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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198條 …無油之聚積。五、應具有方法於卸載完成後將所有貨泵及管路洩除,必要時應以接頭接至收艙設施。由貨泵及管路所洩出之殘油應排入貨艙及岸上設施。為能排洩於岸上設施、船上應備有特別小口徑之管路,連接於船舶歧管閥之舷外部。該管路之斷面…
  2.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27條 …安全之狀況,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為適用本編規定為不合理或不必要時,得由船舶所有人申請准予豁免或寬減之。除本編另有規定外,任何船舶在航程中距岸之距離、航程之遠近與性質,如無一般航行之危險,亦無其他影響安全之狀況,經航政機…
  3.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30條 …,應使在白晝或夜晚燈光照明下,距離一點四公尺處仍能清晰可讀,必要時得裝設放大鏡。二、材料(一)在指向系統中所採用之磁鐵及用以修正船體永久磁場之修正磁棒,其矯頑磁性至少應為十一點二KA除以m。(二)用以修正感應磁場磁生之材…
  4.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46條 …。但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為在某些區域內配備該器為不合理或不必要時,對總噸位未滿五千之船舶得免之。
  5.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75條 特高頻無線電話平時應由船舶之主電源供電,必要時得轉接由無線電報設備、無線電話設備或駕駛臺之備用電源供電,但應注意備用電源之容量是否足敷規定。
  6.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317條 貨物裝卸設備之臨時檢查,除經檢驗人員認為必要時,得依第三章施行保證荷重試驗,並於試驗後詳細檢查各部分外。所有換新、修理或改裝部分之貨物裝卸零件,均應依照第三百零八條之規定施行保證荷重試驗。
  7. 行政船舶標誌設置規則 第8條 …分,僅焊刻雙數,數字之底線,即表示吃水之深度。前項吃水尺度,必要時得於舯部左右兩舷加刻。
  8. 行政船舶標誌設置規則 第9條 …,航政機關得酌予放寬。小船除勘劃最高吃水尺度外,航政機關認為必要時,並應於艏材及艉材兩旁顯明之處,漆繪吃水深度。其繪法以公尺為準,並以每二十公分為一度,數字用阿拉伯數字,每字高十公分、寬二十公分,只漆繪雙數,以數字之底線…
  9.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4條 …天然狀況及情況,經航政機關認為適用本規則部分規定為不合理或不必要時,得酌予寬免。
  10.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43條 …裝設備造成損壞而無法進行沖水試驗時,應對焊道進行澈底之檢查,必要時輔之以染色滲透、超音波滲漏試驗或等效之試驗方法進行,並應對水密艙進行澈底檢查。
  11.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37條 …應另將該簽證報告併同其相關建議事項提報中華郵政公司之董事會。必要時,該董事會或金管會得要求簽證精算人員口頭說明書面內容。複核精算人員於完成複核報告後,應另將該複核報告影送中華郵政公司及其所屬簽證精算人員參考,並由簽證精算…
  12. 行政引水人管理規則 第2條 …時亦同。引水人辦事處受航政機關之監督。遇有重大海事案件或認為必要時,航政機關得要求各引水人辦事處檢討前項規約之規範。
  13. 行政引水人管理規則 第8條 …設備費用,由引水人辦事處按引水人所收引水費比例徵收。航政機關必要時,得要求引水人辦事處於一定時間內改善領航設施及服務。引水人辦事處應於每年年終將設備狀況及經費使用情形,報請航政機關備查。
  14. 行政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 第7條 …船員或要求提供調查所需之文書或物品。航政主管機關之調查人員,必要時得指示船舶停止航行、駛往指定地點或封鎖現場。
  15. 行政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 第9條 …得採捕水產動植物。前項行為之查察及取締,由海岸巡防機關執行,必要時,得會同漁業主管機關執行。
  16. 行政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 第10條 …究及水文測量活動。前項行為之查察及取締,由海岸巡防機關執行,必要時,得會同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執行。
  17. 行政遊艇管理規則 第4條 …域之驗證,應由遊艇所有人檢具相關基本設計圖說向驗證機構申請,必要時驗證機構得辦理相關適航性試驗。
  18. 行政遊艇管理規則 第16條 …量時,遊艇所有人應指派相關人員在場隨時接受檢查員之諮詢,並於必要時協同工作。遊艇內裝載貨物或堆積物件,對丈量有妨礙時,應由所有人先行清除,經丈量員認為有清除之必要時,所有人不得拒絕。
  19. 行政外國籍船員僱用許可及管理規則 第7條 …選得連任一次,其餘委員連選得連任,委員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前項委員由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營運人團體代表二至五人、海員團體代表二至五人、中央勞動主管機關代表一人及航政機關代表二人擔任之。
  20. 行政外國籍船員僱用許可及管理規則 第8條 …人數比例規定,得依下列方式向航政機關申請調整,調整期限一年,必要時得延長一年:一、甲級船員:一等大副或一等大管輪以下資格之職務,艙面部及輪機部每船得各僱用一名,並不得擔任船長、輪機長。二、乙級船員:每船之外國籍乙級船員不…
  21. 行政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4條 …於繳庫後之次月五日內,造具收取月報表,送航港局一份。航港局於必要時,得派員或委託業人士稽核受委託機關(構)之收取作業。
  22.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9-1條 …應優先於船上進行必要處置。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必要時得會同有關機關,要求船舶所有人或貨物所有人辦理止漏、換櫃、換艙、轉艙、貨物卸船或駛離港區等必要處置。因前項應變處置所衍生之費用,應由船舶所有人或貨物所有人…
  23.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17條 …查,並作成書面報告送航港局或指定機關簽證,航港局或指定機關於必要時得派員查驗,並要求船長採取回應措施。
  24.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24條 航港局或指定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公民營事業機構提供倉棧營運設施、人力運用、機工具數量及維護等狀況之資料,以備查核。商港經營事業機構得申請航港局同意,取得前項公民營事業機構之營業資料,如經查明未達裝卸能量標準或安全顧慮時,應…
  25.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29-1條 …。第一項及第二項計畫經審查通過後,公民營事業機構應確實執行,必要時,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得要求公民營事業機構隨時檢討之。
  26.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42條 …ode)規定進行相關標記及標示,並委由棧埠作業機構妥為儲放,必要時得由有關機關派員會同檢查之。
  27. 行政航行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置標準 第5條 …規定辦理。自動控制船舶之雇用人提出第一項之申請案,航政機關於必要時得命其先經六個月以上之實驗,待實驗期滿,再由雇用人另行檢具實驗經過報告書(如附表六),連同實驗期間之航海日誌影本,報請航政機關依第一項規定辦理。
  28. 行政商港法 第15條 …利作業,得對港區內小船艘數、停泊位置、行駛及作業,予以限制;必要時並得將小船移置他處停放。船舶、浮具未經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同意,不得在港區內行駛或作業。第一項、第二項由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執…
  29. 行政商港法 第41條 …訂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之。前項計畫應定期檢討,必要時,得隨時為之。商港區域內發生災害或緊急事故時,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得動員商港區域內各公民營事業機構之人員及裝備,並應配合有關機關之指揮及處理…
  30. 行政商港法 第53條 …至指定之區域;屆期未改善者,得視情節按日連續處罰。前項情形,必要時,航港局得逕行採取應變或處理措施;其因應變或處理措施所生費用,由該船舶所有人負擔。第一項擱淺、沉沒或故障漂流船舶之船長及船舶所有人未履行移除前或有不履行移…