸、附屬品與附屬裝置是否與容器明細表符合。四、經實施耐壓試驗無局…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46條 …捲揚裝置於開始使用、拆卸、改裝或修理時,應依下列規定實施重點檢查:一、確認捲揚裝置安裝部位之強度,是否符合捲揚裝置之性能需求。二、確認安裝之結合元件是否結合良好,其強度是否合乎需求。三、其他保持性能之必要事項。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47條 …塵裝置,於開始使用、拆卸、改裝或修理時,應依下列規定實施重點檢查:一、導管或排氣機粉塵之聚積狀況。二、導管接合部分之狀況。三、吸氣及排氣之能力。四、其他保持性能之必要事項。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48條 雇主對異常氣壓之輸氣設備應依下列規定實施重點檢查:一、對輸氣設備初次使用或予分解後加以改造、修理或停用一個月以上擬再度使用時,應對該設備實施重點檢查。二、於輸氣設備發生故障或因出水或發生其他異常,致高壓室內作業勞工有遭受…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49條 …或其附屬設備,於開始使用、改造、修理時,應依下列規定實施重點檢查一次:一、特定化學設備或其附屬設備(不含配管):(一)內部有無足以形成其損壞原因之物質存在。(二)內面及外面有無顯著損傷、變形及腐蝕。(三)蓋、凸緣、閥、旋…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79條 雇主依第十三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實施之自動檢查,應訂定自動檢查計畫。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80條 雇主依第十三條至第四十九條規定實施之定期檢查、重點檢查應就下列事項記錄,並保存三年:一、檢查年月日。二、檢查方法。三、檢查部分。四、檢查結果。五、實施檢查者之姓名。六、依檢查結果應採取改善措施之內容。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81條 勞工、主管人員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實施檢查、檢點時,發現對勞工有危害之虞者,應即報告上級主管。雇主依第十三條至第七十七條規定實施自動檢查,發現有異常時,應立即檢修及採取必要措施。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82條 雇主依第十三條至第七十七條規定實施之自動檢查,於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依該規定為之。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83條 雇主依第十三條至第七十七條規定之自動檢查,除依本法所定之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指定具專業知能或操作資格之適當人員為之。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84條 …由原事業單位提供者,該機械、設備或器具應由原事業單位實施定期檢查及重點檢查。前項定期檢查及重點檢查於有必要時得由承攬人或再承攬人會同實施。第一項之定期檢查及重點檢查如承攬人或再承攬人具有實施之能力時,得以書面約定由承攬人…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85條 …機械、設備或器具供勞工使用者,應對該機械、設備或器具實施自動檢查。前項自動檢查之定期檢查及重點檢查,於事業單位承租、承借機械、設備或器具時,得以書面約定由出租、出借人為之。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86條 …置管理人員時,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內容及方式登錄,報請勞動檢查機構備查;變更時,亦同。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87條 …(如附表三),並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內容及方式登錄,報請勞動檢查機構備查;變更時,亦同。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88條 …生組織及管理人員設置辦法及修正前之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規定,取得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資格者,於本辦法施行後,其資格不受影響。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5條 …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三、職業災害相關證明文件。四、經醫學影像檢查者,檢查報告及影像圖片。五、事業單位之名稱、負責人姓名及地址等相關資料。六、未領取雇主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職業災害失能補償之聲明書。前項第二款勞工保險失能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